全年訂價:¥220.00/年
《山東審判》雜志以應用法學研究,法律應用研究為主,讀者對象以法官為主。曾用刊名: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山東審判》現(xiàn)已更名為《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山東審判》雜志專家論壇、本刊聚焦、專題策劃、案例指導、司法論壇、實務求真。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9977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郵編:250101。
1.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shù)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shù)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shù)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shù)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shù)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
11.基金資助: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2.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現(xiàn)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13.其他:請勿一稿兩投,并請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投寄稿件后,等待審查。審查通過編輯部會通知您一般雜志社審核時間是1-3個月:如果要是到我中心給你論文代發(fā)請詳細看。
審判流程管理規(guī)程改革與完善若干問題淺析
芻議民事案件質量的幾個問題
從民主與公正角度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價值
談體制因素對公正司法的影響和對策
論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追訴時效中斷及延長問題初探
商事審判理念與方法若干問題研究
全省法院2009年重點調研課題成果綜述
關于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問題的調研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問題研究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東刑二初字第9號刑事判決書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8)魯民一初字第6號民事判決書
司法工作人員的身份界定
法制小故事
對雇傭與承攬法律關系的實務審視——兼析農村拆建房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預交罰金:從“潛規(guī)則”到中國模式
法學辭典·人物志
資助課題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3BFX093)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08BFX070) | 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08JA820023) | 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12YJA820015) | 1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D08035) | 1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29 |
山東省社會科學規(guī)劃研究項目 | 10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4 |
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 | 3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 | 3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3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3 |
青島市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 | 2 |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 | 2 |
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guī)劃項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