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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下歷史, 保護古跡。
2、千年文化博大精深,后人愛護薪火傳承。
4、保護文化遺產,守望精神家園。
5、保護古跡,是時代和歷史賦予我們的責任。
6、提高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增強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7、從我做起,做一個文明的游客。
8、穿越時空的魔法武器——文化遺產。
9、保護文化遺產,我們仍需努力。
10、文化遺產不可再生,加強保護刻不容緩。
11、保護文化遺產,守護精神家園,發(fā)展社會主義和諧文化。
12、我們的古跡,我們的祖國,你不愛護,我不愛護,誰來愛護。
13、文化遺產人人保護,保護成果人人共享。
14、文化遺產保護:尊重歷史,造福今天,開創(chuàng)未來。
15、保護古跡,責無旁貸。
16、文化遺產日:一天的提醒,每一天的行動。
17、祖先的 、我們的 、子孫的——請保護文化遺產。
18、古跡屬于你,屬于我,是我們的共同財富。
19、有歷史才有現(xiàn)在,唯遺產才知興衰。
20、縱有金山銀山 , 難買文化遺產。
21、保護文化遺產,構建和諧社會。
22、破壞古跡,就是破壞你的未來。
23、宇宙好漢,生命短暫;傳承文明,文化遺產。
24、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
一、文化遺產保護的總體目標
到2010年,在對文化遺產資源全面普查的基礎上,建立完備的文化遺產資源檔案和數據庫;重要文物保護單位險情基本排除,搶救一批珍貴、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文化遺產保護法制建設不斷得到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和展示的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文化遺產保護隊伍整體素質有較大的提高。到2015年,初步實現(xiàn)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以政府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體制基本形成,保護文化遺產成為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共識和自覺行動,文化遺產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二、加大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
(一)加強文物資源調查研究。20*年抓好文物資源普查試點,三年內完成調查、登記工作,建立完整的文物資源檔案和數據庫。推進文物普查成果轉化,根據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公布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所在地政府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建立檔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保護不可移動文物本體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完整性。
(二)制定科學的文物保護規(guī)劃,根據文物資源狀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文物保護總體規(guī)劃,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并與環(huán)境保護、基礎設施改造、旅游發(fā)展等規(guī)劃相銜接。要統(tǒng)籌安排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guī)劃的編制工作,市人民政府具體組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guī)劃的編制,經省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文物保護利用要嚴格按照規(guī)劃實施、禁止過度開發(fā)和不合理利用破壞文化遺產。
(三)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基本建設的關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注重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嚴格執(zhí)行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在項目審批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門意見,進行必要的考古勘探、發(fā)掘并落實文物保護措施以后方可實施,基本建設工程涉及的文物保護單位要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因特殊情況需要拆遷和拆除的應依法履行審批程序,并注意保存文物的歷史信息,建立完備的文物檔案。
(四)切實抓好重點文物維修保護工程,按照全面保護、重點維修的原則,當前重點維修保護一批文化內涵豐富、利用潛力較大、急需搶救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排除重大文物險情。規(guī)范文物維修工程的管理,完善工程審批程序,建立健全文物保護維修招投標和工程監(jiān)理、驗收制度。實施文物維修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認證,文物維修保護項目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確保工程質量。
(五)推進歷史文化名城(街區(qū)、村鎮(zhèn))保護工作,在推進城市文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huán)境,把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歷史文化街區(qū)等文化遺產作為城市化戰(zhàn)略的重要內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會同文物部門啟動我市歷史文化街區(qū)、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的普查工作,摸清我市歷史文化街區(qū)、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底數。公布第一批市級歷史文化街區(qū)、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積極指導和推動保護規(guī)劃的落實,對歷史民居、臨街店鋪及公共建筑進行保護性修復,對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和改造,對環(huán)境進行保護和整治,依法嚴肅查處違反保護規(guī)劃、隨意建設等各種破壞行為,建立群眾參與監(jiān)督和跟蹤檢查制度,調動廣大群眾參與保護的積極性。
(六)進一步加強博物館建設,積極發(fā)展博物館事業(yè),重點抓好唐山博物館建設,具備條件的縣(市)區(qū)建設填補博物館門類空白和體現(xiàn)行業(yè)特性、區(qū)域特點的專題性博物館,鼓勵設立非國有博物館,加強民族民俗類博物館建設,搶救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和民間手工藝,改善博物館陳列條件,充實、豐富、創(chuàng)新展覽內容,強化精品意識,不斷推出適應社會需求的陳列展覽。提高博物館服務水平,堅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會群體減、免費開放,充分發(fā)揮博物館在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作用。
