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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教材中學習
邏輯學拋開思維的內(nèi)容只研究思維形式,而且還抽取思維形式的結構進行研究,這就使邏輯學具有高度的抽象性。邏輯學的難度主要就在于這種抽象性。然而,任何抽象都是具體的抽象,抽象從具體中來,也可以到具體中去。在學習抽象的理論時,如果結合目前語文教材中具體的文本,以課本中的內(nèi)容作為例子,使抽象與具體相結合,理論和實際相結合,那么就可以把不好把握的東西變得可以感知,容易理解了。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時,可以使用總合、分離等具體的學習方法。所謂總合,就是把所學的各種思維的邏輯形式,它們的定義、邏輯性質(zhì)、表達公式以及每部分的基本概念、原理等內(nèi)容進行概括總結,找出它們的相互聯(lián)系,以及各自在邏輯理論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以便從整體上把握邏輯的理論體系。所謂分離,就是學完一部分內(nèi)容后,對它的內(nèi)容進行分解,把復雜的整體分解為單一的要素,從中找出基本的要素。比如,邏輯學中有大量的新概念,要一下子掌握這么多概念是困難的,那就可以先弄清其中的基本概念。抓住基本概念,就可以把握邏輯原理,由基本概念所派生的概念也就迎刃而解了。要弄清基本概念,首先就要明確它的內(nèi)涵與外延,即概念的定義及其包含的種類,這恰恰需要運用所學的概念的基本知識。這樣由分到合,由合到分,邊學邊用,融會貫通,會大大提高學習效果。當然,每個學生的情況不同,具體的學習方法可以各隨其便,但把握理論體系,抓住學習要領則是基本原則,是成功的經(jīng)驗總結,每個剛剛開始學習邏輯的人都應給予重視。
二、在交流中練習
書本上學到的知識,必須不斷地練習才能熟練和掌握,因此,要引導學生在課堂發(fā)言、小組討論等交流活動中多加練習。任何一門科學都是一個理論體系,作為邏輯學的理論體系,有著很強的科學性和嚴密性。邏輯學研究的對象是思維形式和邏輯規(guī)律,思維形式主要是概念、判斷、推理。推理是邏輯學研究的中心,有人就把邏輯學定義為研究推理有效性的科學,可見推理在邏輯學理論體系中的地位。任何推理都是由判斷構成并以判斷的邏輯性質(zhì)為推理根據(jù);判斷則是由概念構成,是概念的展開;概念是思維的最小單位,是以濃縮的形式出現(xiàn)的。邏輯規(guī)律就是正確使用這些思維形式的規(guī)律。學習邏輯必須從概念開始,然后到判斷,再到推理,由前到后,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前邊的知識不掌握,就很難向后邊的知識進展。邏輯學研究思維形式,主要研究思維形式的結構,有人稱之為純形式,現(xiàn)在一般叫作邏輯形式。這是邏輯學的主線,邏輯學的理論體系就是由思維的邏輯形式這根主線貫穿始終的,因此,這也是學習邏輯學的要領。抓住這個要領學習邏輯學就能綱舉目張,逐步融會貫通,否則,就只能在邏輯的門前徘徊,既不能登堂,更不能入室。邏輯學在研究思維形式時,學生畏難甚至產(chǎn)生厭煩情緒,這是可以理解的。只有不斷地練習,而不是回避它,才能逐步熟悉它、掌握它。
三、在寫作中實踐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邏輯學的知識關鍵是應用,在寫作中注意概念準確,判斷恰當,推理嚴密,就會慢慢提高。邏輯學是工具性學科,既然是工具,就離不開實踐。邏輯學就是人類思維實踐經(jīng)驗的總結與概括,它也只有在實踐中才能被掌握、被應用。邏輯只有在寫作文的具體運用中注意句子、段落、篇章之間的邏輯性,才能逐步理解。邏輯差的學生在作文中必然雜亂無章,這對我們是一個深刻的啟迪,不管是學還是教,都應該理論聯(lián)系實際,加強實踐的環(huán)節(jié)。語文教材有大量可以作講解邏輯知識的材料,分析這些就是一種重要的實踐活動。例如,說明類文本中常常涉及“下定義”的方法,這就是關于邏輯中概念的知識,教師指導中不應該只告訴學生一個標準的句子,而是要引導學生掌握寫這樣的句子的方法和技巧,使學生能舉一反三,通過少數(shù)典型文句的練習學會解決類似邏輯問題,不僅要鞏固所學的基本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將理論知識轉化為邏輯思維的能力。實踐的另一個重要內(nèi)容,就是對實際思維材料進行邏輯分析。實際思維材料包括自己的,也包括別人的。無論對什么層次的學生,都要引導他們把邏輯知識應用到寫作中去,教師要幫助他們分析寫作中的邏輯問題。這不僅有助于對邏輯的學習,也有助于作文水平的提高。邏輯對于剛開始研究邏輯以及一般剛開始研究各門科學的人來說是一回事,而對于研究了各種科學又回過來研究邏輯的人來說則是另一回事。邏輯學和語文學科的關系非常緊密,語文學科的知識越豐富,知識面越廣,學習邏輯就越容易。
“一個民族要站在科學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倍壿媽W所研究的正是理論思維的形式和規(guī)律,中學生要提高理論思維的水平,就不能沒有邏輯知識。當然,在目前的語文教學中,學生怎樣學習、教師怎樣指導才能提高學習效果,是一個值得繼續(xù)深入研究的課題。
一、高校法律邏輯學教學現(xiàn)狀分析
法律邏輯學是交叉法學與邏輯學研究的邊緣性新興學科,是訓練法律思維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國法律邏輯學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紀80年代初,目前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法律邏輯學起步晚,科研和教學嚴重滯后于別的學科。
1.沒有引起學校的重視。邏輯學被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七大基礎學科之一。當前,我國高校邏輯學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邏輯學領域出現(xiàn)了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國際邏輯界產(chǎn)生了一定的影響。相對于普通邏輯學,雖然在國內(nèi)一些高校的哲學、法學、中文、經(jīng)濟學等學科中開設了法律邏輯學課程,但并未引起學校的足夠重視,以致法律邏輯學課時少、內(nèi)容淺,甚至有些法學專業(yè)沒有開設法律邏輯學課程。
2.教材內(nèi)容需要改進。目前,法律邏輯學教學與科研還未成為完善的科學體系,由于歷史的原因,對法律邏輯學研究主要體現(xiàn)在如何應用普通邏輯知識來解釋司法實例問題上,事實上只停留在普通邏輯學在法律領域中的應用層面上。這種研究方法談不上創(chuàng)新,只能說是“普通邏輯原理+法律案例”的一個框架,與普通邏輯學并沒有本質(zhì)區(qū)別。法律邏輯學是一門具有特殊性的邏輯學應用學科。一方面,它將邏輯學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應用于法律與司法活動的過程中,探討涉法思維活動的一般邏輯形式與邏輯規(guī)律;另一方面,法律邏輯學要結合法律與司法活動思維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維活動的特殊思維形式及其合理性規(guī)則。作為一門交叉學科,法律邏輯學教材理當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學科性質(zhì)以及與其他相關學科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彰顯自己獨特的研究對象和方法。
