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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與農戶之間的信貸博弈過程
假設農村金融信貸市場上的農戶只有兩種類型:信用狀況好的農戶(農戶1),信用狀況差的農戶(農戶2),農戶1能夠按期還本付息,農戶2一般會違約而無法按期還本付息。此模型中,進一步作出假設,農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本金為B,貸款利率為r,農戶獲得貸款用于生產或投資的收益率為R,信用好的農戶1收益率為1R,信用差的農戶2收益率為2R。
(一)申請貸款階段
在此階段,銀行與農戶的博弈過程有:第一階段,“自然”對信用不同的農戶做出選擇,以p的概率選擇信用好的農戶(農戶1),以1-p的概率選擇信用不好的農戶(農戶2)。第二階段,農戶根據自身的狀況,以及所掌握到的綜合信息,作出是否申請貸款的選擇。若不申請,則博弈到此結束。若申請,則博弈進入下一階段。第三階段,銀行根據農戶提供的資料,以及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提供貸款。圖1銀行與農戶的貸款博弈樹對于上述博弈)的效用分析如下:農戶一定會申請貸款。銀行:銀行提供貸款的期望收益:1銀行拒絕提供貸款的期望收益:銀行會提供貸款,否則就會決絕農戶的申請。所以,銀行是否會批準農戶的貸款申請,關鍵在于銀行對農戶還款信用的評估。理想的狀況是銀行準確判別農戶信用,對信用好的農戶貸款,獲得[B(1R-r),Br]的均衡收益,對信用差的農戶拒絕貸款,這是一種雙贏的結果。然而,由于國有商業(yè)銀行農村機構的放貸權受限,農村信用體系的不健全,農戶生產經營的弱質性等,使得銀行對p的評估不容樂觀,最終理性的銀行選擇p值較大的城市大企業(yè)客戶,加劇農戶貸款難度。
(二)還款階段
在銀行與農戶的博弈中,農戶由于自身經營不善,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損失,或是惡意拖欠等等都會導致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當農戶不能按期還款時,銀行會面臨兩種選擇,訴訟打官司,或者妥協。若是銀行選擇與農戶打官司,必須承擔昂貴的訴訟成本C。而由于農戶自身的特殊情況,貸款幾乎沒有抵押品,或是抵押品難以變現,以及農村金融法規(guī)不健全,風險補償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即使銀行最終打贏官司,法院判決也難以執(zhí)行。對此我們有博弈過程:對于上述博弈,我們采用逆推的方法來進行分析:在第三階段,-B-C<-B,所以銀行的起訴警告是沒有效力的,銀行的最優(yōu)選擇是妥協,此時銀行的收益是-B,農戶的收益是B(1+R)。第二階段,農戶還款時獲益B(R-r),小于不還款時的B(1+R),農戶會拒絕還款,銀行收益為-B。第一階段,銀行決定是否貸款。提供貸款的收益將是-B,不提供貸款的收益是0。很明顯,最終的博弈均衡結果是(0,0),銀行拒絕提供貸款,博弈結束。顯而易見,這是一種雙輸的局面,農戶得不到貸款,銀行也得不到貸款收益。這種情況下,銀行不會坐以待斃,他會將資金帶給信用度高、信息相對對稱的城市大客戶。
二、解決農戶信貸困境,抑制資金外流的對策分析
通過上面的博弈分析,我們清楚地認識到,緩解農戶的信貸危機,關鍵在于“p”值的改進,以及重構銀行與農戶的還款博弈。具體有:
(一)構建信用體系,開展信用評級
吳兆魁、梁正奎(2003)認為應該通過信用工程的建設,打消投資者的顧慮,增強農村金融機構放貸信心,擴大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規(guī)模,以促進資金回流農村[3]。通過對農戶的信用評級,以及農村地區(qū)信用體系的建設,逐步改善農村信用狀況,這將大大增加銀行對農戶信用狀況的識別能力,增加銀行放貸的信息,緩解銀行“惜貸”的尷尬局面。
(二)構建合適的抵押擔保,聯保機制
農戶由于其農業(yè)經營的特殊性,貸款周期長,容易受到自然等非抗力因素的影響,抵御風險能力不足。而且由于農村信用體系落后,農戶信譽低,極易發(fā)生賴賬等現象,加之農業(yè)資產不易變現,一旦發(fā)生賴賬,即使銀行訴訟成功,損失也不易挽回。所以必須建立合適的抵押聯保機制,以減輕銀行的回顧之憂,增加對農戶貸款的信心。
(三)提高農村金融機構治理水平,下放放貸權
指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綜合治理水平與其信貸風險顯著負相關[4]。隨著治理水平的提高,對于銀行信用體系,擔保機制等構建,以及風險的降低,支農力度的增加都具有顯著意義。我國國有商業(yè)銀行的放貸權,從行政區(qū)域上來說基本集中在縣及其以上的分支機構,在鄉(xiāng)鎮(zhèn)的分支銀行基本沒有放貸權。然而正是在鄉(xiāng)鎮(zhèn)的分支銀行對農戶的狀況比較了解,相比能夠較為準確地甄別出農戶的資信狀況。治理水平的提高,放貸權的下放,都有利于銀行甄別并接收信用好的農戶所傳遞的信號。
(四)引入重復博弈的市場機制
當博弈為一次性博弈時,農戶更傾向于違約,農戶的信用承諾是無力的。所以,需要引入重復博弈的市場機制。在重復博弈的市場機制中,農戶貸款不僅要考慮當前的利益,還必須考慮長遠利益。因為當前的違約會增加未來貸款的難度,而按時還貸的信用會提高農戶的信用評級,未來更容易獲得貸款。一般說來,農戶與銀行的交易是長期連續(xù)的,所以在這樣的機制下,會有效地緩解銀行與農戶的信貸矛盾,農戶易貸,銀行愿貸。
三、小結
通過對農戶與銀行的信貸博弈分析,我們已經清晰地看到在農村不健康的金融環(huán)境下所導致的農村易存不易貸的信貸供求矛盾。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農村金融信貸供求的解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盡管目前矛盾仍是突出,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仍時有發(fā)生,只要我們看清問題本質的同時,選擇恰當的對策,積極應對,循序漸進,農村金融信貸問題將會緩解,金融生態(tài)環(huán)境也必將大為改善。
作者:楊濤 單位:河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