(七)強化館藏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根據本地館藏文物狀況,建設設施完善、達到國家安全技術防范標準的文物庫房,提高館藏文物保管條件。規(guī)范館藏文物保護管理,建立和完善保管制度,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文物調查及數據庫管理系統(tǒng)建設項目,建立全市博物館文物信息數據庫,制定和完善保護措施。積極推廣科學技術在館藏文物研究、保護、展示等方面的應用,提高館藏文物保護的科技含量。
(八)加強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依法實施文物流通市場行政許可,嚴格把握準入條件。加強文物流通領域的管理和執(zhí)法檢查,規(guī)范文物市場秩序,取締非法文物市場。規(guī)范文物經營和民間收藏行為,完善文物出入境鑒定審核工作,依法加強對文物銷售、拍賣前的審核備案,嚴防珍貴文物流失,做好社會文物征集工作,補充藏品缺項。
三、努力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
(一)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施規(guī)劃。要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劃,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探索弘揚傳統(tǒng)文化的有效措施,制定長遠保護目標和階段性工作任務,以我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為抓手,帶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整體開展,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
(二)認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狀況,確定一批具有較大歷史價值、特色鮮明,又處于瀕危狀態(tài)、急需搶救的項目,制定保護名錄,并運用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tǒng)和全面的記錄,建立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資料和數據庫。
(三)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要按照《唐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審暫行辦法》,嚴格評審標準和程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進行認定,建立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逐步形成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
(四)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要切實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加大相關學科建設力度;對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科學認定,制定專門保護方案,通過多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存。建立健全實物資料征集和保管制度,防止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要充分發(fā)揮各級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研究、展示和傳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五)建立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要重視建立以人為核心、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采取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進行傳習活動,開展創(chuàng)建民間傳統(tǒng)文化之鄉(xiāng)等活動,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傳承后繼有人。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的建設,建立科學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才培訓體系。
四、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
(一)強化政府行為,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制定文化遺產保護的近期、中遠期目標及基本任務,為切實加強對我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成立市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市政府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市直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tǒng)一協(xié)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各世界文化遺產地和歷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及文化遺產較多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xié)調機構,切實把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xié)調配合,共同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文化遺產保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心協(xié)力支持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文化、文物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對文化遺產保護的主導職責,落實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法規(guī)制度。建設、規(guī)劃、交通、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在制定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和審批建設工程時,應主動征求文物部門意見,涉及文物保護時應依法征得文物部門的批準。公安、工商、海關等部門要加強文物安全的綜合治理,加大打擊文物犯罪的力度。旅游、宗教等部門要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文物資源,確保不對文物造成損害。教育部門要將優(yōu)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作用。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行政區(qū)內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
