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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律題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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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律題

第1篇:規(guī)律題范文

下面我就以2010年江蘇省語文高考試題為例,談談古典詩歌的解題程序和規(guī)律,以及引導學生如何規(guī)范古典詩歌的答題要領。

閱讀下面這首詩,然后回答問題。(10分)

送魏二

王昌齡

醉別江樓橘柚香,江風引雨入舟涼。

憶君遙在瀟湘月,愁聽清猿夢里長。

(1)找出詩中點明送別季節(jié)的詞語。由送別季節(jié)可以聯想到柳永《雨霖鈴》中直抒離別之情的哪兩個句子?(2分)

(2)一、二兩句詩中“醉別”、“江風引雨”表達了惜別深情,請作簡要說明。(4分)

(3)三、四兩句詩,明人陸時雍《詩鏡總論》云:“代為之思,其情更遠?!闭堊骶唧w分析。(4分)

無論詩歌的命題形式如何變化,整體把握詩歌內容是解題的基礎。只有真正理解整個詩歌的思想內容,才能真正做好古典詩歌鑒賞題。那么如何快速地整體把握古典詩歌的思想內容呢?

一、把握詩歌內容

要整體把握詩歌的思想內容,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眼。

1.知人論世

“詩言志”,在鑒賞古詩時,我們應盡可能多地了解詩歌創(chuàng)作時的歷史背景、作者的際遇及情感抱負。比如,王昌齡(公元698―756年),盛唐著名詩人,家境貧寒,開元十五年進士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王昌齡是盛唐著名詩人,名重一時,被稱為“詩家夫子王江寧”。與當時名詩人交游頗多,交誼很深,除與李白、孟浩然的交游外,還同高適、李頎、岑參、王之渙、王維等都有交誼。他因數次被貶,在荒僻的嶺南和湘西生活過,也曾來往于經濟較為發(fā)達的中原和東南地區(qū),并曾遠赴西北邊地。豐富的生活經歷和廣泛的交游,對他的詩歌創(chuàng)作大有好處。王昌齡擅長七言絕句,被后世稱為“七絕圣手”。如《出塞》詩:“秦時明月漢時關,萬里人未還。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笨畤@守將無能,意境開闊,感情深沉,有縱橫古今的氣魄,確實為古代詩歌的珍品,被譽為唐人七絕的壓卷之作。又如《從軍行》等,也都為膾炙人口的名作。反映宮女們不幸遭遇的《長信秋詞》、《西宮春怨》等,格調哀怨,意境超群;抒寫思婦情懷和少女天真的《閨怨》、《采蓮曲》等,文筆細膩生動,清新優(yōu)美;送別之作《芙蓉樓送辛漸》同樣為千古名作。

了解了詩人的相關背景有利于對詩歌思想內容的整體把握。詩人有如此的經歷,就不難理解詩中的“醉“涼”“憶君”“愁”等情感了。

2.詩歌標題

標題是文章的眼睛,通過標題可以知道一些文章的內容。從《送魏二》題目直接可以看出這是一首送別詩,而一想到送別詩,學生就應該想到柳永《雨霖鈴》、王維《渭城曲》、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等膾炙人口的名篇,而這些詩歌表達的情感不外乎就是依依不舍的惜別之情、情深意長的勉勵及坦陳心志的告白。

《送魏二》從標題看,也是一首送別詩,體現的必然,詩人和友人之間的送別之情。

3.緊抓詩眼

詩眼是詩歌中最能開拓意旨和表現力最強的關鍵詞句,因而要分析詩眼,展示意境,感受情趣,領悟旨意。在《送魏二》中,“醉別”“憶君”“愁”“夢”這些關鍵詞無非就是詩眼,能準確透露出詩歌本身的情感。詩人和友人為什么“醉別”?“愁”什么?等等,緊緊扣住這些詩眼,反復思考,自然就能揣摩出詩歌的思想內容。

4.意象意境

把握意象,感知意境。意境(或叫“境界”“境”),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形象體系。在這體系中,既有十分鮮明,富有啟示性的生命景象的圖畫,又包含詩人主觀情感,兩者融合而成的和諧的藝術境界,即所謂意境。簡單地說,意境就是作者的思想感情與描繪的生活圖景融合而成的一種藝術境界。

感知意境的方法就是發(fā)揮想象,補充畫面。想象,是形象思維活動,是進行鑒賞性閱讀的必要途徑??忌阼b賞過程中,必須通過自己的想象補充和擴大作品的生活畫面,使平面的文字變成立體的空間,從而獲得完整而豐富的形象美感。

抓住詩中的形象體系,確定意境的基調,理解、感受“此時”“此景”中的“此人”“此情”是什么。情感是讀者在進入詩歌意境后的心理反應活動,是鑒賞閱讀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鑒賞詩歌必須真正進入作品的生活場景中,同作品中的人物或作者共同感受詩歌中的意境美、豐富的情感、生活的哲理或人生的啟示,等等。

“江”“樓”“橘柚”“江風”“雨”“舟”“瀟湘月”“清猿”等意象,構成了一幅迷離、凄清的秋天的畫面,再聯系“送別”這一主題,就能理解詩人送別友人時依依惜別的傷感心情。

5.詩歌注釋

在高考試卷中,詩歌的注釋不可忽略,往往暗示詩歌的內容。有的詩歌鑒賞題沒有注釋,若有,考生就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命題者添加注釋,無非是為了降低試題的難度,幫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詩歌內容。

總之,鑒賞詩歌一定要了解作者和背景,閱讀標題,走進詩歌意境及揣摩可能有的注釋,對詩歌有一個整體認知,再讀題目,明確答題的要點,按照題目的要求答題。

二、明確答題要點

審清題目命制的角度,是思想內容的理解,還是藝術技巧的鑒賞呢?要根據要求尋找答題思路的切入點。

審題時要特別注意,題目要求是涉及詩的整體,還是只涉及某一聯、某一句或某一詞。同時還要注意,無論題目如何要求,答題時都必須建立在整體把握的基礎之上。

如《送魏二》題目的要求是這樣的:

(1)找出詩中點明送別季節(jié)的詞語。由送別季節(jié)可以聯想到柳永《雨霖鈴》中直抒離別之情的哪兩個句子?(2分)

(2)一、二兩句詩中“醉別”、“江風引雨”表達了惜別深情,請作簡要說明。(4分)

(3)三、四兩句詩,明人陸時雍《詩鏡總論》云:“代為之思,其情更遠。”請作具體分析。(4分)

第1題,考查學生的篩選信息和識記的能力和學生對教材的熟悉程度,將課內教學和課外考查結合起來,這種命題方式有很好的導向作用,可以引導老師和學生重視教材的學習,扎扎實實地搞好語文課堂教學。

第1題答案:(1)橘柚香。多情自古傷離別,更那堪冷落清秋節(jié)。

第2題,涉及對詩歌思想的評價,命題者已經降低試題難度,明確告訴是“惜別深情”。要求做簡要說明,實際就是要求考生到詩歌中去找根據,考查考生對詩歌內容的理解。

第3題,借用古人的鑒賞語,實質是考查考生對詩歌意境的理解和評價,“代為之思,其情更遠”。這里的“之”指代誰?“情”是什么?第3題的難度明顯高于第2題,只有理解了明人陸時雍《詩鏡總論》的“代為之思,其情更遠”這句話,考生才能答好題。

三、規(guī)范答題要領

理解了全詩,審好題,找準答題的切入口,最后就是要組織答案了,答題時一定要扣緊命題要求組織答案。

簡答題,其實質就是微型論文,即必須有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和論證。就詩歌鑒賞題而言,論點就是對問題的最直接的回答,比如表達了什么情感,運用了什么表達技巧等;論據是適當摘錄詩中詞句作答,并把摘錄的詞句用雙引號標好,這樣才能既條理清晰,又全面周到。

曾經有人將詩歌鑒賞題的答題模式進行歸納,分為分析意象、意境型、分析技巧型、煉字型、一詞領全詩型、情感主旨型、評價題型等,但仔細研究就會發(fā)現,實際上無論是什么模式,無非包括三個方面,即表現手法、內容描述和概括、詩人情感等。這樣理解,就能很好地掌握答題的要領,使得答題更有條理,也更容易接近得分點。

比如:

(2)一、二兩句詩中詩中“醉別”、“江風引雨”表達了惜別深情,請作簡要說明。

這里,命題者已經告訴考生“醉別”、“江風引雨”表達了惜別深情,觀點(論點)已經很明確了,關鍵是考生結合詩詞內容進行說明,如果按照表現手法、內容描述和概括、詩人情感等三個方面進行思考的話,參考答案應是這樣的:

表現手法:雙關、烘托等;內容概述:秋風秋雨的的凄清,詩人和友人依依惜別,兩人借酒澆愁,“醉別”暗示著情誼之深,“江風引雨”氣候已變,風雨入舟,“涼”,一語雙關,雖是身體的感覺,卻也暗示心理的感受,“引”與“入”字呼應,描繪了秋風秋雨的的凄清特點;詩人情感:悲涼一切景語皆情語,烘托了詩人和友人內心的悲涼的依依惜別之情。

標準答案是:惜別知音,借酒澆愁;凄凄風雨烘托悲涼的心情。

又如:

(3)三、四兩句詩,明人陸時雍《詩鏡總論》云:“代為之思,其情更遠。”請作具體分析。(4分)

“代為之思,其情更遠”就是觀點(論點),還是讓考生結合詩歌內容進行具體分析。

表現手法:想象和虛實結合;內容描述和概括:“憶君遙在瀟湘月,愁聽清猿夢里長”,這里由眼前的實景,想象友人到達瀟湘之后的愁苦與孤寂的虛景,虛實結合。詩人情感:惜別深情。

第2篇:規(guī)律題范文

一、反應的本質

金屬與硝酸反應的實質是金屬與氫離子和硝酸根離子共同作用。

例1.銅粉放入稀硫酸溶液后,加熱后無明顯現象發(fā)生,當加入下列一種物質后,銅粉質量減少,溶液呈藍色,同時有氣體產生,該物質可能是()

A.硫酸鐵

B.碳酸鈉

C.硝酸鉀

D.硫酸亞鐵

解析:銅不能與稀硫酸反應,但稀硫酸提供H+, 鹽提供NO3-,構成強氧化條件,能溶解銅并產生氣體。答案選C。

例2.鐵銅混合物加入不足量的硝酸,反應后,剩余金屬m1克,再向其中加入一定量稀硫酸。充分振蕩后,剩余金屬m2克,則m1與m2的關系是()

A.m1一定大于m2 B.m1一定等于m2

C.m1可能等于m2 D.m1可能大于m2

解析:鐵銅混合物與不足量的硝酸反應后生成硝酸鹽,即溶液中的鹽含有硝酸根離子,再加稀硫酸提供氫離子,發(fā)生氧化還原反應,會再溶解一部分金屬。答案選A。

二、氮元素的守恒思想

硝酸和不活潑金屬反應一般生成硝酸鹽和氮氧化物,在此硝酸擔當了兩個角色,一是酸二是氧化劑。如果分別知道了二者的物質的量,也就知道了總消耗的硝酸的物質的量。如:銅和硝酸反應中,當3摩爾銅和8摩爾硝酸反應時,作為酸的硝酸的物質的量=6摩爾,即金屬的物質的量與金屬的化合價的乘積(3mol×2),作為氧化劑的硝酸的物質的量=2摩爾,即NO的物質的量。2mol+6mol=8mol,就是硝酸的總物質的量。特別提出的是:當銅和濃硝酸反應氣體產物是NO2時,同樣存在作為氧化劑的硝酸的物質的量等于氣體的物質的量的定量關系。也就是說,當硝酸由濃變稀得到NO和NO2的混合氣體產物時,也同樣存在上述1:1的定量關系。在這里體現了氮元素守恒的思想。

例3.將25.6毫克銅與1.4×10-3摩爾的濃硝酸恰好完全反應,反應后收集到的氣體在標準狀況下的體積為 毫升。(假設反應中只產生NO或NO2)