3.教學效果不佳。學生對法律邏輯學課程沒有充分的認識,缺乏學習的動力,很多學生學習態(tài)度消極、被動。法律邏輯學課的普及程度遠不及普通邏輯學課,大部分法學專業(yè)本科生只學過普通邏輯學而沒有學過法律邏輯學課程,對于法律邏輯學了解甚少。多數(shù)學生認為法律邏輯學神秘莫測、遠離現(xiàn)實。還有一些學生認為法律邏輯學與自己的專業(yè)學習和就業(yè)前途沒有多大關系,畢業(yè)找工作時,用人單位只會關心專業(yè)課成績或外語水平,因而學生對法律邏輯學的功能產(chǎn)生懷疑。這些問題給教學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教學過程中雖然采取的教學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學發(fā)展規(guī)律,也能夠適應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臨著學生興致不高,缺乏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開設法律邏輯學課程的意義
法律邏輯學是法學專業(yè)的理論基礎課,為學生學習法學專業(yè)的各門專業(yè)課程奠定理論基礎并提供方法論指導,是培養(yǎng)司法工作者法律邏輯思維、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學科。
1.學習法律邏輯學有助于提高學生法律邏輯思維能力。波蘭學者齊姆賓斯基指出:“邏輯基本知識已成為法律科學取得進步的先決條件”,是“現(xiàn)代法律工作者越來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邏輯學本身只是一種思維訓練工具,其核心是法律語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語言,關鍵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闡述問題,在法律話語范圍之內(nèi)說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學習法律邏輯學有助于學生準確表達思想,嚴密論證思想,有助于辨別與反駁各種謬誤和詭辯,提高論辯、善辯能力。正如英國哲學家培根所說:“史鑒使人明智;詩歌使人巧慧;數(shù)學使人精細;博物使人深沉;倫理之學使人莊重;邏輯與修辭使人善辯。”[2]
2.學習法律邏輯學能夠提高大學生司法實踐能力。司法實踐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法官的實踐能力,是指法官通過審判和執(zhí)行各類案件,在打擊違法犯罪、解決矛盾糾紛、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保護合法權益等方面所表現(xiàn)出來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審判中引導訴訟,聽取對立當事人之間的意見,分析現(xiàn)有證據(jù),構造一個法律上的事實。法官在處理這個過程中的邏輯論證,必須用清晰的邏輯頭腦不斷對當事人闡述訴訟各階段處理結果的邏輯性理由。美國法學家博登海默明確提出:“形式邏輯是作為平等、公正執(zhí)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終如一地和不具偏見地執(zhí)行法律命令。”[3]學生通過法律邏輯學課的學習及其教育實習環(huán)節(jié),參與辦案及審判過程及實際操作,可以促進學生司法實踐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邏輯學教學改革的途徑
當前各個高校為實現(xiàn)內(nèi)涵式發(fā)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學改革。葉圣陶先生曾說過:“教的目的最終達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學實踐中能否實現(xiàn)為不教而教,為學而教,仍然是個大問題。法律邏輯學畢竟不同于普通邏輯學,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來達到培養(yǎng)法律思維能力的目的,因而更應該注重教學改革與創(chuàng)新。
(一)引導學生提高法律邏輯思維能力在以往的邏輯學教學過程中,一般把講授系統(tǒng)的邏輯知識作為教學目標。而忽視邏輯學的應用價值。對于法學專業(yè)的學生來說,日后所從事的工作決定其學習的主要目標應該是培養(yǎng)日常的法律思維技能。法律邏輯學對于提高學生法律邏輯思維水平,提高準確表達思想、正確認識事物、獲得新知識以及法學研究、公平公正辦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學生法律邏輯思維能力越強,對知識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運用時就越靈活。正確規(guī)范的思維能力必然有助于認識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師在講授的過程中有意識地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邏輯思維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師通過案例分析、辯論及模擬審判等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引導學生綜合應用邏輯方法,厘清概念,準確使用命題及推理,掌握思維活動的客觀規(guī)律,提高思維速度,使學生減少思維的彎路,避免誤入歧途。
(二)強化教師的責任意識,提升教師的專業(yè)水平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出現(xiàn)了許多交叉學科、邊緣學科,這些學科的出現(xiàn)也給教師的教學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法律邏輯學是法學和邏輯學相結合的交叉學科,因而講好這門課,并非易事。學生的全面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具有廣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學知識。作為法律邏輯學教師應該多讀一些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理學、法律思維學、立法學等方面的書籍和資料,來充實提升自己。在上課時,靈活應用邏輯學、法學知識,讓學生深刻體會到從事法律工作離不開法律邏輯學有關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
(三)法律邏輯學教學方法要創(chuàng)新課程改革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是課堂教學改革,“聚焦教學,決戰(zhàn)課堂”已成為對高校新課程改革的價值選擇。#p#分頁標題#e#
1.運用案例教學法訓練學生邏輯思維能力。長期以來,以“學生為主體”一直是我國一條主要的教學原則。但因為傳統(tǒng)教學的壓力,教學中的教學角色很難轉變,教師往往成為課堂的主宰者,學生在學習中成為被動的接受者,課堂氣氛沉悶,學生的厭學情緒很濃。案例教學法是通過事例呈現(xiàn),激發(fā)學生的探究意識,使學習的主體地位得以發(fā)揮。教師選擇的教學案例必須貼近實際,在案例分析中,教師要善于對案例進行情境設計和設問,師生課堂互動,教學才會收到較好的效果,同時也使教師作為教學的管理者和教導者的角色得以轉變和體現(xiàn)。通過多類型案例的討論訓練學生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相結合等邏輯思維方法。案例教學法要使學生通過案例教學演練,把理論運用于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單純?nèi)フ覇栴}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決問題的過程與步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激發(fā)學生探索知識的欲望,使實際操作能力得到訓練和提高。