本辦法所稱文化遺產包括:
(一)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指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畫、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物等不可移動文物,以及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等可移動文物,與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qū)、村鎮(zhèn))及水系、地貌等文化景觀。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xiàn)形式,以及與傳統(tǒng)文化表現(xiàn)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tǒng)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tǒng)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tǒng)技藝、醫(yī)藥和歷法;傳統(tǒng)禮儀、節(jié)慶等民俗;傳統(tǒng)體育和游藝。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保護的其他文化遺產。
第三條文化遺產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和傳承發(fā)展”的方針,確保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文物局負責本市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
市發(fā)改、古城辦、規(guī)劃、財政、建設、國土、園林、教育、房管、公安、宗教、工商、環(huán)保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工作。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負責轄區(qū)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第五條建立市文化遺產保護專家?guī)?,遺產保護的重大事項實行專家咨詢制度。
第六條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將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每年從城市建設維護費可用資金中安排不低于2%的經費用于文化遺產保護,并隨社會經濟發(fā)展逐年增長。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隊伍建設,培養(yǎng)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傳承等各類專門人才。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文化遺產保護。
第七條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化遺產的義務,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規(guī)劃、文物、文化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guī)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其他各類城鄉(xiāng)建設專項規(guī)劃和詳細規(guī)劃的編制應當與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劃相銜接。
第九條對已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劃定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提出保護和控制要求,報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名錄的代表性項目所涉及的建筑、場所、遺跡及其附屬物,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劃定保護范圍,在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建設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作出標志說明,建立專門檔案。
第十條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影響文物本體、環(huán)境風貌的建設活動或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yè)。因特殊情況下需要進行其他建設活動,必須經市文物、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在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級別,事先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在文物保護單位與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內,已有的損害歷史風貌的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有計劃地進行整治或者拆除。
第十三條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使用單位(人)須與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保護責任書》,負責文物的保養(yǎng)、維修和安全。
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健全保護記錄檔案,作出標志說明,監(jiān)督、指導管理使用單位(人)做好保護及檔案資料收集工作。
第十四條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必須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由建設單位組織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設計方案必須報相應級別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報請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科學合理地使用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不得擅自改變其原使用用途,變更使用范圍。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作其他用途的,經相應級別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的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六條實施考古前置制度,在下列范圍內進行基本建設,土地出讓或核發(fā)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前,土地運作主體或建設單位必須提請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發(fā)掘工作:
(一)由市、縣(市、區(qū))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區(qū)內;
(二)地下文物埋藏區(qū)外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項目;
(三)其他可能涉及地下文物的區(qū)域。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生產、建設中發(fā)現(xiàn)古遺址、古墓葬或者其他文物遺存,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八條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將所收藏的文物登記造冊,鑒定分級,建立藏品檔案,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根據文物的風險等級,按有關規(guī)定建立文物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支持并鼓勵合法的民間文物收藏,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創(chuàng)辦具有行業(yè)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博物館、展覽館、展示中心等。
第二十條利用文物保護單位和館藏文物進行營利性、資料性影像拍攝的,拍攝單位須提前向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一條修復、復制、拓印、交換、借用館藏文物的單位,須經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后,根據文物等級報相應級別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qū)域,實行區(qū)域性整體保護。
第二十三條市、縣(市、區(qū))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及傳承人的保護、傳承實施情況,對不能履行規(guī)定義務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取消其保護資格,重新認定項目傳承人。
對認真履行傳承義務的項目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聯(lián)合考核,并給予資金扶持。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范圍內擅自施工的;
(二)在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活動,其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
(三)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或其他有可能涉及文物的建設工程,未經考古調查、勘探、發(fā)掘,強行施工的;
(四)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未經批準進行修繕或擅自變更已批準的修繕方案,致使文物原狀改變的;
(五)施工單位未取得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承擔文物保護單位修繕、遷移、重建工程的;
(六)未經批準,擅自復制、拓印、交換、借用館藏文物的;
(七)破壞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的;
(八)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時侵犯調查對象風俗習慣,造成嚴重后果的;
關鍵詞:文化遺產;保護;研究
前言
文化遺產是城市歷史發(fā)展的見證。所以說保護城市文化遺產等同于保護人們對城市的記憶。一個城市的發(fā)展就如同一個人員成長,會經歷出生、成長、消亡的過程,城市文化遺產正是記錄了這個過程。不僅體現(xiàn)了各個時期的特別風貌,而且表現(xiàn)出不同時代人們的遺物和生活足跡。
一、保護城市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分析
(一)城市文化遺產能夠促進城市經濟發(fā)展
對于城市來說,文化是促進經濟發(fā)展的原動力。對于許多大城市來說,文化都是促進地方和諧發(fā)展、社會均衡、經濟進步的重要力量。見證了城市發(fā)展的文化遺產資源,在多個方面都具有資源效應,在建設和諧居住環(huán)境、建設生態(tài)環(huán)境、文化身份認同、維系鄉(xiāng)土情節(jié)、推廣歷史文化、宣傳城市形象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價值。我國在“十五”期間對于文物系統(tǒng)的撥款達到了當時GDP的0.018%,但是全國文物系統(tǒng)對國家經濟的貢獻大概是GDP的0.123%,對經濟的貢獻是當時財政投入的八倍多,可見文化遺產的重要價值[1]。
(二)保護城市文化遺產是發(fā)展城市特色的前提
城市的特色指的是其外在和內涵不同與其它城市的個性特點。城市特色可以說是一個城市的生命,是展現(xiàn)城市魅力的重要部分。一個現(xiàn)代化的城市,一方面要有時代的活力,同時還需要具備歷史文化傳統(tǒng),并且形成自己的獨特記憶。比如說起???,就會想到騎樓古街;說起北京,就會想到故宮;說起杭州,就會想起六和塔和西湖;說起蘇州,就會想到那里的古典園林建筑。對于一個現(xiàn)代化城市來說,具有自己的個性和品牌,就是一種財富,就是建設和創(chuàng)造現(xiàn)代化城市的前提。那些輕視本地區(qū)、本民族歷史文化遺產、隔斷歷史的態(tài)度和思想,都是文化虛無主義的體現(xiàn)。我們需要珍惜前輩所留下來的歷史文化遺產,不僅要進行精心的保護,同時還有加強研究和學習,結合城市的實際情況,推陳出新,建設現(xiàn)代城市的特色。
二、在城市規(guī)劃中保護文化遺產的策略分析
(一)應用有效的城市文化保護措施
在城市規(guī)劃的過程中,上進要發(fā)展新區(qū),還需要做好對舊城的保護,要加強對城內傳統(tǒng)建筑的修復、并且積極改善其生活條件和基礎設施,通過動員各方面資金,以自助的方式來改造和整治。對于城市的重要文化遺產,需要建立保護緩沖區(qū),并且做好對周邊建筑高度的管控,實施控高計劃,進而維護城市原有的形態(tài),保持完整的城市景觀。在道路建設和舊城改造的過程中,需要重視對原來路網格局的保留,加強對具有歷史價值街巷肌理的保護,防止出現(xiàn)大規(guī)模相仿的街巷。避免城市快速路的穿越,進而保護原來的路網格局。
(二)明確城市定位,確保地區(qū)的協(xié)調發(fā)展
當前,城市的競爭力不僅體現(xiàn)在經濟發(fā)展上,同時也體現(xiàn)在文化上。將來城市之間的競爭將變成文化之間的競爭。因為文化是城市品牌的核心內容,所以如果缺少了城市文化,城市的生活和經濟將無法長遠的發(fā)展。在城市文化中,城市文化遺產是必不可缺的部分。在城市規(guī)劃的過程中,需要實施區(qū)域規(guī)劃措施,進而確保城市的定位、功能具有符合城市戰(zhàn)略發(fā)展路線。具有豐富文化遺存和文化底蘊的城市需要從工業(yè)中心、經濟中心向著文化中心發(fā)展,關注對城市特色的發(fā)揚和保持[2]。
(三)維護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的公共形象
保護文化遺產是一個公共事業(yè),所以需要注意外在的公共形象嗎,并且讓文化遺產保護的成果惠及廣大的人民群眾。在高速發(fā)展的信息社會,不能把文化遺產單獨的孤立出來,使其遠離社會。而是應該利用這些文化氛圍和文化氣息來為人們帶來啟迪、熏陶和愉悅。推進博物館的免費開放,推廣“文化遺產保護日”,擴充社會大眾參加文化遺產保護的渠道,加強相關宣傳力度,進而發(fā)揮出社會組織和普通民眾的積極作用,最終形成整個社會愛護、關心文化遺產保護的氣氛,促進文化遺產保護社會監(jiān)督機制的形成。