解析:因為1mol銅參加反應生成硝酸銅對應2mol硝酸顯酸性,所以25.6毫克Cu完全反應,必然有0.8×10-3mol的硝酸顯酸性,其余的硝酸中的氮全轉移到NO或NO2中,即有1mol硝酸作氧化劑就有1mol氮的氧化物(NO或NO2)。答案13.44mL。

例4.將1.92克銅粉與一定量濃硝酸恰好完全反應,反應后收集到的氣體在標準狀況下的體積為1120毫升。(假設反應中只產生NO或NO2)則消耗硝酸的物質的量為 mol。

A.0.12 B.0.11 C.0.09 D.0.08

解析:因為0.03mol銅參加反應生成硝酸銅對應0.06mol硝酸顯酸性,0.05mol氮的氧化物(NO或NO2)對應0.05mol硝酸作氧化劑,所以共消耗硝酸0.11mol。答案選B。

三、從得失電子守恒的角度看

一般情況下金屬失去的電子被+5價的氮得到,轉化為NO或NO2,根據得失電子解題。

例5.在銅與稀硝酸反應中,如果有1摩爾硝酸被還原,則被氧化的銅的物質的量為

mol。

A.3/8 B.8/3 C.3/2 D.2/3

解析:設被氧化的銅的物質的量為xmol,則根據得失電子守恒有:

1×(5-2)=2x答案選C

四、從反應始態(tài)和最終狀態(tài)看

終態(tài)法的運用使許多復雜問題簡單化,在化學計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例6.銅鎂合金4.6克完全溶于濃硝酸中,若反應中硝酸被還原,只產生4480毫升NO2氣體和336毫升N2O4氣體(標準狀況下)。反應后的溶液中加足量氫氧化鈉溶液,生成沉淀的質量為 克。

解析:反應中銅鎂合金失去電子,最終轉化為氫氧化銅和氫氧化鎂沉淀,比較始態(tài)和終態(tài),固體增加的質量為氫氧根離子的質量,而氫氧根離子的物質的量等于轉移的電子的物質的量,再根據氣體計算轉移的電子的物質的量=4480mL/22400mL?mol-1+(336mL/

22400mL?mol-)×2=0.23mol。

所以沉淀的質量為:4.6+0.23×17=8.51g

例7.1.92克銅投入到一定量的濃硝酸中,銅完全溶解,生成的氣體的顏色越來越淺,共收集到672毫升的氣體(標準狀況下)。將盛有此氣體的容器倒扣在水槽中,通入標準狀況下一定體積的氧氣,恰好使氣體完全溶于水,則通入的氧氣的體積為 毫升。

A.168 B.224 C.336 D.504

解析:從反應的始態(tài)和最終狀態(tài)看,銅在反應中失去電子,氧氣在反應中得電子,設通入的氧氣的體積為xmL,則:

(1.92/64)×2=(x/22400)×4

第3篇:規(guī)律題范文

一、聯系生活,感知規(guī)律

探索規(guī)律是學生挑戰(zhàn)自我的表現,也是展示學生才華與智慧的重要窗口。這是一個充滿情趣與驚喜的探索之旅,學生能充分激活自己的知識積累、經驗儲備,進而積極地探索。探索數學現象中的規(guī)律,其間有困惑,也有喜悅,這是矛盾的載體,它會抓住學生的獵奇心理,誘發(fā)學生探究的好奇心,促使他們積極思考、樂于思考、敢于嘗試。

如,在四年級上冊“找規(guī)律”教學中,就以學生非常熟悉的情境為教學切入點:今天是星期幾?明天呢?……通過司空見慣、極其熟悉的現象拉近規(guī)律與學生的距離,讓學生感知到生活有規(guī)律,要善于研究和發(fā)現它們。利用學生的生活味原型,讓學生在審視現實生活的同時,自發(fā)地感悟其中蘊藏的數學現象,從而激發(fā)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使學生感受到數學與生活的密切聯系。

再如,觀察排列“…”,猜想其中蘊含的規(guī)律,想一想第9個是( )。學生把圖形的規(guī)律弄清楚了,就很容易確定下一組圖形。利用具體的圖像提供的豐富表象,學生能夠感知規(guī)律,并以規(guī)律作為判斷的依據,順利突破思維瓶頸,迅速解決問題。

二、活動反思,探究規(guī)律

巧妙地組織活動,引導學生對活動進行反思,探究規(guī)律,發(fā)現周期,利用周期的確定性去探求解決的方法。

如,在“找規(guī)律”的教學中,首先,設計站隊活動游戲,讓學生按照“男生、女生、男生……”這一規(guī)律排成一列;其次,利用人數增減的活動,引發(fā)學生思考“在變化中你發(fā)現了什么?”由于活動的主體是學生,學生會在站隊中發(fā)現這種周而復始的規(guī)律。同時,在不同形式的變化中學生能夠清晰地發(fā)現“開始男生,最后也是男生,男生一定比女生多1個”的規(guī)律,從而非常輕松地突破問題的難點。

再次,引入教材的主題圖,引領學生進行觀察,學生會自覺地把圖中的信息進行梳理,也很直觀地感悟到:夾子與手帕的關系、兔子與蘑菇的聯系、籬笆與樁的關聯性……圖中的規(guī)律和站隊活動的規(guī)律有機融合,實現學習的整合,促進知識的提煉和升華,學生能看出物與物之間的內在聯系,悟出其中的周期性,從而能極其準確地把握規(guī)律。

三、靈活思索,發(fā)現規(guī)律

盡管生活現象、數學現象都紛繁復雜,但其中蘊含的規(guī)律是井然有序的。因此教師要促進學生從不同的角度去探索規(guī)律所在,讓學生能夠掌握其中的周期性,并進行科學合規(guī)的推理。例如,在具體的教學時組織畫一畫、想一想、算一算等自主學習活動,促使隱藏在現象中的規(guī)律逐步凸顯出來,進而再現周期規(guī)律的合情推理活動。

再如,在“教學100以內的加、減法”之后,組織競賽游戲。先指導學生在最里面的小正方形的4個角中,任意地寫出4個數;再組織學生計算出相鄰兩個數的差(大數減小數),并填在的正方形中;接著讓學生自主探索規(guī)律……活動不僅能激發(fā)學生的探究興趣,也讓學生學會有序思考。當學生按照規(guī)律進行不斷拓展時,他們一定會發(fā)現:最外邊的正方形,四個角上的數最終都會變成0。