一、通識教育與邏輯思維能力培養(yǎng)的關聯(lián)
概括通識教育人才培養(yǎng)的兩方面要求,我們可以說,人才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已成為通識教育的首要目標,進一步說,邏輯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與通識教育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是高度契合的。一方面,邏輯思維能力是有效表達和論證思想以及言語溝通的基礎。邏輯性是具有說服力的語言的必備條件,是判斷表達水平的重要標志。只有通過明確的概念、恰當?shù)呐袛嗪蛧烂艿耐评恚拍軠蚀_、流利地表述思想。許多大學生論述偏題、表達含糊、文章論證層次不清和自相矛盾等問題,都是邏輯思維薄弱的表現(xiàn)。離開了邏輯基本技能的訓練,學生表述或論證思想的能力必然會受影響。概念、判斷和推理是論證思想的基本要素,論證的過程是從已知為真的判斷出發(fā)推斷另一判斷的真假的過程,而確定判斷的真假必然涉及許多邏輯問題。邏輯教學中,通過明確概念的內(nèi)涵和外延,可實現(xiàn)對概念的基本認識;通過運用概括與劃分、定義與限制等邏輯方法,可確定概念的內(nèi)涵及概念之間的屬種關系,并理解同一語詞在不同語境中內(nèi)涵的區(qū)別;通過對不同概念間外延關系的探討,可掌握不同概念的運用范圍;通過分析不同命題的邏輯形式及命題之間的真值關系,可做出正確判斷;通過探究不同推理的形式及推理的邏輯規(guī)律,可保證推理的有效性;通過剖析論證的邏輯結構,掌握證明和反駁的方法,可識別詭辯和批判謬誤,并做出有效論證??傊ㄟ^對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的邏輯形式的學習,可使學生系統(tǒng)地掌握邏輯學的基本規(guī)則、基礎理論以及邏輯方法。通過鍛煉學生的邏輯思維,有助于學生嚴謹?shù)厮伎紗栴},規(guī)范地進行語言表達,達到準確地表述和論證思想的目的。另一方面,邏輯思維能力是培養(yǎng)批判意識和理性判斷能力的前提。通識教育的重要任務在于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創(chuàng)新的過程離不開邏輯思維方法的運用。問題的提出通常有兩條路徑:一是源于理論自身,二是源于經(jīng)驗事實。無論何種路徑,問題產(chǎn)生的過程都是在分析已有經(jīng)驗事實或理論的基礎上,運用邏輯思維的重要方法———歸納方法形成一般性認識的過程。而解決問題的通常程序是:提出假說,進而以假說為起點預測未知事實。當通過實踐使預測的事實得到證實時,問題獲得合理解釋,而解決問題的路徑遵循的主要是演繹推理的邏輯方法。在知識的檢驗方面,檢驗過程如果拒斥證偽證據(jù),便會偏離邏輯軌道。某理論提供的經(jīng)驗內(nèi)容越多越精確,科學性就越高,可證偽性就越大。因為科學理論的確證過程,正是在思維實踐中逐漸完善認識、發(fā)現(xiàn)真理的過程。而邏輯思維強調(diào)的正是反思的精神,要求我們對思維對象不能一味肯定地接納,在思考其表象的同時,更應追問深層的原因,離開了邏輯思維的保障,便難以通過提出假說和證偽,推動認識不斷發(fā)展。
二、通識教育中邏輯教學若干問題的思考
我們認為,應將邏輯學作為高校通識教育的重點課程加以推廣,這是由邏輯學的自身性質(zhì)和通識教育的人才培養(yǎng)要求決定的。邏輯學作為一門有關思維發(fā)展的科學,對培養(yǎng)高素質(zhì)的、全面發(fā)展的人才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邏輯學以思維的基本形式及其規(guī)律為研究對象,具有全人類性、工具性和基礎性。全人類性決定了任何具有思維能力的人,無論國家、民族、所屬階層,也無論地域和文化背景,他所進行的思想和語言活動的過程,都是遵循思維的邏輯規(guī)律并運用思維的邏輯形式的過程;工具性決定了通過掌握邏輯規(guī)律及邏輯方法,可獲取從形式上保證思維有效性的知識,從而實現(xiàn)知識創(chuàng)新,在科學研究、預測與決策分析等方面取得可觀的應用成果;基礎性決定了它可以為掌握不同學科的專業(yè)知識提供有效的思維方法,提高受教育群體的科學研究素質(zhì)。大學生要成為通識教育人才培養(yǎng)目標所倡導的“全面而和諧發(fā)展的人”,就必須具備運用邏輯思維工具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成為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人,也是通識教育人才培養(yǎng)的一個主要目標。基于此,應將“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和“綜合推論能力”作為通識教育邏輯課程的重要內(nèi)容加以打造。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探索邏輯教學理論,系統(tǒng)化研究邏輯學課程的教學目標、內(nèi)容和方法并付諸實踐,打造通識精品課程。邏輯通識課的目的:一是使學生系統(tǒng)掌握邏輯學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和技能,明確思維的基本邏輯規(guī)律;二是在邏輯思維訓練中,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使學生能夠明確而恰當?shù)厥褂酶拍?、做出判斷,并合乎邏輯地進行推理;三是引導學生運用邏輯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通過思維效率的提高,為其他學科知識的學習提供必要的邏輯工具。為達到這些目的,就應在邏輯學課程的教學內(nèi)容、方法、目標等方面加以改革。通識選修課內(nèi)容范圍的可選擇性大,但由于受課時限制(通識選修課通常在36學時左右),內(nèi)容多而深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在選擇內(nèi)容時要注意幾個方面:第一,內(nèi)容既應實現(xiàn)教學目標,又應適當刪減以降低深度與難度,應以傳授邏輯基本知識和訓練基本技能為核心內(nèi)容。第二,內(nèi)容應密切聯(lián)系現(xiàn)實,貼近社會、時代熱點問題及學生關心的問題,并與其他學科的學習相融合;還應結合學生實際,選取對其學習和工作有幫助的內(nèi)容。教學方法上,應多運用案例分析法、討論法,加強師生互動。可通過課后練習、專題講座、辯論會等形式幫助學生從不同角度去理解、掌握相關知識,提高學生的思維和論辯能力。教學目標上,應能體現(xiàn)通識教育重視人的全面發(fā)展,而非單純地培養(yǎng)專業(yè)技能的特征。在教材的選擇上,應突出通識課程的特征,符合大眾需要,要以生動通俗的語言、精練的內(nèi)容和多樣化的形式,體現(xiàn)邏輯學作為通識基礎課程的獨特魅力。
作者:張?zhí)N 單位:重慶第二師范學院 高等教育研究所
一、邏輯學課程教學的若干問題