(四)完善當前的法制體系
我國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到現(xiàn)在,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但是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個復雜的、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其中涉及到環(huán)境保護、村鎮(zhèn)發(fā)展、城市建設、人文歷史和自然山水等多個方面。所以在保護過程經常會出現(xiàn)多個部門交叉管理的問題,產生了管理混亂、利益沖突、權限不清等局面,這些問題都阻礙了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所以,在文化遺產保護的過程中,需要文物、城建、園林、規(guī)劃等多個部門的合作與努力,彼此之間需要相互協(xié)調、加強溝通[3]。
(五)同時重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
人民大眾是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的動力和源頭,因為對于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人民大眾的基本利益息息相關,是我們共同的事業(yè)。所以在保護文化遺產的過程中,需要充分尊重民眾的收益權、監(jiān)督權、參與權和知情權,促進文化遺產融入社會的發(fā)展、融入人民的生活。在進行考古發(fā)掘和文物保護的過程中,需要深層的發(fā)掘文化遺產的內在文化內涵,發(fā)揮其社會價值,促使文化遺產融入現(xiàn)代城市民眾的生活里。結論綜上所訴,城市文化遺產具有巨大的價值,是創(chuàng)建現(xiàn)代化城市中必須重視的一個部分。同時,文化遺產事業(yè)并不是政府的財政包袱,而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兼?zhèn)涞氖聵I(yè),對子孫后代的生活有較大益處。城市需要保護并且利用好文化遺產資源,通過文化遺產資源帶動相關產業(yè),將其轉化為經濟生產力。
參考文獻:
[1]梅聯(lián)華.對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的思考[J].山東社會科學.2011(01):68-69.
[2]張林鵬,王新文.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遺產旅游可持續(xù)發(fā)展初探[J].絲綢之路.2010(24):75-76.
一、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系
在國家、省、市舉辦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中,都展出了大量的實物,所以有人就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就是保護這些實物,把實物收集來就是做好了“非遺”保護工作。同時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傳承人口頭傳授的,與物質關系不大。二者都有偏頗。所以必須弄清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通過物質介質來保護和傳承的,并非全是通過傳承人口頭傳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既要保護這些物質介質,更要保護傳承人,實施活態(tài)保護。今年6月6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命名了一批市級非遺項目傳承人,6月9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這些都是實施活態(tài)保護的重要舉措。在工作中,要注意文化遺產的不單一性,防止單純文化碎片的保護。注重文化整體性理念,不要人為地把它撕裂開來,單獨將其中一部分作為一種類型的文化遺產保護,那樣,形式上實現(xiàn)了保護,實際上卻破壞了文化固有的整體風貌和遺產的價值。
二、原生態(tài)和發(fā)展的關系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維持原生態(tài)呢,還是與時俱進不斷發(fā)展呢?這是我們常遇到的一個問題?,F(xiàn)代化進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沖擊是難以阻擋的,現(xiàn)代的交通、通訊工具,大眾傳媒帶來的通俗文化,現(xiàn)代的生活方式不斷地改變著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生存的“生態(tài)環(huán)境”。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改變,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失去了“實用價值”。有了機器紡織的價格便宜的棉布,誰還愿意手工紡紗織布?手工生產的粗棉布,除了用來制作工藝品,在日常生活中還有什么用處?在現(xiàn)代社會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不再是主流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不再是表達思想感情的主要方式。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必須在保護與發(fā)展之間需求一種平衡。既要盡可能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汁原味,又要適時進行改進和發(fā)展,因為原生態(tài)是相對的,而且原生態(tài)未必就比次生態(tài)好?!毒€拉花》等民間舞蹈就是在保留傳統(tǒng)特點基礎上進行改革創(chuàng)新才更加熠熠生輝的。
三、保護與開發(fā)利用的關系
對中華民族而言,這次京張申辦冬奧會的成功,是繼2008年北京承辦奧運會后的又一次百年盛會,它將帶給我們中華民族,首都北京和我們張家口市,以文化、體育、經濟等多方面的巨大收獲。這種遺產既包括奧林匹克精神傳承,也包括奧運場館的后續(xù)利用;既包括中國傳統(tǒng)文化與奧運精神間的交流與對話,也包括奧運歷史文化遺產的挖掘傳承和保護;既包括我們看到的體育競技獎牌與榮譽,也包括美侖美奐的體育場館和各種配套興建的雄偉壯觀的城市建筑。這是一筆豐厚的精神文化遺產,是改善中國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地方經濟發(fā)展的一筆重要的遺產。奧運文化遺產一方面因其不能再選取,一旦破壞,將無可挽回;另一方面,奧運文化遺產因其稀缺性而具有永恒價值。它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見證,是人類文明的重要載體,體現(xiàn)著一個民族獨特的、對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奧運精神的一種思維方式和文化價值的認同和保護,是歷史的紀念碑。它的傳承保護和利用,是經過漫長的歷史隧道而沉積下來的,各個承辦過奧運會的國家在奧運會籌辦期間,就已經開始考慮怎樣做好后續(xù)利用工作了。作為成功承辦過一屆夏季奧運會的中國來說,成功申辦冬奧會對于首都北京和張家口市,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奧運文化遺產又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地區(qū)的文明進步和經濟發(fā)展的象征,對于其保護、傳承,有著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二、建立2022年奧運文化遺產保護評估體系