自主探索、小組合作,讓發(fā)現規(guī)律變得簡單輕松。學生在認真計算、分析后發(fā)現規(guī)律是那么的真實,從而充滿了成就感。

四、內化知識,應用規(guī)律

探索規(guī)律的最終目的是應用知識,讓其內化,達成學以致用的理想境界。所以在教學中教師不僅要努力創(chuàng)設適宜的情境,激活學生的認知積累,引領學生進行必要的探索研究活動,還要引導學生進行科學的歸納,使規(guī)律與數學知識學習更加緊密地結合,從而促進學生對新知的建構。

如,在“分數的基本性質”教學中,設計思考題 “一個分數的分子和分母都加上同一個數,這個新分數與原來的分數相比較,你認為符合分數的基本性質嗎?為什么?”學生會舉出不同的實例來驗證該說法的不科學性,有的學生會在特殊的舉例中獲得結論:如果這個分數是等于1的假分數,那么這個規(guī)律是可以用的。學生的不同例證有效地拓寬了學習視角,學生會在分析研究中逐步明白,分數的基本性質只適用于分子和分母的倍數關系,而不適用于和差關系。同時,還可以引導學生去探究特例“2 / 3的分子加10,分母加上幾,分數的大小不變?”使數學學習更具靈活性。

第4篇:規(guī)律題范文

回顧本節(jié)課的教學,當我一出示例題的情景圖后,就有個別學生就把乘法算式脫口而出,但是當我問到:“為什么這樣列式?”時,學生無語。本節(jié)課的要求是讓學生能夠根據實際問題采用羅列、連線和畫圖等方式,找出簡單事物的排列數,并發(fā)現一些規(guī)律,至于“用乘法計算”,教師不能急于提出,針對此,我把教學的重點放在了學生用數學語言的表達上,讓學生動手擺一擺,并通過連線來記錄不同的搭配方法 ,然后在小組中交流操作的方法,并結合乘法的意義,表達兩種思考方法:一種是一頂帽子和一個木偶搭配有3種搭配方法,現在有2頂帽子就有2個3種搭配方法,共有2×3=6(種);另一種是一個木偶和一頂帽子搭配有2種搭配方法,現在有3個木偶就有3個2種搭配,共有3×2=6(種)。然后學生通過學生觀察、討論并發(fā)現了木偶的個數、帽子的頂數和有多少種搭配方法是的關系,學生經歷了“實踐操作----方法提升----建立模型”的過程,教學效果不錯。

本節(jié)課引導學生探索兩種事物進行簡單搭配的規(guī)律。通過學習,指導學生有順序、有條理,由具體到抽象地進行思考,探索出多種搭配方法的數量關系,發(fā)展學生的思維,并讓學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體會到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可以用數學方法去解決。在課前我讓學生準備好課上操作的木偶娃娃和帽子,(可在紙上畫,再涂色)我發(fā)現學生在課堂上自己操作搭配時方法多樣:有用實物的、畫圖的、有連線的,同時也注意到了按順序搭配,及連線時圖形的擺放位置等。通過學生自主學習交流后,再讓學生到前面演示,同學生們很會說,并且都知道有6種不同的搭配。在這個基礎上我引導學生列出乘法算式,即找出用乘法計算的規(guī)律。后面的練習,對于數量關系中幾個幾,我又作了重點強調,讓學生明白為什么列出這樣的乘法算式,加深對規(guī)律的認識,進一步理解用乘法做的原理。

今天教學了找規(guī)律的第一課時搭配問題,這是繼間隔問題后的找規(guī)律問題。大家都認為本課教學很簡單,學生都通過連線找到結果。我在教學前就思考,在學生通過自己的方式解決例題后,師生共同優(yōu)化方法,理解連線(搭配)的過程中的有序性。然后把重點放在讓學生有條理地表述搭配的過程,如“一頂帽子可以分別和4件上衣搭配有4中搭配方法,3頂帽子就會有3個4種搭配方法”,或“一件上衣可以分別和3頂帽子搭配有3種搭配方法,4件上衣就有4個3種搭配方法”。表述有困難的學生我讓他們連出第一步的搭配過程,就是只拿出一類中的一種分別和另一類的幾種搭配的連線圖,再讓他看著這一“半成品”圖表述出搭配過程及算式的意義。這樣的過程在別人看來或許多余,但我不這么認為,因為這一課雖然看似簡單,但這一教學內容簡單的目的就在于讓學生在簡單中找出規(guī)律,理解這一規(guī)律的實質,而不是僅僅讓學生知道連線,知道用乘法解決,我們教學的目的不是在此。而且只知道連線的話,搭配的東西一多,連的線恐怕會自己都數不清吧。所以在內容較簡單時我更愿意花時間幫助學生學會用數學語言表述算理及過程,正如課堂總結時我問學生,今天沒學時你會解決例題中的問題,但通過這一節(jié)課的學習,你有沒有收獲呢,學生自己也說,沒學時,我會一一搭配或通過連線找到答案,現在我還知道了這一答案的實際搭配規(guī)律。

第5篇:規(guī)律題范文

解決這類試題,思路要有層次,要按部就班地分步進行,不能急于求成,方法與技巧是解題的關鍵。

第一步:判斷生物性狀的顯隱性。方法是:“有病生無病”,無病是隱性,有病是顯性;“無病生有病”則相反。沒有“有病生無病”,也沒有“無病生有病”,顯隱性的判斷就存在可能性大小了。一般地說,病的個體越多,有病是顯性的可能性大,否則可能性就小,反之亦然。

第二步:判斷是否是伴性遺傳。方法:假說—演繹法。假設是伴X染色體隱性遺傳病,若出現“母病子不病”或“女病父不病”,假設錯誤;反之假設成立。假設是伴X染色體顯性遺傳病,若出現“子病母不病”或“父病女不病”,假設錯誤;反之假設成立。若假設成立,前者表現出男性患者多于女性患者,后者表現出女性患者多于男性患者。否則可能是伴常染色體遺傳病。若是伴Y染色體遺傳病,特點是患者只限本家庭男性,且全部患病,無一幸免,否則就不是伴Y染色體遺傳病。以上假設是否一定成立,還要注意后代的數量,參與判定的個體數量越多,準確性就越大,如果個體數量偏少,偶然性的干擾也要考慮。