從最近幾年我校的教學情況來看,筆者覺得當前普通高校《邏輯學》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著兩個困惑:第一,教學內(nèi)容的增加與學時數(shù)減少之間的矛盾?!哆壿媽W》最初是作為漢語言文學的專業(yè)必修課開設的,我校最高曾經(jīng)達到64學時,后來隨著專業(yè)培養(yǎng)計劃和教學計劃的調(diào)整,該課程從必修課變成了限定性選修課,學時數(shù)也多次變化,,現(xiàn)在基本維持在每周2節(jié)課的32學時。針對《邏輯學》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上述困惑,筆者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最近幾年對該課程嘗試了一些相應的教學改革措施,通過幾年的摸索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下半年,本課程被列入學校重點建設的核心課程,由于本課程開設涉及不同學院不同層次的多個本科專業(yè),筆者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教改舉措。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二、邏輯學課程教學的改進措施
(一)案例教學法“在普通邏輯學課程教學中可以實行在其他學科中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學法,這種方法是普通邏輯學教學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最佳方法,是提高普通邏輯學教學質(zhì)量的有效方法?!痹谠撜n程的教學中實施案例教學法,目的是為了使邏輯理論緊密結合邏輯應用,使邏輯應用密切聯(lián)系社會生活。通過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中的各種案例,教師可以把原本枯燥乏味的普通邏輯學知識講得生動活潑,通過案例講解課本原理,可以使學生信服,讓學生感到學有所用。在院校邏輯學課堂教學中,可以大量引入工作實踐中的經(jīng)典案例進行邏輯分析,把“學”和“用”緊密結合起來,克服學用脫節(jié)的弊端。如果我們的學生在長期的思維實踐中,通過反復應用邏輯知識去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就可以使邏輯知識轉化為邏輯思維能力,并且最終內(nèi)化為較高的邏輯思維素質(zhì)。
(二)趣味教學法“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激發(fā)學習熱情首先要設法培養(yǎng)學生的學習興趣。在課堂教學中,教師應注意實施趣味教學法,讓邏輯學習成為充滿趣味的學習過程,這樣才能充分調(diào)動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使“要他學”轉變?yōu)椤八獙W”。教師在串講邏輯基礎知識的過程中,可以適時穿插一些有趣的故事、典故等,這樣可以活躍課堂氣氛,激發(fā)學生的興趣,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例如,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天,阿凡提從市場上買回來三斤肉,吩咐妻子說:“今天晚上你包頓餃子,咱們美美地吃一頓?!比缓缶统鲩T辦事去了。等他回來后,妻子把肉全吃了,還說是被貓偷吃了。結果阿凡提把貓捉來,放在秤盤上一稱,剛好三斤。他就問妻子說“:妻啊,你瞧!如果這是貓,那么肉呢?如果這是肉的話,貓又哪里去了?”這實際上是一個省略的復雜構成式二難推理。如果把這個完整的推理過程表達出來就是:如果秤盤上是貓的話,那么肉就沒有了;如果秤盤上是肉的話,那么貓就沒有了;秤盤上要么是貓,要么是肉;所以,不是肉沒有了,就是貓沒有了。阿凡提巧妙地使用這樣的二難推理來責問妻子。同學們聽后就會積極主動地去思考這個推理的過程是如何形成的,接下來教師順勢介紹二難推理的相關知識。這樣的教學既生動有趣,又便于理解,記憶深刻。
(三)考核方式要不斷變化由于課程性質(zhì)的改變,《邏輯學》課程原先是必修課,所以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題目類型比較全面;后來變成了選修課,筆者采用了期末開卷考試的形式,客觀題減少,適當增加了分析和推導類題目。不管采用何種方式,學生本課程總評成績都是平時30%+期末70%構成的。以歸納推理為例,我們知道,邏輯中的歸納推理是指由個別前提過渡到一般結論的推理,即由個別知識推出一般性知識和結論的推理。歸納推理在案件偵查中被廣泛應用,可以概括犯罪事實情況,根據(jù)事實材料推測犯罪過程,進行并案推理。在偵查破案工作中,現(xiàn)場勘查收集到的材料往往是支離破碎的,要想案件定性準確,必須把材料進行歸納,然后概括出犯罪事實中的共同特點,從而得出結論。例如,某市在幾個月間,連續(xù)發(fā)生15起婦女手提包被搶案件,被搶錢物價值1萬多元。犯罪嫌疑人就像幽靈一樣,時隱時現(xiàn),攪得當?shù)貗D女,尤其是青年女子惶惶不安,搶包案成為市民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警方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些搶包案有以下共同特點:(1)被搶對象多是青年女性;(2)被搶者騎自行車,手提包放在自行車前筐內(nèi);(3)作案者騎摩托車,選擇好目標后,突然貼近,伸手抓起前筐內(nèi)的手提包,然后猛加油門,呼嘯而去。根據(jù)以上情況,警方運用不完全歸納推理認為系列搶包案系一人所為,民警在附近蹲坑設伏,終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四)教學方法的靈活運用邏輯學的學習方法主要是做到兩點,一是轉變固有的思維方式和方法,既要準確把握邏輯學中某些專業(yè)術語的特定涵義,又要學會養(yǎng)成只看形式不看內(nèi)容的分析模式;二是在課后要及時消化所學內(nèi)容,因為邏輯知識之間具有銜接性,前面內(nèi)容沒有消化,后面內(nèi)容是很難理解的。所以,在教學方法上,筆者主要嘗試了“三個結合”:一是理論傳授與能力訓練的結合,既常規(guī)講授邏輯學各種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又結合教學進程及時訓練學生的邏輯能力,比如對古今中外文學作品中某些現(xiàn)象、對日常語言表達中出現(xiàn)的各種錯誤、對前幾年兩種考試試題涉及的知識點以及解題思路等內(nèi)容進行邏輯分析等;二是課堂練習和課后書面作業(yè)的結合,為幫助學生消化和理解教學內(nèi)容,在講授完每個章節(jié)以后總會騰出一定時間進行課堂練習,比如三段論格和式的辨析、換質(zhì)換位法的練習、邏輯方陣的真假值分析、邏輯基本規(guī)律的分析應用、演繹推理能力的綜合練習等,此外還針對不同專業(yè)布置了一到兩次課后書面作業(yè),重點要求學生畫出相關幾組概念的歐拉圖、找出10句存在邏輯錯誤的例子并進行分析、舉例說明邏輯語法修辭對語言表達的不同要求等內(nèi)容,以期通過練習和作業(yè),真正幫助學生達到學以致用的目標;三是課堂學習和課外全方位互動答疑的結合,有限的課堂教學時間主要用來講授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內(nèi)容,由于不同學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一,所以課后答疑顯得比較關鍵,筆者嘗試了通過班級QQ群、微信群、微博互動、QQ空間、網(wǎng)絡課程平臺等多種方式與學生進行全方位答疑互動,事實證明效果良好。
三、結語
關鍵詞: Peirce;科學家;邏輯學家;科學;指號學;化學概念
中圖分類號:B81-095 文獻標識碼:A
