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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合同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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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合同

第1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20__年__月__日__為賣方和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

2.產(chǎn) 地:____

3.數(shù) 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fob____

6.包 裝: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jīng)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jīng)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chǎn)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yè)地處于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xié)議。根據(jù)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jù)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于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于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第2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fā)票金額×××投保____的保險費。

××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按本合同第×××條和×××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

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條、第×××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罰金率按每星期×××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立即生效。

××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第3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

│項目序號│商品名稱及規(guī)格│ 單 位 │ 數(shù) 量 │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二、生產(chǎn)國別和制造廠:

_________。

三、包裝:

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shù)陌b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四、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五、裝船時間:

_________。

六、裝船港口:

_________。

七、目的港口:

_________。

八、保險:

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九、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guī)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_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guī)定的裝船單據(jù)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jīng)由賣方銀行通過_________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guī)定的裝船單據(jù)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guī)定的裝船單據(jù)后于七天內付款。

十、付款單據(jù):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jù):

(1)全套清潔無瑕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fā)票_________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fā)票)。

(3)裝箱單_________份:注明發(fā)貨重量及相應發(fā)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shù)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guī)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jù)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十一、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件數(shù),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將作為買方的船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保持密切聯(lián)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_________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chǎn)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十二、裝船通知:

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十三、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guī)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_________月。

十四、檢驗和索賠:

1.發(fā)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和數(shù)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fā)現(xiàn)規(guī)格或數(shù)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_________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十五、人力不可抗拒:

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fā)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fā)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xù)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十六、遲交貨罰款:

除本合同第15條規(guī)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guī)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guī)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十七、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當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

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買方(公章):_________賣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第4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xié)商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時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guī)定罰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第5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關鍵詞]:違約救濟 實際履行 損害賠償 宣告合同無效

一、違約救濟制度的概述

(一)違約及違約救濟的概念

1、違約(Breach of Contract),是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依《英國法律辭典》的解釋,“違約是指無論是行為亦好,遺漏亦好,凡是不履行契約里所規(guī)定的都叫做違背契約?!盵①]著名學者高爾森教授認為:“凡是合同的一方在缺乏正當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未能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就叫做違約?!盵②]也有學者認為,違約不僅包括違反約定義務還包括違反法定義務,其定義應該涵蓋免責事由。

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上,違約則是指買方或賣方在不存在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下未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其合同義務(包括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內容)的一種行為。例如:賣方不交付合同約定的貨物、遲延交付貨物、交付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的貨物等;買方不按約定支付貨款、不及時辦理進口證件、不按約定接收貨物或對貨物進行復驗等,都屬于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除合同或法律上規(guī)定的屬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以外,違約都要承擔違約的責任。

2、違約救濟(Remedies),是指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義務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約束力,維護其合法權益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的總稱。違約救濟一詞來源于英美法律?!耙馈恫既R爾法律辭典》的解釋,救濟一詞指實現(xiàn)權利、或補償權利侵害的手段以及運用這些手段的權利。”[③]依合同法的一般原則,合同一經(jīng)依法成立,當事人都必須遵守,任何一方?jīng)]有法定的事由不經(jīng)法定程序不得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受損害一方對不適當履行有權進行補救。

違約救濟的目的是保護受害方的權益,為了使其盡量避免或者減少違約造成的損失。本質上,違約救濟是一種權利,是受害方在對方違約時,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享有的一種權利,受害方既可以行使這項權利,也可以放棄這項權利。

(二)違約救濟的方法

救濟方法是救濟制度的核心內容,是依據(jù)一定標準對救濟制度進行劃分的外在表現(xiàn)形式。根據(jù)行使救濟權的法律性質可將救濟分為刑事救濟和民事救濟;根據(jù)救濟權的來源可將救濟分為司法救濟和自助救濟;根據(jù)救濟的內容和目的可將救濟分為實際救濟、替代救濟和終止合同的救濟。

