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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xié)議書》,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擔保協(xié)議”);
鑒于擔保人與 銀行 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 ,(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 ,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xiàn)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反擔保人依據(jù)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jīng)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chǎn)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xié)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 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chǎn)(不分區(qū)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jīng)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內(nèi)部的其他規(guī)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shù)額
2.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jù)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 (幣種) 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jù)擔保協(xié)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xié)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shù)慕杩畋窘?、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范圍
4.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xié)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nèi),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xié)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nèi),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 根據(jù)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
6.4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6.5 對擔保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nèi)寄出回執(zhí),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 反擔保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 反擔保人發(fā)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yè)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nèi)部組織機構的調(diào)整;
6.6.2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 反擔保人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6.6.4 反擔保人出現(xiàn)或即將出現(xiàn)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chǎn)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 反擔保人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jīng)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xiàn)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托管;
6.7.2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chǎn)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chǎn)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chǎn)、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chǎn)、清盤、歇業(yè);
6.7.5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0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fā)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fā)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1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nèi),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chǎn)、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zhì)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guī)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jīng)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guī)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jīng)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xù)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 保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 :(蓋章)
第一條 被抵押擔保的主債權
1、甲方自愿為債務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處辦理約定的下列擔保業(yè)務所形成債務本金的人民幣(大寫額) 及由此產(chǎn)生的其他債務,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
【可選擇的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幣借款擔保;(2)銀行/商業(yè)承兌匯票貼現(xiàn)擔保:(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擔保;(4)銀行保函擔保;(5)其他信用業(yè)務擔保】
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nèi),乙方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時,無須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xù)。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所有擔保業(yè)務,甲方愿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僅限于《借款(保證)合同》或《銀行承兌協(xié)議》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全部擔保債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
第三條 抵押擔保期間
以抵押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后兩年為限。
第四條 反擔保抵押物
1、甲方同意以下列財產(chǎn) (詳見抵押物清單)作為反擔保抵押物,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價值:
(1)甲、乙雙方協(xié)商認定抵押物價值 萬元,按照 %折扣率折扣之后的價值為 萬元(大寫 );
(2)依據(jù)評估報告抵押物價值 萬元,按照 %折扣率折扣之后的價值為 萬元(大寫 );
(3)反擔保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反擔保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zhì)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fā)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薄稉7ā返谖鍡l第二款規(guī)定:“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些法律的規(guī)定,確認了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采取了“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zhì)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chǎn)生締約過失責任。
根據(jù)《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根據(jù)《擔保法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規(guī)定,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
(1)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jù)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guī)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還應注意的是,擔保人對債權人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要嚴格把握該種情形連帶責任的適用。
(3)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jīng)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該種情形,要把握好擔保人過錯的內(nèi)涵。此時擔保人的過錯,并非指擔保人在主合同無效上的過錯,而是指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為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為主合同的簽訂作中介等締約過錯,這也正是擔保人不能完全免責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擔保作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擔保合同無效時,主合同應確認未生效。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擔保人是否享有追償權?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了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是承擔因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為此,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是否享有追償權問題,在實踐中,有人認為,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不享有追償權,一是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作為特別法的《擔保法》對此也未作規(guī)定。二是在債務人無任何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時,才能執(zhí)行無效擔保人的賠償責任,此時,何談追償權。
我們認為,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理由是:
一是法律無禁止性規(guī)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因過錯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是從維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fā)。擔保人因擔保合同無效而承擔了賠償責任,為維護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享有追償權。
二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時,執(zhí)行擔保人,無效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責任后,這種追償權不能因債務人無財產(chǎn)而消滅,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chǎn)時,擔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償權(也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原本屬于債務人的
責任,債務人是終極責任人。
四是從責任性質(zhì)上,雖然擔保人的責任屬于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的過錯是決定其在擔保無效時繼續(xù)承擔責任的根據(jù),但這種根據(jù)只是確定一定的代償責任的根據(jù),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仍有代償責任的性質(zhì)。
因此,應對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追償權予以明確規(guī)定?!稉7ń忉尅返诰艞l對此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nèi),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p>
擔保與反擔保的區(qū)別
反擔保與擔保有著明顯的區(qū)別,雖然反擔保也是擔保,也具有擔保所固有的從屬性與補充性,但是與擔保合同從屬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主合同不同,反擔保合同從屬于擔保人與債權人間的擔保合同,它是擔保合同的從合同而不是主合同的從合同。那反擔保與擔保的不同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呢?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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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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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jīng)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nèi)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jiān)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fā)放后,甲方有權根據(jù)需要,對乙方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diào)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的流動資產(chǎn),固定資產(chǎn),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zhí)行財產(chǎn)。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guī)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shù)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nèi)清償甲方代償?shù)娜靠铐?。超?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chǎn)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chǎn)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chǎn)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chǎn)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chǎn),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chǎn)經(jīng)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zhì))押資產(chǎn)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托人、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xié)議。
第一條、委托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第二條、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用于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條、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托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代委托人償付受托銀行所墊資金。(反擔保函應于本協(xié)議生效前提供)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chǎn)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yè)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償付受托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chǎn)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第五條、保函有效期內(nèi),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從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帳戶支付。
第六條、受托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nèi),歸還受托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七條、受托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條、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jīng)濟合同事宜如發(fā)生變更,委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第九條、委托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第十條、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zhí)一份。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jīng)雙方同意。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二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jù)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shù)娜靠铐棧簧鲜龃鷥斂钭愿犊钪掌鸬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nèi),如乙方出現(xiàn)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shù)娜靠铐?;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nèi)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jù)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chǎn)經(jīng)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jīng)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
(3)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執(zhí)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fā)生重大變化;
(5)經(jīng)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jīng)營中出現(xiàn)違法行為。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xiàn)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shù)?,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qū))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fā)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yè)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xù)。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fā)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yè)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fā)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yè)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yè)務服務協(xié)議》的從屬協(xié)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 發(fā)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lián) 系 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 發(fā)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lián) 系 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愿意就甲、乙的產(chǎn)權買賣過程中甲方返租回報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合同經(jīng)乙、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丙方在本協(xié)議中為甲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有責任協(xié)調(diào)甲、乙雙方做到:甲方在乙方處所買商鋪時就返租回報所簽署的托管協(xié)議,甲方能獲得協(xié)議約定的返租回報金額。
第二條 乙方將甲在其持有的聯(lián)邦印象金秀公司__________產(chǎn)權依簽署托管協(xié)議所得返租金付給甲方,從始__________止__________,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在協(xié)議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未將甲方所獲得的返租款給甲方,如果甲方未能順利從乙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五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款項并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項下有關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乙、丙雙方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 本擔保合同在甲乙雙方完成返租款給予后,乙方收到該返租款最終確認后自動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甲乙雙方在簽定托管協(xié)議時,乙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沒有履行乙方所應履行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履行先給付義務。
2.乙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協(xié)議規(guī)定產(chǎn)生返租款轉到甲方名下,丙方視甲乙雙方完成協(xié)議事宜,丙方不承擔乙方資金擔保義務。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zhí)壹份,由甲、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根據(jù)您提供的銀行賬戶,我司將將在規(guī)定日期將租金支付至您的如下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請您核實上述租金標準及賬號信息,并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范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范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范圍中選中。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chǎn)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
1.其中財產(chǎn)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jīng)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guī)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chǎn)為:其中財產(chǎn)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jīng)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chǎn)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chǎn)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xù)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chǎn)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chǎn)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艏s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jīng)]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chǎn)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chǎn)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chǎn)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chǎn)由抵押人協(xié)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第七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本合同經(jīng)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本合同不需經(jīng)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