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悲劇”〔1〕,現(xiàn)在已經(jīng)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也是美國至今產(chǎn)生的最有創(chuàng)造性、最具多才多藝的偉大思想家。他廣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識領域:天文學、物理學、度量衡學、測地學、數(shù)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理論和科學史、指號學、語言學、經(jīng)濟計量學和實驗心理學等等。而且這里的許多領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視為倡導者、先驅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評價:“毫無疑問,他是十九世紀末葉最有創(chuàng)見的偉人之一,當然是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的思想家。”〔2〕而當代在世哲學家H.Putnam稱他為“所有美國哲學家中高聳的巨人”〔3〕。
雖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極為廣闊的視野,但當今學者所公認、Peirce本人也承認的他的兩個主要研究領域卻是科學和邏輯學??茖W和邏輯學是Peirce畢生付出精力最多的兩個領域,也是他在大學畢業(yè)后決定他一生將做什么時曾猶豫不決的兩種選擇。但在其學術興趣上它們是他的孿生子,二者在理論聯(lián)系上常常是融為一體,成為Peirce最傾心關注的焦點。而且,作為科學家和邏輯學家的經(jīng)驗是Peirce整個哲學系統(tǒng)構建的基礎與出發(fā)點,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發(fā)展變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實際上,科學和邏輯學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標。把握他的這一顯著特征,我們可考察作為科學家的Peirce與作為邏輯學家的Peirce之間的某些聯(lián)系。
1 科學家職業(yè)、邏輯學家志向
從實際從事職業(yè)來看,Peirce是位科學家,包括化學家、大地測量員、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工程師、發(fā)明家、實驗心理學家等等;同時這也是他謀生的門路,是他最早獲得學術名聲的領域。
成為一名科學家,Peirce具有非常優(yōu)越的條件;同時這也是他的親戚朋友尤其是父親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學氛圍的家庭,特別是其父親Benjamin Peirce是哈佛大學天文學和數(shù)學Perkins教授,也是當時美國最有影響的數(shù)學家。Peirce從小由其父親教授數(shù)學、物理學和天文學等學科;其聰穎智慧深得父親欣賞。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親影響,尤其是在父親1880年去世之后,他極想遵照父親遺愿而繼承父親的事業(yè),從此專注于科學研究。
在Peirce十幾歲時,他已經(jīng)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學實驗室,并寫出了《化學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繼承了他叔叔的化學和醫(yī)學圖書館。1859年從哈佛大學畢業(yè)后,他父親安排他在美國海岸測量局(后來改名為海岸和地質(zhì)測量局)野地考察隊作為臨時助手學習鍛煉了一年;而同時他私下跟隨哈佛動物學家Louis Agassiz學習分類學方法。1862年進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學研究所,并于1863年畢業(yè)獲得化學理學士。其間于1861年他再次進入海岸測量局,但這次是作為長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辦公室;1867年父親成為海岸地質(zhì)測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為副手(Assistant),職位僅次于主管;他的這一職位上一直持續(xù)到1891年12月31日,時間達24年半之久。從1872年11月開始,他又負責鐘擺實驗;在1873—1886年間他在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站點進行鐘擺實驗。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為圣勞倫斯能量公司做顧問化學工程師。
同時,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氣象臺從事觀測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環(huán)食和兩次日全食現(xiàn)象的觀測者,還負責使用氣象臺新獲得的天體光度計。1871年其父親獲得國會授權進行橫跨大陸的地質(zhì)測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職業(yè)的大地測量員和度量衡學家。
Peirce 生前雖只出版過一本科學方面的書(《光測研究》(1878)),為《the Nation》雜志撰寫的短評、書評現(xiàn)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編輯出版的《Contributions to the 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測局和哈佛氣象臺的諸多貢獻已經(jīng)為他(也為這兩機構)在很年輕時就贏得了國際(特別是在歐洲)聲譽(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測量局任務到歐洲考察,同歐洲的許多科學家建立了聯(lián)系,并極力主張擴大科學界的國際聯(lián)系)。Peirce于1867年成為美國文理學院的常駐會員,1877被選為國家科學院的成員,1880年被選為倫敦數(shù)學學會成員,1881年被選進入美國科學進步協(xié)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現(xiàn)在Peirce已被認為是采用光波長來測定米制長的先驅。
然而,盡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專職于科學職業(yè),并有廣闊的前景;并且事實上,他也是由化學進入了各種各樣的科學部門,并投入了極大的興趣和精力,成為美國當時杰出的科學家。但與邏輯學相比,它們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點。