第三步:寫基因型。方法是從隱性個體入手。之所以從隱性個體入手寫基因型,是因為隱性個體是純合子,基因型唯一且可寫出。然后寫隱性個體雙親的基因型(如果雙親的表現型已知,雙親的基因型唯一且也可寫出,否則只能寫出基因型的一半基因),其他的個體的基因型在此基礎上結合題中的其他條件,能確定基因型唯一的就寫出,不能確定基因型唯一的,能推算出其基因型可能性的個體,就將其各種基因型的可能性寫出來備用。

第四步:根據題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計算。方法常用的有“分解組合法”、“填空法”、“加法原理”與“乘法原理”。

①分解組合法。這種方法適合用于解決兩對及兩對以上相對性狀的題目,多用于求后代基因型及比例和表現型及比例上。方法的關鍵是將多對相對性狀分別開來,每對相對性狀按基因分離定律單獨求解,然后再組合。如教材中的了一代黃色圓粒豌豆自交,每一對相對性狀在子二代中基因型的比都是(1∶2∶1),表現型的比都是(3∶1),然后讓其相乘,乘積就是子二代各種基因型及比例和各種表現型及比例。

②填空法。這種方法多用于求某個體的基因型。首先根據個體的表現型寫基因型,已知的基因寫出來,未知的基因設空,然后再根據題意,通過其他途徑再把未知的基因填上即可。

第6篇:規(guī)律題范文

行政訴訟是我國一項基本的法律救濟制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是最直接、最實際的保護。近年來,消防行政執(zhí)法在推進依法行政的進程方面,取得了長足發(fā)展和進步,但同時不可避免地有一些行政訴訟案件發(fā)生,通過這些案件進行理性分析,不難發(fā)現一些問題和規(guī)律。

一、消防行政訴訟案件的主要特點

1、

數量上偏少。據遼寧省消防部門統(tǒng)計,1998年至2001年3年間,全省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共檢查單位22.7萬個,整改一般火災隱患

299624項,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1336起,其中警告4732起,罰款處罰12230起,責令三停處罰4052起,行政拘留322

人。與上述消防行政執(zhí)法行為相比,同期全省僅發(fā)生行政訴訟案件7起,在具體行政行為總數中所占比例極小。與工商、稅務、城管等大多數行政部門相比,甚至與治安、交通等警種相比,行政訴訟案件數量要少很多。

2、

行政處罰決定和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訴訟熱點,其中針對火災調查結論的訴訟案件占很大比例。據統(tǒng)計,1998年《消防法》頒布實施以來,遼寧省共發(fā)生行政訴訟案件13起,主要是當事人不服消防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其中當事人不服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引發(fā)的行政訴訟案件就有8起,占發(fā)案總數的62%;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引發(fā)的行政訴訟案件有3起,占發(fā)案總數的23%論文。

3、

行政訴訟案件的發(fā)生大都與民事訴訟有關。許多當事人提起火災行政訴訟,大都是為挽回民事訴訟中敗訴責任而提起的,當事人認為民事案件敗訴主要原因是由于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結論不利于自己,便在提起上訴或者申訴期間,試圖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消防部門的結論,從而達到在民事案件審理中占據主動,直至勝訴的目的;也有的是擔心在今后的民事訴訟中,依據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可能要承擔敗訴責任而提起的訴訟。此外,在對行政許可不服提起的訴訟案件中,出現了新苗頭,如:大連市民劉某因對所購商品房不滿意,為達到退房的目的,在采取其他辦法無效的情況下,以消防驗收合格這一具體行政行為錯誤為由,將消防部門告上法庭。

4、

從案件審理結果看,消防部門勝訴較多。截至目前,遼寧省發(fā)生的13起消防行政訴訟案件中,裁定中止訴訟1起,維持消防部門決定5起,駁回原告4起,正在審理3起,遼寧省消防部門尚沒有在行政訴訟案件中敗訴,全國其他地方消防部門勝訴率亦很高。

二、消防行政訴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對策

1、

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否可以列入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法律規(guī)定之間有沖突,各地法院的做法亦有所不同,客觀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執(zhí)法紊亂。

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否可以列入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不但理論界存在爭議,在法律規(guī)定之間也同樣存在沖突?!豆膊筷P于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批復》(以下簡稱公復字[2000]3號文件)對此明確作出了否定的答復,《火災事故調查規(guī)定》也規(guī)定,“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但在2000年0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后,人民法院開始受理火災事故調查結論的行政訴訟案件。

此后,雖然全國各地因不服火災事故調查結論而引起的訴訟案件不斷發(fā)生,但是各地人民法院的處理卻各有不同。如發(fā)生在四川敘永縣的一起案件,法院以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屬行政確認行為,進行了受理和審判,同時提出《火災事故調查規(guī)定》及公復字[2000]3號文件均非法律,并非《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所指的:“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在人民法院司法審查的范圍之外。此外,在貴州云巖也發(fā)生了一起類似案件,法院卻在終審判決撤銷《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之后,又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根據公安部公復字[2000]3號文件,再審駁回了當事人的。2002年10月22日,寧夏自治區(qū)鹽池縣人民法院審理全區(qū)第一起當事人不服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經法庭陳述和調查,鹽池縣人民法院以火災事故調查結論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為由,當庭駁回原告了訴訟請求。