在視察崇禮時,為我們做好冬奧會場館和基礎設施規(guī)劃設計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堅決貫徹落實,科學合理謀劃,充分利用已有的場地、設施等各類資源,統(tǒng)籌考慮賽事服務與賽后利用,高質量完成場館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市委、市政府和有關承辦單位部門,要遵循來張家口視察時給出的重要指示,科學地設定我市承辦奧運的思路,既要辦好一屆冬奧會,又要做好高質量的評估工作。作為承辦奧運的城市和地區(qū),要讓奧運文化,成為我市歷史文化遺產中又一璀璨的奇葩,與我市其他歷史文化遺產一樣,得到良好的保護和傳承利用。要不斷地汲取歷屆奧運遺產保護評估體系的標準,對奧運設施、奧運媒介、奧運景觀、奧運文物、奧運公園等,進行可行性分析,比如制定《奧運會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登記和保護管理辦法》,將其科學納入城市總體規(guī)劃中;通過問卷調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冬奧會的未來建設規(guī)劃,開展對冬奧文化建設的普查登記;按照評估標準,經專家對奧運設施建設進行認真評估后,將重要資料建檔納入檔案館保存的范圍中,使其成為后奧運時代珍貴的文化遺產。
三、形成奧運文化遺產管理保護體系和法律規(guī)范
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是承辦好一屆奧運會必要前提,而制定一系列法律規(guī)范和管理規(guī)則,是辦好奧運會的必要保證。對于奧運后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奧運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咨詢機構和科研機構,組織成立一些專門從事研究和傳承文化遺產保護的社團組織;同時還要加強對本地居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教育,通過組織參觀、講解和宣傳等手段,引導社會各界、民間組織、市民個人,更多地認識和了解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樹立起保護和傳承的強大法律意識,有意識、有目的、自覺地、主動地,做好日常宣傳、保護工作。形成奧運文化遺產保護人人有責的意識和思想,為后奧運時代保護傳承奉獻智慧和力量。
四、重視奧運文化媒介的保護
媒介就是傳遞大規(guī)模信息的載體,保護奧運媒介,也是奧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媒介的傳遞,不斷擴大奧運會文化遺產的影響力。一來媒介可以從多領域、多學科、多產業(yè)方面,發(fā)揮有效的傳播作用。二來媒介作為國家輿論的工具,承載著保護與傳遞文化的功能,它可以全方位、多視角、廣渠道地對奧運會文化遺產進行國際化傳播。三是媒介在奧運會開始前,就已經開始對這個全球性體育盛會展開鋪天蓋地的宣傳報道了。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后,各媒介還會以極其敏銳的洞察力,對奧運會形成的文化魅力、經濟價值、美學享受進行宣傳報道。這種不遺余力的大肆傳播,對奧運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起到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五、讓奧運文化遺產真正融入到現(xiàn)代城市的現(xiàn)實生活中
[關鍵詞]青城;文化遺產;遺產保護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4)22-0044-02
青城又名一條城,位于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北部崇蘭山下,,地形呈狹長地帶,黃河流經北部,屬典型的黃河谷地。青城歷史悠久,歷代文人墨客薈萃,商賈云集,會館林立,是西北商貿集散地和黃河上游邊防軍事重鎮(zhèn)。
據史料記載,青城建于宋仁宗寶元年間(1038~1040),由宋代大將狄青巡邊時所建。據《蘭州府志》載:“一條城本名壟溝堡,宋狄青巡邊所筑。明萬歷五年,兵備張棟疏請改名?!?青城《羅氏族譜》載:“宋寶元時,狄武襄公擢秦州刺史。有豫章羅月泉先生者,為宋儒從彥之曾祖,武襄聘為幕客。狄武襄公巡邊至定遠,筑一條城。月泉襄辦屯田事宜,因僑居一條城。后還豫章,至裔孫柄之復遷于條?!贝送?,《甘肅通志》、《榆中縣志》、《皋蘭縣志》和《金縣志》均有“一條城”的記載。由此可見,青城距今已有970余年的歷史,是名副其實的黃河千年古鎮(zhèn)。
1972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從此世界各地文化遺產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和保護。當時,《公約》對文化遺產作了三方面定義:一是文物,二是建筑群,三是遺址。這三者其實可以用一個“大文物”概念來概括,即“歷代遺留下來的在文化發(fā)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 。①然而,“大文物”的概念只停留在物的方面,文化是多樣的,它既包括有形的文化,也包括無形的文化,這樣“大文物”概念又升華為如今“文化遺產”概念,即把人類口頭和非物質的文化都囊括其中。但這種分類法又不免陷入人為的分割,因為所謂的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對立統(tǒng)一體,它們相互依存,共同作用。因此,研究青城文化遺產,我們在對其進行二性分類的同時,還要注意二者的聯(lián)系。
一、 青城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又稱“有形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遺址。
文物:從歷史、藝術和科學的角度來看,具有突出價值的建筑群、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部件和結構、銘文、洞穴、住區(qū)及各類文物組合體。
建筑群:從歷史、藝術和科學的角度來看,在建筑形式、統(tǒng)一性及其與環(huán)境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lián)系的建筑群體。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自然與人類結合工程以及考古遺址的地區(qū)。②
青城物質文化遺產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幾類:
(一)文物類
文物類遺產主要包括磚雕、木雕、傳統(tǒng)服飾、明清家具、碑刻、農業(yè)生產工具、水煙制作工具、樂器、傳統(tǒng)生活用具等。這些遺產內容豐富、種類繁多,保護現(xiàn)狀各不相同。磚木雕保護大都附屬于古建筑和民居,對于某些重要的殘損磚木雕進行了局部修繕或原址復原。傳統(tǒng)服飾除了在羅家大院陳列室里有收藏外,還有很多精品散存于居民家中,有待進一步整合資源。明清家具除了在羅家大院、高家祠堂、青城書院等大型建筑群集中收藏和展示外,有部分散存于居民家中,尤以方桌、條案、錢柜、衣柜、茶幾、首飾盒等居多。農業(yè)生產工具設有專門的陳列室集中展示,收藏種類比較齊全,但在展示手段上尚缺乏情景配合。在民間,仍然有部分工具在生產中使用。樂器主要是指配合演奏青城小調的各種樂器,包括嗩吶、笛子、云鑼、扇鼓、大鐃、二胡、三弦、板胡、揚琴、梆子、撞鈴等。這些樂器很多傳承有序,有的使用了兩三代人,大都保存在演唱藝人手中。傳統(tǒng)生活用具內容較雜,如水煙瓶、煙桿子、鼻煙壺、針線盒、首飾盒、調料罐、黑瓷油瓶、酒瓶、陳設瓷器以及各類工藝品等,從不同側面反映著青城民間生活文化。這些傳統(tǒng)生活用具除少部分陳列收藏之外,大多數散失在民間,缺乏整合。