雖然各國法律對違約救濟方法有諸多不同規(guī)定,但都普遍認可實際履行、損害賠償和宣告合同無效這三種主要救濟方法,這三種救濟方法是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均可采用的救濟方法。首先,損害賠償是最廣泛的救濟方式,一般來說,它可以在任何違約情況下單獨或者與其他救濟方式共同行使,旨在使受害方回復到合同應該被履行時的狀態(tài);其次,實際履行是很重要的救濟方式之一。在《公約》中,實際履行是最主要的救濟方式,以尊重“約定必須遵守”的原則和適應國際商事實踐的特殊性為立法目的;再次,宣告合同無效是違約最后的救濟方式,旨在使受害方回到合同沒有履行之前的狀態(tài)。

本文隨后將對實際履行,損害賠償和宣告合同無效這三種救濟方式進行詳細的闡述。

(三)違約救濟方法的共同原則及各自特點

1、違約救濟的主要目的在于補償受害人因對方違約而遭受的損失,使其能夠得到他訂立合同所合理期望得到的東西。雖然在大陸法中,還認為違約救濟是對違約行為的一種懲罰,但各國合同法普遍認可以下的違約救濟原則:(1)以補償受害人的損失為限,特別在英美法中,法庭原則上不支持懲罰性的賠償;(2)違約救濟僅補償受害人的財產(chǎn)損失,一般而言,在買賣合同中并不考慮受害人的精神方面的損害;(3)受害人可自行選擇違約救濟方法。在對方違約時,受害人可采取自助行為予以救濟,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進行救濟。

2、違約救濟方法的各自特點主要體現(xiàn)為不同救濟措施所具有的的獨特法律意義。以下就三種主要救濟救方法的特點進行分析:

其一,實際履行。請求實際履行是債權人享有的一項權利,其基本內容是要求違約方繼續(xù)依據(jù)合同的約定而履行自己的義務。通過保證合同得到切實執(zhí)行以實現(xiàn)締約目的,對守約方的合同利益加以保護。該救濟方法旨在維護契約神圣原則、維護交易規(guī)則和經(jīng)濟秩序。

其二,損害賠償。損害賠償?shù)淖饔迷谟谑故芎φ叩玫酵耆馁r償。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都追求其商業(yè)利潤,而守約方的利潤損失可以由違約方以現(xiàn)金賠償方式彌補。損害賠償?shù)淖钪饕攸c,一是適用范圍極其廣泛;二是即使違約方履行了義務或采取了救濟措施,只要守約方還有損失,仍可要求損害賠償。

其三,宣告合同無效。宣告合同無效是一種積極防御性的救濟方法,采用此方法可避免或減少對方違約給自己帶來的損失,在預期違約時尤其如此。通過解除合同可以擺脫合同義務的約束,自此結束原有的合約關系,而且尚未履行的義務不再履行。

二、實際履行救濟制度

(一)實際履行制度立法的國內法背景

1、實際履行的含義

各國法律對實際履行作為一種救濟方法都有規(guī)定,但不同國家規(guī)定的具體制度是不盡相同的。對于大陸法和英美法關于實際履行的含義的差異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兩個特殊的問題上:

(1)交付瑕疵貨物

大陸法對交付瑕疵貨物規(guī)定了“瑕疵擔保責任”,這里的“擔?!笔侵富诤贤瑯说奈锎嬖诘蔫Υ盟a(chǎn)生的責任。瑕疵擔保責任屬于嚴格責任,因而雖然違反了這種責任并不能構成一種違約,它會產(chǎn)生兩種特定的救濟:要求減價和取消合同。這兩種方法任擇其一。[④]

如果存在瑕疵的貨物為特定物,買方通常只能行使上述兩種救濟方式,不會存在要求賣方補救瑕疵的實際履行問題。另一方面,如果存在瑕疵的貨物為種類物,可以基于兩種理由產(chǎn)生兩類救濟,即基于瑕疵擔保責任而產(chǎn)生的降價或者取消合同的救濟方式;基于所承擔的交付符合某種質量的貨物的義務而產(chǎn)生的違約救濟方式。后一種理由在特定物中不存在。因此,在瑕疵貨物為種類物時原則上賣方被要求重新交付符合合同的貨物以補救他的瑕疵交付。另外在德國法中還存在一個例外:出賣人保證其售出的物品具有某種特定的品質,以及出賣人欺騙性地或故意地對其已知的某種瑕疵保持沉默。在這兩種情況下,買受人仍可選擇解除契約或降低價金,但他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而英美法則不存在“瑕疵擔保責任”的特殊規(guī)定。賣方所承擔的義務僅是要求他出售的貨物不具有某種瑕疵,因此他應該執(zhí)行這種義務,一般采用賠償金的形式,但也可以通過補救這種瑕疵來避免支付賠償金,不過受害方不能被強迫進行這種補救。