法律的沖突,使原本很嚴肅的執(zhí)法過程出現了隨意性,實踐中不但當事人不知所措,人民法院也無所適從。

2、消防體制特殊性帶來的弊端已波及到行政訴訟

我國實行的消防體制非常特殊,特殊性在于主體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作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擔負保衛(wèi)國家、集體財產安全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撲救火災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作為公安消防機構,具體履行政府消防管理的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與此對應,分別規(guī)定了“公安消防隊”和“公安消防機構”兩個法律主體概念。1998年遼寧省出現了全國第一例狀告119的行政訴訟案件后,這種兩重性帶來的一些弊端開始引起人們注意,實踐中,全國范圍的法院極少受理這類案件,尚未出現明顯問題,但在理論界對于火災撲救行為是否屬于行政行為、是否可訴等方面出現了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火災撲救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應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火災撲救行為是行政救助行為,應當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不作為,應當進行國家賠償。在這方面,尚無權威性的定論,或許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同理順消防體制一并考慮?;馂膿渚仁欠窨赡苄纬深愃苹馂氖鹿收{查結論那樣的訴訟難點還不得而知,但是這一點恰恰是最讓人憂慮的,為避免重蹈教訓,應當理論和實務上予以重視。3、個別執(zhí)法人員不能善待原告和自覺接受司法審查

個別執(zhí)法人員存在法律意識不強,素質不高的問題,錯誤地認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老百姓是刁民,對其歧視甚至敵視,總想找機會懲治其一番;對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有抵觸情緒,認為行政訴訟是將司法權凌駕于行政權之上,不愿主動配合、協(xié)助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甚至以弄虛作假、規(guī)避法律等手段阻撓公民、法人行使訴權,使其不敢告、不能告、或告后又撤訴。

4、當事人不敢訴和濫訴的現象并存

公民、法人不敢大膽行使訴權,能忍則忍,能不告則不告;有的前面告了,后來又撤訴。很多人認為:“縣官不如現管,贏官司只一次,受氣是一輩子?!迸c此相反,有的當事人濫用訴權,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和再審等階段仍不罷休;有的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敗訴后,又以不知訴權為由向法院提取訴訟等等。

毋庸諱言,上述問題應予徹底解決,然而在現行法體制的制約下,無疑又是在短期內難以解決的艱巨任務。既需要國家重視和決策,又需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參與,更需要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行政法學界的通力協(xié)作和不懈努力,從立法,行政程序,司法制度及法制宣傳各方面,共同研究采取切實可行,能夠治標又治本的有效措施?,F時期,國家不但要消除法律之間的沖突,還要加快消防工作改革和體制創(chuàng)新的步伐,盡快理順消防體制在運行中表現出的不合理方面;消防部門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但應當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執(zhí)法質量和服務質量,規(guī)范行政措施制定工作,完善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和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更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接受法律的監(jiān)督,依法履行自己的訴訟義務;各級領導和執(zhí)

法人員要加強學習和培訓,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各級人民法院要強化憲法和法律意識,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確保司法公正。

三、今后消防行政訴訟發(fā)展趨勢的預測

1、消防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將上升

我國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行政訴訟案件逐年以兩位數的百分比上升,而在去年的約10萬起行政訴訟案中,老百姓勝訴率達到40%(即4萬件)左右。更為重要的是,更大數量的違法行政行為,由于有了行政訴訟而被制止在萌芽狀態(tài),或被糾正在行政機關內部。隨著公民法律知識和依法維權的意識不斷深入人心,隨著WTO規(guī)則對政府依法行政的約束,今后,越來越多的公民、法人都有可能將與消防部門的爭議訴諸于法律,除涉及行政處罰、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外,還將涉及消防行政許可、檢查、強制、命令等方面具體行政行為及部分抽象行政行為,那樣一來,消防行政訴訟案件的數量也將逐年上升,這是符合客觀規(guī)律的。

2、消防行政訴訟案件難度加大

近年來,國家對消防工作特別是消防行政執(zhí)法工作進行了較大的改革,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行政爭議往往同出現的新問題交織在一起,出現復雜的趨勢。無論作為當事人的消防部門和原告,還是作為裁判者的人民法院,都需要適應可能出現的新變化。隨著消防體制的改革的深入,火災撲救是否可訴終有定論。

第7篇:規(guī)律題范文

關鍵詞:汽車車身;焊接夾具;設計規(guī)律;設計問題

對汽車車身來說,其焊接夾具的設計同時具備規(guī)律性和特殊性兩方面的特征,規(guī)律性主要來源于設計過程中對設計經驗的高要求,特殊性則來源于汽車車身本身的發(fā)展變化。因此,為汽車車身設計焊接夾具是一項相當復雜的工作,一方面要從過往經驗中總結不變的設計規(guī)律,提高設計效率,另一方面要積極了解新型汽車車身的新特點,根絕新特點和新需求調整設計方式。為了同時實現這兩方面的要求,必須了解焊接工藝特征、汽車車身變形特點、產品結構、裝配要求等因素,這樣才能實現焊接夾具設計的綜合化、全方位化。

1.汽車車身的焊接夾具設計問題

焊接夾具的常見設計問題與設計難點基本都來源于汽車車身的自身結構特征。具體來說,包括以下三點:

1.1車身結構復雜引起的焊接設計構圖問題

汽車車身均為空間殼體,需要使用薄板沖壓件進行裝焊,這種殼體有兩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物理性能要求,殼體必須具備足夠的剛性,另一方面是造型美觀要求,該要求隨著人們審美觀的改變而不停變化。為了滿足這兩方面的需求,車身零件大多是拉延形成的空間曲面體,形狀和結構都非常復雜。而焊接夾具設計必須依照車身的實際結構形狀進行設計構圖,一旦車身形狀和結構的復雜程度過高,焊接夾具的設計構圖就會非常困難。

1.2車身剛性低下引起的焊接過程變形問題

如上文所述,汽車的車身殼體有剛性要求,但組成汽車車身的基本都是薄板沖壓件,雖然也具備一定的剛性,但遠不如普通的機械加工件,尤其是大型沖壓件,在單獨存在時非常容易變形。所以在設計其焊接夾具時不只要考慮夾緊程度,還要考慮焊接完成前的沖壓件承受能力,一旦出現變形,整個焊接夾具設計相當于失敗了。