從理想志向來看,Peirce視邏輯學為其天職。早年在父親指導下學習《純粹理性批判》時就認為康德的失敗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邏輯”,要超越康德體系,必須發(fā)展一種嶄新的邏輯。他聲稱在12歲時已經(jīng)除了邏輯別無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堅持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邏輯史圖書館,他是近代以來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紀邏輯的一位邏輯學家。他自己說,他是自中世紀以來唯一全身心貢獻于邏輯學的人,并聲稱他是終生的邏輯推理學習者。1906年他在美國《WHO’S WHO》中把自己命名為一名邏輯學家,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的現(xiàn)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為田園邏輯學家、邏輯學隱士。與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學職業(yè)相比,Peirce之所以熱中于當時不可能成為謀生手段的邏輯學,更多的是出于對自己既定學術目標的追求:要發(fā)展一種有前途的邏輯。他對于邏輯的執(zhí)著和熱情,使得他在邏輯學上的貢獻并不亞于科學。
年僅二十幾歲時,Peirce就開始在哈佛和Lowell學院作關于邏輯學的演講;從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質(zhì)測量局職位的同時,他作為Johns Hopkins大學(美國歷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學院)的兼職邏輯學講師(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獲得的大學職位),并在這期間出版了他第二本書(也是最后一本)《邏輯研究》(1883年,Peirce主編)。這本書在當時的美國乃至整個歐洲都有較大影響。在1901年,他為Baldwin的《哲學心理學辭典》撰寫了大部分的邏輯學詞條。
雖然Peirce只有短暫的學院生活來傳播他的邏輯理論,但在他那個時代,Peirce已經(jīng)是一位國際性人物。在五次訪問歐洲期間,雖然他是作為科學家去考察,但不僅碰到了許多著名科學家,也會見了當時知名的數(shù)學家與邏輯學家,包括De 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還與Cantor、 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著通信關系。1877年英國數(shù)學家和哲學家W. K. Clifford評價“Charles Peirce. . .是最偉大的在世邏輯學家,是自Aristotle以來已經(jīng)為這一學科增加實質(zhì)內(nèi)容的第二個人,那另一個是George Boole,《思維規(guī)律》的作者?!薄?〕
而在今天,Peirce學者不斷發(fā)掘出的Peirce的邏輯尤其是現(xiàn)代邏輯貢獻更是值得重視。一般認為,他早期主要是作為一名布爾主義者(Boolean)從事代數(shù)邏輯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貢獻主要集中于圖表邏輯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圖表系統(tǒng)和價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種關系邏輯記法,源于對Boole邏輯演算的擴充”是現(xiàn)代邏輯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為它第一次試圖把Boole邏輯代數(shù)擴充到關系邏輯,并在歷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 Begriffschrift 早兩年)多元關系邏輯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經(jīng)發(fā)展了量化邏輯的完全的句法,與直到1910年才出現(xiàn)的標準的Russell-Whitehed句法僅僅在特殊符號上有點不同。
在對于數(shù)理邏輯貢獻的廣泛性和獨創(chuàng)性方面,Peirce 幾乎是無與倫比。與邏輯主義學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貢獻不在定理證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穎的邏輯句法系統(tǒng)和基本邏輯概念的精制化發(fā)展上。他創(chuàng)造了十多個包括二維句法系統(tǒng)在內(nèi)的不同邏輯句法系統(tǒng)。把實質(zhì)條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為“—
我們看到,Peirce不僅是有著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邏輯學家。然而在二者關系上,首要的一點是:他承認自己熱愛科學,但坦言對于科學的研究只是為了他的邏輯;因為邏輯的研究需要從各種特殊科學(還有數(shù)學)的實際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決不是僅僅從邏輯書籍或講課中背誦、記憶和解題;多樣化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邏輯之全面概括,由它們獲得的材料形成了邏輯學的基礎和工具。實際上,這種前后的“從屬關系”最突出地表現(xiàn)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為科學家的收入來維持從事邏輯學研究的時間。
2 邏輯學作為科學
雖然上文表明邏輯學家Peirce與科學家Peirce之間有近乎目的與手段間的主從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簡單,它們還有更為深刻的一層關系,那就是:邏輯學也是科學。很顯然,這是Peirce長期的實驗室經(jīng)歷已經(jīng)使得他以科學的方法處理所有問題(他有時的確稱自己為“實驗室哲學家”)包括邏輯學了。
我們首先看,科學在Peirce那里意味著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數(shù)人包括科學界之外的人都習慣于把科學視為特殊種類的(主要是指系統(tǒng)化的)知識,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臘人那樣把科學作為認知的方法,但他強調(diào)這種方法一定要是科學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識開始于懷疑,為了尋求確定的信念我們必須要解決(settle)懷疑,一般解決懷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覺傾向)、信忠團體的方法(選擇那些最適合其社會團體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對于某特別個人或機構的尊重之感情)等;但這些方法本質(zhì)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觀的方法,它們往往只通過懷疑者自己的行為、意愿來選擇信念,缺乏足夠的證據(jù)。而真正客觀的方法只有科學探究的方法,在這種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從經(jīng)驗出發(fā)基于科學共同體(community)的合作去尋求真理(TRUTH)或實在(Reality),這也正是科學活動;最終的真理性認識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實際的探究者所發(fā)現(xiàn),但只要是遵循這種方法、運用先前的結果,最后都必定會一致達到真理的。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學月刊》上發(fā)表的兩篇經(jīng)典性論文《信念的確定》和《如何使我們的觀念清楚明白》中所闡述的實用主義(與后來James版本的實用主義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實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實用主義不是什么世界觀,本質(zhì)上是一種方法,一種科學探究的方法。而與此同時,我們看到,Peirce把邏輯學視為設計研究方法的藝術,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訴我們?nèi)绾芜M行才能形成一個實驗計劃;邏輯就是對于解決懷疑的客觀方法的研究,是對于達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成為“科學人”?,F(xiàn)代科學之優(yōu)于古代之處也正在于一個好的邏輯,健全的邏輯理論在實踐上能縮短我們獲知真理的等待時間,使得預定結果加速到來。