(二)建筑群類
建筑群類遺產主要包括明清民居、城隍廟及其附屬建筑、青城書院及其附屬建筑、高家祠堂及其附屬建筑、羅家大院及其附屬建筑等。明清民居以清代四合院式形制居多,磚木結構,古色古香,大部分民居仍然在居住使用,政府對部分典型民居進行了修繕和保護。青城書院、高家祠堂及其附屬建筑保存比較完好,是重點修繕和保護的建筑。羅家大院及其附屬建筑,除了進行原貌修繕外,將部分居室改造為陳列室,并專門設置了水煙制作場景和作坊,再現(xiàn)了民國時期羅家水煙作坊的興盛場景。
(三)遺址類
遺址類遺產主要指尚存爭議的闖王李自成墓及其故居,現(xiàn)已有《李氏家譜》進行相關佐證。這部分遺產有待進一步論證和保護。
二、青城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xiàn)形式和文化空間。③其范圍包括口頭傳統(tǒng)、傳統(tǒng)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jié)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tǒng)知識和實踐以及與上述表現(xiàn)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青城非物質文化遺產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幾類:
(一)傳統(tǒng)手工技藝
傳統(tǒng)手工技藝主要包括水煙制作技藝、陳醋釀制技藝、織布技藝、長面制作技藝、剪紙技藝、刺繡技藝、磚木雕刻技藝等。水煙制作技藝因水煙經濟衰落而逐漸消亡,目前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能夠比較詳細地描述其制作工藝。陳醋釀制技藝在民間具有深厚的基礎,大部分居民都能自己釀制陳醋,世代相傳??棽技妓囈蛲獠凯h(huán)境的變化已喪失生存的土壤,傳統(tǒng)木制織布機因結構復雜、產品過時,現(xiàn)只能進入陳列室進行展示。長面制作技藝和釀醋技藝一樣,深植于民間生活,成為青城婦女的必修課。剪紙技藝出現(xiàn)了以康月玲為代表的融入傳統(tǒng)山水畫特色的地方剪紙藝術,并受到政府的扶持與保護。刺繡技藝在青城民間生活中仍然占有一席之地,但相對于清代傳統(tǒng)刺繡,無論是在技術還是內容上,都有一定的差距。磚木雕刻技藝仍然延續(xù)著傳統(tǒng),但由于木結構房屋的減少和機器磚雕品的出現(xiàn),磚木雕工藝受到一定的沖擊。
(二)民間游藝
民間游藝主要包括道臺獅子、青城高蹺、城河抬子、火獅子、英雄舞鼓等表演活動,這些活動屬于青城民間社火的表演內容。這些活動通常在重大的節(jié)日慶典集中表演,并組成一個龐大的社火隊集體演出。這些活動表演難度較大,對表演者的技術要求較高,通常需要具備一定的武術功底,否則難以勝任,這應與青城的尚武精神息息相關。
(三)民間音樂
民間音樂主要指青城小調,它是一種集歌唱、表演與器樂演奏為一體演述短小故事的音樂形式。相傳清代末年青城人張海潤創(chuàng)建,20世紀40年代劉自重搜集整理兩冊曲本,命名《西廂調》,使青城小調增添了一份雅氣,與眉戶等鄉(xiāng)土氣息的地方曲子區(qū)別開來。有關青城小調的整理和研究成果,現(xiàn)已有郇芳、鐵燕合著的《青城小調》面世。
(四)民俗活動
民俗活動比較典型的是城隍出府。據說青城的城隍爺大有來頭,他本是省城蘭州的督城隍。雍正年間,因與新修的城隍廟尺寸不匹配被淘汰,最終落到了青城鎮(zhèn)。按照慣例,城隍爺每年出府兩次,即清明節(jié)與農歷十月初一,巡視民情,辦理案件,消災去禍。城隍出府陣勢龐大,號稱“半鑾駕”,即皇帝出巡人數的一半,少則100多人,多則300多人,成為青城民間傳承已久的地方民俗活動。
[注 釋]
①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xiàn)代漢語詞典》“文物”辭條,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②向云駒:《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寧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③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手冊》,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年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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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劉棟,曾紅兵.青城民間藝術[J].絲綢之路,2004,(3).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分配與使用
自2016年開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補助標準提高至2萬元。這項補助主要用于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此平涃M數目不小,但是就筆者對傳承人的采訪得知,很多手藝人收不到學徒,原因是民間工藝造價高、賣價高,老百姓在審美水平、接受水平上有差距,關鍵是即便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美,但是價格偏高老百姓的購買能力偏低,也就是說銷售不好就沒有收入,無法靠“非遺”項目生存,而每年2萬元的經費僅僅能夠使用于原材料的購買,根本無法解決關鍵問題。近年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美術系開設了非物質文化蒙古族頭飾手工制作班,由專業(yè)的老師帶領學生們學習制作蒙古族頭飾,這種以一帶多的教學方式完全可以在全國普及。既可以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補助少的問題(可以作為工資發(fā)放),也可以解決收徒難的問題,有利于傳統(tǒng)工藝制作手藝的廣泛傳播。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yè)化問題
就筆者所知其他地區(qū),云南就走在全國的最前列,楊麗萍創(chuàng)建的《云南印象》首演于2003年,整整過去了13年,現(xiàn)在整個演出團隊系統(tǒng)完備、劇目也在不斷更新,他們把美麗的云南各少數民族的歌舞與當地美麗的自然環(huán)境旅游資源整合在一起,在帶動當地演藝事業(yè)的同時,也很好的提升了當地的旅游業(yè)和地方文化藝術、民間手工藝制作,并在潛移默化的經濟提升中帶動了民間傳統(tǒng)藝術的市場化。云南的非物文化質遺產保護搞得很好,既沒有破壞原生態(tài),也沒有創(chuàng)新到面目全非,《云南印象》票價與演出精彩度成正比,“非遺”產品也沒有有價無市。此外張家界的《魅力湘西》,用舞臺表演手段表現(xiàn)當地各民族的傳統(tǒng)民間故事、婚喪嫁娶等民俗文化,讓觀眾在音樂舞蹈舞臺美術的變換中感受少數民族特有的文化風俗,也相當有震撼力。而很多地區(qū)原本有很肥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土壤,卻沒有很好的耕耘利用!比如三大少數民族地區(qū),民歌種類豐富、舞蹈、民族服裝、手工藝、當地的特色美食,一個自治區(qū)就不下近千種,可是為什么形不成氣候呢?這就需要當地的文化界領導給予重視扶植了。比如可以借鑒《云南印象》搞具有本地特色的大型演出,帶動當地旅游業(yè),再通過旅游業(yè)帶動非物質文化產品及其各種衍生品的市場。