1.3車身三維特征引起的焊接尺寸標注問題

不同于各種平面式工件的焊接夾具設計,汽車車身的焊接具有非常強的三維空間特征,而且三維跨度非常大,這為焊接夾具設計中的尺寸標注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為了保證焊接夾具能完全符合尺寸要求,必須事先針對車身的產品圖進行三維的空間坐標標注,為焊接夾具的空間尺寸特征提供必要的數據參數。但三維的空間坐標標注比二維困難許多,對精度的要求也更高,這為焊接夾具設計的前置準備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根據實際經驗可知,部分焊接夾具的尺寸設計失誤就源自三維坐標的標定失誤。

2.汽車車身的焊接夾具設計規(guī)律

2.1焊接夾具設計的精度控制規(guī)律

在焊接夾具的設計中,精度控制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車身本身的裝配精度,該精度又分外觀精度、骨架精度兩類,前者指車門間隙面差,后者則是三維坐標值。設計出的焊接夾具必須在滿足工序件焊裝要求的同時令上述兩種焊裝精度得到滿足。第二部分則是針對焊接夾具本身的精度標準,通常情況下,生產單位會對坐標線、底板基準槽、定位銷、各類支撐件等做出各種參數上的精度要求,比如尺寸、形狀、精度、公差等,焊接夾具的自身精度不能超出這些標準的限制。

2.2焊接夾具設計的六點定則規(guī)律

六點定則是一種對焊裝件六個方向上的運動自由度加以限制的設計模式,但許多人在將其實際應用于焊接夾具設計時存在一定的誤區(qū)。因為車身的焊接夾具屬于薄板焊裝夾具,所以有人認為六點定則規(guī)律不適用,事實上,六點定則在車身的焊裝夾具設計中屬于最常見的設計規(guī)律。另外,由于超定位現象的存在,有人在設計焊接夾具時,將全部方向的自由度限制職責都設計為夾具承擔。但事實上,通過制件之間的彼此制約來限制自由度也是可以的,所以可以利用這一規(guī)律節(jié)省焊接夾具的數量,控制生產成本。

2.3焊接夾具設計的分塊定位規(guī)律

車身的焊接不只包括一個部分,因此在設計焊接夾具時也要考慮到車身的分塊定位。雖然分塊方式會隨著車型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但定位需要遵循的規(guī)律大致一致,具體可以包括以下三點:其一是門洞部分的裝配尺寸必須加以確保,如果總成焊接沒有側圍分塊,則和前后立柱相關的分裝夾具必須前后立柱定位,如果有側圍分塊,則側圍的焊接夾具才是形成門洞的正確位置。其二是前后懸置孔必須要保證精度,底板懸置孔的沖壓位置通常是底板的加強梁,所以裝焊時的懸置孔相對位置必須精準,否則車身和車架無法順利連接。其三是前后風窗口有很高的裝配尺寸要求,其形成位置或者位于總裝夾具,或者位于分裝夾具,設計夾具時務必要予以考慮。

2.4焊接夾具設計的結構夾緊規(guī)律

車身的焊接夾具具有一些共同的結構特點和夾緊特點,在設計時有所掌握的話可以提高設計效率。從結構特點來看,車身的總裝夾具在右側圍、左側圍、底板三處平面均要加工上坐標線與基準槽,在之后的夾緊組合階段,裝配和檢測都依照基準槽進行,最終才能形成完整的夾具。從夾緊特點來看,因為焊接需要同時加工兩個工件,所以夾緊點的數量普遍很多,而且由于車身是薄板沖壓件,所以在設計時要注意讓夾緊力的作用點落于支承點,如果夾緊力作用點落在支承點平面上,除非工件具備足夠的剛性,否則工件有很大可能脫離定位標準甚至直接彎曲。

3.結語

總體來說,汽車車身的焊接夾具設計并不是一項獨立的工作,前置的沖壓件和工序件的設計安裝對焊接夾具設計會造成影響,而焊接夾具設計又會影響后續(xù)的實際汽車車身焊接過程。在這種情況下,在設計車身的焊接夾具時不只要考慮到本身的設計特點,還要綜合考慮與前后工序的關系,保證整個汽車焊裝環(huán)節(jié)能夠完美融合,否則焊接夾具的設計獨立出來,即使設計成果再優(yōu)秀,也無法滿足實際的車身焊接需求。

參考文獻:

[1]來新民,陳關龍,林忠欽等.薄板沖壓件焊裝夾具設計方法[J].機械科學與技術,2000(5).

[2]陳衛(wèi)國.汽車車身焊裝夾具設計的關鍵技術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07.

第8篇:規(guī)律題范文

一、初中學生物理學習中的問題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有家長反映:自己的孩子在小學成績一直都很不錯,可到了初中,特別是到了初二開始學習物理后,成績一下子就滑了下來,總覺得物理難以學懂。我們在教學過程中也發(fā)現,有一些學生吃力地學習了一段時間后,仍不見顯著進步,就干脆放棄了學習物理。更讓我們感到擔憂的是,在中考沖刺時,有些學生會因為在物理課程上喪失信心,影響到了其他課程的學習,甚至就放棄了學習備考。也就是說,因為物理學習中存在的問題,不僅僅是只影響到學生的物理學習,甚至影響到了學生的學習態(tài)度。學生在學習中遇到了困難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使得學生學習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積月累,一點一點被放大,學生僅有的一點學習熱情被一點一點消磨,使得學生把對學習興趣轉移到其他上面,甚至完全放棄了學習。這樣也就不難理解學生們在中考時,連最基礎最簡單的題目也不會做了。作為教育工作者,這樣的現象不僅讓我反思:初中物理真的有那么難學嗎?為什么到了初二因為物理學習的問題會對學生產生這么大的影響呢?怎樣才能學好初中物理呢?筆者影響學生物理學習的原因是很多的,可以從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的角度、物理知識結構的角度、教師的教學過程的角度、學生的學習教程的角度等多個方面來進行分析。本文主要是從學生學習過程的角度來分析學生在物理學習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二、從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感性材料不足

初中的物理規(guī)律多數是從事實中分析、歸納總結出來的。初中學生抽象思維能力不強,感性不足。如果沒有足夠的能夠把有關現象與現象之間的聯系鮮明的展示出來的實驗或學生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曾親身感受過的事例作基礎,勢必造成學生學習上的困難。例如,在學習牛頓第一定律時,學生能夠從簡單的實驗分析、歸納總結出來,可以說是一個質的飛躍。但許多學生對牛頓第一定律的文字表述比較陌生,常不能很好的理解定律的含義,這是由于抽象思維不強、感性材料不足而造成的。