但是我們發(fā)現(xiàn),他在思想更為成熟的階段是把邏輯學的科學屬性放置于指號學(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語境中來考察的,雖然這種處理與以上把邏輯學視為科學方法之研究存在著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的邏輯學就是指號學或關于指號的理論,僅僅是指號學的另一個名字?!?〕它包括三個部門:批判邏輯學( Critical Logic),或狹義上的邏輯學,是指號指稱其對象的一般條件的理論,也即我們一般所謂邏輯學;理論語法(Speculative Grammar),是指號具有有意義特征的一般條件的學說;理論修辭(Speculative Rhetoric),又叫方法論(methodeutic),是指號指稱其解釋項的一般條件的學說?!?〕這種劃分可能受中世紀大學三學科:語法、辯證法(或邏輯學)和修辭的課程設置的影響,指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于中世紀后期所理解的邏輯的現(xiàn)代化版本。而我們在此需要強調(diào)的是,Peirce把指號學視為經(jīng)驗科學、觀察科學。推理就是對于指號的操作,觀察在其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指號學同其它經(jīng)驗科學的不同在于它們實驗操作對象不一樣,在于其它科學的目的僅僅是發(fā)現(xiàn)“實際上是什么”而邏輯科學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經(jīng)驗科學,根據(jù)經(jīng)驗學習的科學人進行邏輯推理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可錯的即準必然的(事實上,任何邏輯必然都只是相對于特定推理前提而產(chǎn)生必然的特定結論)。
更進一步,Peirce把狹義上的邏輯學(logic exact)分成假設邏輯(abductive logic)、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三部分。顯然這比傳統(tǒng)邏輯上演繹(必然的)、歸納(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內(nèi)容。Peirce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對于Aristotle三段論基本格研究的結果,他認為Barbara集中表現(xiàn)了演繹推理的本質(zhì),而作為特殊的演繹三段論Baroco(把Barbara中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如果把它們的結論考慮為或然性的,則分別相應于假設推理(abductive reasoning)和歸納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顯示出了邏輯學與科學的最合理的緊密聯(lián)系。在他看來,演繹邏輯也即數(shù)學的邏輯,而假設邏輯和歸納邏輯主要就是科學的邏輯。在演繹邏輯已經(jīng)得到普遍承認的情況下,他終生的愿望就是要把歸納和假設(Abduction)同演繹一起堅固地和永久地確立在邏輯概念之中。在科學探究過程中,假設、演繹和歸納先后組成了三個不同階段的科學方法,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學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設放在首位,作為科學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發(fā)現(xiàn)和形成假說。假設是為解釋違反規(guī)律(或習慣)的意外事實而產(chǎn)生假說的過程,它能產(chǎn)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視為所有科學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動的中心。但這種假設并沒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結論,假說必須要經(jīng)過檢驗。于是,還需要演繹來解釋(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說即得出預言;再后由歸納回歸到經(jīng)驗,旨在通過觀察被演繹出的結果是否成立來證實或否證那些假說,即決定假說的可信賴度。在這連續(xù)的三種推理形式中,假設是從意外事實(surprising facts)推到對事實的可能性解釋,演繹是從假說前提推到相應結論,歸納則是從實例到一般化概括。經(jīng)過這樣的科學探究,我們在科學共同體中將能不斷接近真理。
3 邏輯學中的化學概念移植
為更具體地論述Peirce的科學研究與邏輯學研究之間的緊密聯(lián)系,我們在此可談到Peirce對科學中的許多概念向邏輯學研究的成功應用,這突出表現(xiàn)在化學上。因為化學是Peirce的大學專業(yè),也是他進入整個經(jīng)驗科學的入口。
邏輯學作為一門特殊的學科領域,事實上從近代以來,就從數(shù)學(包括代數(shù)和幾何)理論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發(fā)展動力和理論技術。我們在此談到的化學概念應用作為整個自然科學概念推廣中的一例其實也是Peirce為發(fā)展邏輯學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極為傾心的存在圖表邏輯構想正是基于化學圖表原理(可能還有拓撲學方法的啟發(fā))。存在圖表是Peirce在其指號學背景下對Euler圖和Venn圖的重大發(fā)展,具有極強的表現(xiàn)力。其在自然、直觀、易操作上要遠勝于代數(shù)方法(包括標準的Peano-Russell記法),因為我們心靈的思想過程被同構地展現(xiàn)在推理者面前,對于圖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學(和物理)實驗中對于實物的操作。化學家把這樣的實驗描述為向自然(Nature)的質(zhì)疑,而現(xiàn)在邏輯學家對于圖表的實驗就是向所關涉邏輯關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個例子,現(xiàn)代邏輯(可能從《數(shù)學原理》開始)中的一對基本概念:命題和命題函項(或有時稱為閉語句和開語句)原本就是來自化學中的“飽和”(Saturation或Ges?ttigkeit)和“未飽和”概念。Peirce用黑點或短線來代替語句中的“指示代詞”(即邏輯中的自變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這樣的形式,它們分別被稱為關系述位(relative rhema)(區(qū)別于像系詞一樣的關系詞項)和非關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謂詞(謂詞是幾元的取決于我們到底如何選擇去分析命題)。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題,并坦言“述位在某種程度上與帶有未飽和鍵(unsaturated bonds)的化學原子或化學基極為相似?!薄?〕然而不無意外,我們發(fā)現(xiàn)同時期歐洲大陸的Frege也正在獨立地從化學概念得到邏輯研究的靈感。他把諸如“……的父親”的函項記號稱為“未飽和的”或“不完全的”表達式,以與專有名詞相區(qū)別?!?〕