任何投入與產出都是成正比的,一個產業(yè)真正達到了市場需求、符合觀眾口味、吸引觀眾眼球,既沒有丟失傳統(tǒng)的原汁原味,又可以在聲光電等方面與國際接軌,即可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又可以更好的幫扶傳承人,形成良性循環(huán)。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yè)化、創(chuàng)新化方面,筆者也有一些擔心。所謂的創(chuàng)新,是在原有的美學基礎上做稍稍的改良(更加精美考究),而不是搞大刀闊斧的徹底改造,用新面料、新創(chuàng)造搞出來面目全非的新物種。比如蒙古靴,科爾沁蒙古靴講究繡花,一雙純手工繡制的蒙古靴價格昂貴,但是買的人極少,因為隨著社會的快速發(fā)展,民族服裝平日很少穿著,一雙靴子一生大約只能在節(jié)日婚喜、孩子的成人儀式上穿著,沒有市場的產品就會被時代淘汰,有些傳承人就會自然的放棄這些不能養(yǎng)家糊口的手藝轉而創(chuàng)新一些廉價的相關產品搞創(chuàng)收,于是好的傳統(tǒng)的東西遺失了,被廉價的機器流水線生產的東西所取代。包括一些民間樂隊,歌聲優(yōu)美實力強,但是融入不了被西方文化、流行文化占領的青少年人群,只能靠一些高大上的大城市白領和一些有一定文化底蘊的極少數人群賞識、邀請,在極少數觀眾群里獲得狹窄的生存空間。民間特色食品也一樣。南方少數民族以水稻、糯米、蔬菜、水果為主要食材,比較符合占人口大多數的漢族群眾的口味,在當地有一定的銷售市場。但是以內蒙古為代表的蒙古族飲食更接近歐洲的飲食,以肉、乳、酪為主,并不符合占13億人口之多的漢族群眾的口味,那么具有內蒙古非物質文化特色的奶食、奶酒、黃油、牛肉干等民族食品想要順利的打開國內市場也并非易事。
傳承人的擇優(yōu)選擇定點培養(yǎng)的問題
內蒙古的民族服裝制作傳承人有很多,按地區(qū)內蒙古蒙古族分為22部49旗,每個部的服裝都不相同。每個部的服裝制作傳承人又有一個至十幾個之多。那么如何分配非物質文化培養(yǎng)經費呢?筆者考慮就是選擇有家族制作歷史的、在文化上懂得這些文化傳承的歷史脈絡、文化意義的、能夠認真負責以手藝、技能傳承為事業(yè)的,則應該側重扶植,給予經費上的重點幫扶,有利于傳承人傳、幫、帶。其他項目以此類推。
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生存的問題
眾所周知,文化的傳承離不開社會民眾。如何把這些與傳統(tǒng)文化漸行漸遠的年輕人拉回來,就需要在小學就應開始普及傳統(tǒng)文化知識,不僅僅是戲劇進校園活動,而是通過學校附加一門業(yè)余愛好課程,把非物質文化課程請進校園,讓孩子們懂得什么是民間、民族傳統(tǒng)文化,讓他們既了解本民族的文化知識,也了解國內其他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釋放孩子們的心靈打開孩子們的眼界,讓孩子們在業(yè)余時間動手動腦,在游戲中學習到更多的非物質文化才是重點。
文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素質問題
在科學、持續(xù)發(fā)展階段仍需做好細節(jié)工作
目前,中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同時也越來越符合文化遺產保護的規(guī)律??傮w上來說,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了一個科學、持續(xù)發(fā)展的階段。但也不得不看到目前在開展這項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問題。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王文章在參加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二次會議期間接受采訪時曾說:“雖然近年來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存在的‘重申報、輕保護’現(xiàn)象逐步得到了扭轉,但有些地方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和重要性仍舊理解得不夠。有些地方申報成功省級項目,還想申請國家級項目,國家級項目入選后,還想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當然這些愿望是好的,這些做法也是好的,但是在重申報的同時,必須要更加重視保護?!背酥猓€認為,國家也需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傳承的困難,特別是重視基層傳承人的困難,要通過一些具體措施來解決他們在傳承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困難。針對這個問題,全國政協(xié)委員馮驥才也說:“我們的藝人沒有科學支持,沒有保護,而且只有開發(fā)。開發(fā)的目的是為了經濟,不是為了精神、文化的傳承。”看得出,委員們苦惱的是中央再有決心,但工作開展到基層時還是存在諸多計劃以外的困難。
文化保護靠自覺而非喊口號
中國的現(xiàn)代化進程令全世界驚嘆,但我們自己對于本土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卻面臨巨大的考驗。首先,西方思想的注入讓國人“自覺”摒棄了很多本土文化行為。其次,全球一體化的到來讓我們不得不與世界接軌,接受外來文化。當然,文化的傳播與交流是促進世界文明發(fā)展的必經之路,只是在這其中我們有些顧此失彼,利用先進科技的同時也一步步離自己的傳統(tǒng)文化越來越遠。
全國政協(xié)委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田青說:“我想我們取得這樣巨大的成就之后,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我們在這個過程中丟了一些東西,有些東西丟了之后再也撿不起來了。而且也出現(xiàn)了傳統(tǒng)文化的中斷,出現(xiàn)了對傳統(tǒng)從文化到精神、到民俗等各種方面的丟失現(xiàn)象。所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該說是我們民族文化自覺的一個重要的標志,也是我們這個中華民族在現(xiàn)代化奔跑的過程當中必然要走的這一步,就是我們不能光往前跑,我們應該想一想,也應該回頭望一望。在這個過程中,近十年來,在全社會掀起了非遺保護的熱潮。這樣一個非遺保護的熱潮,包括非遺保護的十年的工作,我個人認為這是我們文化系統(tǒng)做得最有光彩的一件事情,也是最得到民眾擁護的一件事情?!?/p>
傳統(tǒng)文化不僅要“活”起來更需要普及、親民和延續(xù)
文化作為一種觀念形態(tài),總是處在不斷產生,又不斷淘汰的過程中。因而,并不是所有在歷史上出現(xiàn)過的文化都可以稱之為傳統(tǒng)文化,而只有那些具有重要價值,具有生命活力的文化才得以沉淀、保存、延續(xù)下來。而能夠具有足夠生命力的文化形態(tài)必將是得到廣泛普及的文化。故宮博物院有三項世界之最的文化資源:一是擁有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宮殿建筑群;二是擁有世界上收藏數量最多、價值最高的中國歷代文物;三是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文化多元的觀眾群體。即便如此,觀眾也無法看到故宮藏品的整體面貌。原因是開放區(qū)域、展覽場地、社會宣傳等方面還有很多困難未能克服。面對日益增加的參觀人流和安保壓力,故宮如何應對?將故宮里的文物更多地展示給觀眾,讓傳統(tǒng)文化活起來,故宮又有何考慮和規(guī)劃?這也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
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在接受采訪時介紹了“平安故宮”工程的發(fā)展情況,以及故宮未來的發(fā)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