三、相關的準備知識欠缺

物理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它肯定有著嚴密的邏輯體系。掌握物理規(guī)律,往往需將以前學的知識作為基礎,方能取得良好的學習效果。否則將會給物理規(guī)律的學習帶來困難。例如,在學“歐姆定律”時,就要聯系和綜合運用前面的知識作為基礎。如電路、電流、電壓、電阻等,如果學生在其中某一環(huán)節(jié)上準備不足,沒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將會使這一規(guī)律的學習遇到困難。

四、抽象邏輯思維能力不強

在物理規(guī)律的研究和運用中,有時要進行嚴格的邏輯推理和運用科學的想象等抽象思維活動。初中學生還缺乏邏輯思維能力、沒有形成邏輯思維的習慣。其原因是它們心理發(fā)展正處于思維發(fā)展的轉折期,開始由經驗型的形象思維向理論型的抽象思維轉化,而這個轉化在初中階段一般來說還不能完成。在學習物理規(guī)律時不能順利的度過而感到困難。往往是因為從經驗出發(fā),想當然的看待問題,用事物的現象代替本質,用外部聯系代替內在聯系,在解釋物理現象時“就事論事”,不習慣于運用物理概念和規(guī)律進行分析、說理和表述。

五、生活中的錯誤觀念的干擾

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積累了一定的生活經驗,對一些問題形成了某些觀念,在這些觀念中,有的雖比較正確,但往往有一定的表面性和片面性。這些“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對學生正確地理解物理規(guī)律往往起著嚴重的干擾作用。例如,學生有“運動的物體才有慣性”,“物體運動得快,慣性越大”等這類錯誤觀念,這就給學生在學習慣性時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六、思維定勢帶來的負遷移

遷移原理是教學中的一條重要原理,正向遷移有利于學生在原有的基礎上掌握新知識。但思維定勢所起的負遷移卻干擾著學生對物理規(guī)律的理解的掌握,給物理的教學帶來困難。負遷移是指已有知識對新知識的學習產生的消極影響。例如,有的學生總是認為浸在液體中的物體所受的浮力隨著深度的增大而增大,理由是由于液體內部的壓強是隨著深度的增加而增大。產生這一錯誤的原因是把以前學過的液體內部壓強公式P=ρgh與浮力公式F=ρgv混淆在一起,沒有弄清兩個公式的區(qū)別,這是負遷移造成的這種結果。

在中學物理知識的結構中有一些占主干地位的基本規(guī)律,這些重點規(guī)律教學的成敗,對于學生能否學好物理知識、能否運用物理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具有關鍵作用。只要我們能認清學生在學習物理規(guī)律中常見的問題,對癥下藥,引導學生掌握物理規(guī)律也不會成為一件難事。

七、解決問題的對策

1.創(chuàng)設便于發(fā)現問題、探索規(guī)律的物理情境。教師要帶領學生學習物理規(guī)律,首先在教學開始階段,要創(chuàng)設便于發(fā)現問題的物理環(huán)境。初中階段,主要是通過觀察和實驗發(fā)現問題,也可以從分析學生生活中熟知的典型事例中發(fā)現問題,有時也可以從對學生已有知識的展開中發(fā)現問題。創(chuàng)設的物理情境要有利于引導學生探索規(guī)律。創(chuàng)設的物理情境還應有助于激發(fā)學生的興趣和求知欲。例如,在探究滑動摩擦力與哪些因素有關后我教學生討論拔河比賽中要取勝應注意那些問題。學生們踴躍發(fā)言,討論得出用力握緊繩子是增大壓力來增大摩擦,穿有釘的鞋子是增大接觸面的粗糙程度來增大摩擦等。從而更好地掌握了這條規(guī)律。

第9篇:規(guī)律題范文

關鍵詞:數學;應用題;教學規(guī)律

數學作為一門理論聯系實際的科學,在現代生活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為了使學生在脫離學校以后可以獨立地解決一些實際問題,進行必要的數學應用題教學有著重要的作用。

一、小學數學應用題的教學規(guī)律

應用題的主要著眼點在于“應用”。為了使學生在今后的教學過程中能夠脫離書本去解決問題,在教學過程中能夠著力培養(yǎng)學生的應用題意識,使學生能夠把應用題教學貫穿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清楚地了解應用題的教學規(guī)律是必要的。在小學教學過程中,首先要進行的便是使小學生能夠正確地使用量詞,使學生能夠用數字正確地把現實生活中的事物形容出來,正確地認識數字與現實事物之間的關系。其次,便是培養(yǎng)學生的洞察能力,使學生能夠很好地洞悉問題之間的關系,理解題意。把抽象的問題與具體的數字聯系在一起。最后,脫離書本,培養(yǎng)學生運用數學知識去觀察事物,然后運用自己的理論知識來解決問題。

二、認清應用題教學規(guī)律的意義

在第24界國際數學家大會上,數學教育圓桌會議所達成的基本共識:培養(yǎng)學生的數學邏輯推理能力應當作為數學教育的中心任務。小學,是教育的啟蒙階段,在此階段教育不僅起著講授知識的作用,同時對于以后的教育起著極其重要的啟蒙作用。下面讓我來闡述一下學習數學應用題教學規(guī)律的重要意義。有利于教師理清教學思路,在教學規(guī)劃上明白應該先講什么,后講什么。只有這樣,才能夠在教學的過程中少走彎路,使教學更加的科學合理,使教師明白怎樣進行教學才是科學的,還有利于學生很快地接受所要講解的知識,然后逐步地進行下一步驟的學習,能夠很好地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最后,在教學之初,教師就能很好地把自己所要講授的知識潛移默化地傳授給學生。使學生在以后的學習中可以很好地鍛煉其他諸如計算能力的問題。這些就是我認為的學習應用題教學規(guī)律的意義。

總之,認清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才能夠很好地發(fā)展事物。因此,為了更好地發(fā)展小學數學教學,認清小學數學教學規(guī)律是非常必

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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