《公約》沒有對瑕疵擔保責任規(guī)定特殊規(guī)則,如果所交付的貨物為瑕疵貨物,無論是否種類物都一樣可以行使公約規(guī)定的違約救濟方式,包括降價,要求宣告合同無效,要求交付替代貨物或者要求損害賠償。

(2)要求支付約定數(shù)額

如果買方的義務僅是支付約定數(shù)額,賣方可以要求其履行該義務,向買方提起支付價款之訴。由于這種義務的特殊性,其履行不會對債務人造成身體上的強制,因而它不會受到對其他實際履行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指要求某人違背意愿為某種行為的困難或者不實際等情況。

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英美法認為要求支付約定數(shù)額的訴訟不是要求履行之訴,也不是要求損害賠償之訴(因為要求支付的數(shù)額是所約定的數(shù)額加上利息)。原告是要求約定數(shù)額還是要求支付損害賠償?shù)膯栴}更多的是受到減輕損失的規(guī)則來限制,而不是對實際履行的限制。

根據(jù)上述的分析,實際履行在大陸法系中不包括瑕疵擔保責任的違反,而在英美法系則不包括支付價款。這是兩大法系在實際履行的含義方面最明顯的差異。

2、實際履行的范圍

英美法中的實際履行窄于大陸法系,實際履行的裁決僅是針對被告本人,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并且如果違反該裁決就會因藐視法庭而受到懲罰,如監(jiān)禁和罰款。而在大陸法系國家,實際履行范圍很廣,任何可以使債權人得到他所交易的實質內容都是實際履行。包括債權人可能會通過第三方執(zhí)行合同或者修補瑕疵,并由債務人來支付費用;債權人自己修補瑕疵并且請求債務人支付費用等。

3、實際履行的限制

第6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shù)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guī)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jù):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a)發(fā)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chǎn)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傳:22243 chemi cn 電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jù)港口當局的規(guī)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shù)匦姓斁炙?guī)定的有關油輪作業(yè)安全規(guī)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fā)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shù)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shù)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xié)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shù)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時,對方根據(jù)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shù)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shù)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shù)量,發(fā)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yè)開始時間按以下規(guī)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yè)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日夜連續(xù)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yè)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yè)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yè)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fā)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guī)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guī)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shù)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guī)定的基數(shù)(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tài),以裝港外輪公司編制的并經(jīng)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jīng)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xiàn)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shù)量應根據(jù)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shù)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shù)量的依據(jù)。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XX-59 石油產(chǎn)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jīng)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jù)。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xié)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fā)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fā)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xù)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xié)定的規(guī)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fā)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簽發(fā)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zhí)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zhí)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第7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舊貨名稱、貨款 編號

舊貨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外觀特征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元)

總價(元)

備注

貨款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二、舊貨要求:贓物、走私物品、來歷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規(guī)明令禁止經(jīng)營和特許經(jīng)營的其他物品不得從事交易。

三、質量要求:雙方約定舊貨質量應符合第_______項要求。

1.舊貨應符合《舊貨品質鑒定標準》(SB/T10398),確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要求。

四、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買方自提;(_________)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_________承擔。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舊貨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時起轉移,舊貨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所有權轉移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六、驗收標準:辨明舊貨品質,符合第三條的質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時間:雙方約定以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貨款。

1.買受人驗收后當場支付全部貨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出賣人出售的舊貨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規(guī)定的,應對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出賣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或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貨款,應每日按遲延部分貨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二)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只能選擇一種)

十、售后服務約定:保修期______日;保換期______日;保退期______日。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開戶銀行:

賬號:

買受人(簽章):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開戶銀行:

第8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時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_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第9篇: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我國入世后,在國際貿易中將會更加廣泛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但是,該公約沒有涉及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問題。這不僅為當事人提供了一定的自由度,也對當事人提出了必須注意所有權的問題,如果賣方不注意所有權轉移的約定,或者對所有權轉移不作出適當?shù)募s定,一旦買方破產(chǎn),買賣標的物就有可能作為買方的破產(chǎn)財產(chǎn)被進行清算,賣方就有可能落個貨錢兩空的局面。這是因為一些國家對買賣的貨物的所有權轉移方面作出了不同規(guī)定的緣故。如有些國家法律規(guī)定貨物的所有權在訂立買賣合同時立即轉移,有些國家法律規(guī)定貨物的所有權在賣方把貨物交付給買方時轉移,我國買賣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是“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按照這些規(guī)定,當賣方在與買方訂立合同后,或者把貨物交付給買方后,買方一旦破產(chǎn),合同項下的貨物由于其所有權已經(jīng)轉移給買方,為買方所有了,所以,這些貨物就會被確認為買方的財產(chǎn)而作為破產(chǎn)財產(chǎn)進行清算,如果這時賣方還沒有收到或沒有全部收到買方應支付的貨款,賣方受到損失是必然的。所以,賣方注意貨物所有權轉移的約定,對于避免這方面可能產(chǎn)生的損失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在約定買賣貨物所有權方面,有一個案例很有借鑒意義。英國有一家公司購買荷蘭某公司的鋁土,打算將一部分鋁土用于本公司生產(chǎn),另一部分鋁土用于轉賣出售。買方接受鋁土后支付了部分貨款,在沒有付清其余貨款前破產(chǎn),接受破產(chǎn)清算。買方已轉賣的部分鋁土由清算人支配,剩余的部分鋁土尚未投入生產(chǎn)。英國法院受理了該破產(chǎn)案。賣方在訴訟中主張:對于轉賣鋁土的收入和剩余的鋁土賣方擁有優(yōu)于其他債權人的請求權,理由是合同列明了所有權轉移條款:(1)只有當買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未投入生產(chǎn)的鋁土才能轉為買方所有;(2)買方對未投入生產(chǎn)的鋁土只有保管的責任;(3)在買方付清全部貨款之前,賣方對投入生產(chǎn)的鋁土所生產(chǎn)出來的成品或最終產(chǎn)品享有追償權,即買方轉賣鋁土或對用鋁土生產(chǎn)出來的最終產(chǎn)品的出售,只是賣方的行為,其收益歸賣方所有。英國法院的判決支持了賣方的主張,確認以上合同三條款具有法律效力,使賣方免愛了損失。

從這個案例的啟發(fā)中,在約定關于對貨物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時,賣方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約定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有在買方付清全部貨款后才能轉移給買方,在買方?jīng)]有付清全部貨款前,賣方必須保有對標的物的全部所有權。

二是要根據(jù)買方接受貨物后,對貨物可能不同的處理方式進行具體的約定。一般來說,買方收受貨物后,會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用于生產(chǎn);二是用于轉賣出售;三是存放在倉庫里。要根據(jù)這三種處理方式對貨物所有權轉移進行分別的約定,使約定具體化。

三是一定要約定賣方的追償權,即對買方把收受貨物用于生產(chǎn)后相關的成品、半成品及出售后的收益擁有追償權,對買方把收受貨物進行轉賣出售后的收益擁有追償權。這兩方面的權益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因為,往往是貨物的形態(tài)已經(jīng)發(fā)生了變化或轉化,原物已經(jīng)不存在了,或者已經(jīng)歷了幾次易主,關系或聯(lián)系已經(jīng)復雜化,對此進行約定,便利主張賣方的權利。

四是要約定買方在貨物所有權方面的對應責任或權利,使雙方對貨物的所有權方面的權利互相統(tǒng)一對應,這對賣方主張和保護自身正常權益是十分有利的。因為,把對方的權益限定了,相等于約定了自身的權益,在訴訟中更有利于自身權益的解釋與主張。

五是要約定賣方對與買賣貨物相關的權益享有優(yōu)先權,就是比其他債權人享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當買方一旦破產(chǎn)清算,所有債權人都享有受償權,如果賣方?jīng)]有約定優(yōu)先受償權,很可能會被確認為一般債權人,這時,仍免不了要受到損失。這方面的問題較復雜。如買方把貨物轉售給丙,丙因買方欠他其它款項沒有支付貨款,后買方破產(chǎn),清算時丙把應付貨款與買方所欠其款項進行抵銷。這時,如果賣方?jīng)]有規(guī)定相關優(yōu)先受償權,就很難有效保護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