另外一個例子是Peirce提出的價分析(Valency 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顯示出的,它同化學中的化合價概念密切相關,Peirce所使用的詞語Valency直接源于化學中的術語Valence即化合價。價分析是Peirce在圖表化邏輯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圖表(Existential Graphs)之外創(chuàng)設的另一種二維表現(xiàn)法。其中,顯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組合與“化學離子”的組合相比擬,如他采用類似“——”這樣的結構表示帶有“開放端(loose end)”(即黑點后面的橫線)的實體,即謂詞;這就是化學中離子結構的簡單變形。由于它們的開放端導致的“不穩(wěn)定”(正像離子本身不穩(wěn)定一樣),開放端之間就可能連接起來形成共同“鍵”(bond)。如 “—— ”同“ ——”可形成“——”樣式的新結構〔10〕。正是利用這樣的離子組鍵技術,Peirce成功證明了其著名的化歸論題,即對于三元以上關系都可化歸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關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關系卻不能化歸。這一論題是他哲學思想體系中所堅持的三分法原則的邏輯證明。
綜觀Peirce的科學家經(jīng)歷和邏輯學家志向,Peirce把邏輯學視為對于各種科學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時又把邏輯學理論指導、應用于科學研究過程。二者緊密相連,互為作用。而更為突出的,他的邏輯貢獻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樣化的科學研究,他的邏輯獨創(chuàng)往往也是其科學研究經(jīng)驗的啟發(fā)性建議。筆者以為,研究Peirce的這些方面,我們至少可得出以下啟示:邏輯學應從數(shù)學和科學推理實踐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質(zhì);邏輯學家應盡可能學習、掌握科學(傳統(tǒng)邏輯就因為沒有這樣做而失敗,科學家非邏輯學家或邏輯學家非科學家都不能勝任于對科學推理的分析工作),因為拓寬自己的科學研究領域必將能加強邏輯學家對于邏輯科學的貢獻能力;同時科學家要想更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應了解邏輯學,但是前者在當前學術界值得特別注意。當前處于被冷落地位的邏輯學要想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加快發(fā)展自己;而經(jīng)驗科學(不再僅僅是數(shù)學)必能使得邏輯學發(fā)展獲得新的生命力,這已經(jīng)是被現(xiàn)代邏輯的發(fā)展史(特別是初創(chuàng)時期)所證實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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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rce:The Scientist and Logician
1.如何向學生介紹邏輯學知識
在教學中,如果把邏輯學作為知識系統(tǒng)向學生介紹,會加重學生的記憶和學習負擔,加重他們的逆反心理,學生未必歡迎,而且這樣做容易喧賓奪主,教師應潛移默化地將一些重要的邏輯學知識滲透在教學中傳授給學生。
2.注意概念的運用
邏輯學上,概念是反映客觀事物本質(zhì)屬性的思維形式,歷史概念是人們對歷史事實的概括與總結,包含著特定的歷史含義。在教學中,教師應向學生準確介紹學習的歷史事件的概念。如果概念不明,必定會導致判斷錯誤。在學習時,常有學生將張謇及大生紗廠誤認為是內(nèi)容。如果學生掌握了的概念,知道大生紗廠是張謇私人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便不會犯這種錯誤了。還有一些類似的比較重要的概念,都需要教師向學生明確講授,如自然經(jīng)濟、商品經(jīng)濟、壟斷、封建社會等。
3.注意對歷史時間的記憶
歷史時間是歷史的基本線索,也是學生解決問題的線索,雖然當前考試中幾乎沒有直接提問歷史時間的試題,但很多試題的解答還是依靠歷史時間,因為時間是理清歷史事件內(nèi)在邏輯關系的基本線索,知道了歷史時間,才能知道歷史事件的先后順序,知道了事件的先后順序就能進一步判斷事件之間的關系。假設有兩個歷史事件,時間接近,那么時間在前的事件往往是后一個事件的原因或背景,而時間在后的事件,往往是受前一個事件的影響而產(chǎn)生的。如(1894~1895)和(1898),后列強掀起的狂潮,民族危機大大加深,為挽救民族危亡,維新派開始了維新變法。在前,是因,在后,可看作是果。另外,如果兩個歷史事件基本處于同一歷史時期,兩者常常互相影響。如西方先后進行了兩次工業(yè)革命,同一時期中國先后經(jīng)歷了和。這種情況在中國史和世界史發(fā)生交叉時表現(xiàn)得較為明顯,很多學生在思考時思路不夠開闊,如果教師能有意識地引導學生注意歷史事件的時間,并強化由時間關系凸顯出來的歷史事件的內(nèi)在聯(lián)系,相信學生在解決問題時思路會更加廣闊。
4.有意識地運用邏輯學的基本理論
三段論是邏輯學中著名的論證形式,這種論證形式在歷史教學中也有廣泛的應用。如通過學習,學生知道了資產(chǎn)階級革命或改革都會促進資本主義經(jīng)濟的發(fā)展。在講授后,可以向學生提問有何影響,并根據(jù)學生的回答向學生說明因為屬于資產(chǎn)階級改革的范疇,所以也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經(jīng)濟的發(fā)展,同樣的方法也適用于分析戰(zhàn)爭的影響、資產(chǎn)階級革命的原因等問題,而且通過經(jīng)常性的練習,可逐漸培養(yǎng)學生的科學思維和邏輯思維,養(yǎng)成良好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習慣。
5.加強教學語言的邏輯性
教學語言是教師進行教學活動的主要形式,教師通過語言向學生傳道授業(yè)解惑,如果教師的教學語言不遵守邏輯的規(guī)律,必將影響課堂教學效果。教學語言的邏輯性要求教學語言要條理清楚、概念準確、判斷恰當、推理合理、語句層次結構明晰、語句通順連貫循序漸近。要加強教學語言的邏輯性,教師應注意以下幾點:(1)教師在進行教育教學時采用的語言應具有條理性、科學性。(2)教師的語言應個性化。(3)不同類型的語言各具特點,組織類語言簡單扼要,問題類語言清晰明了啟發(fā)引導,闡述類語言要準確全面,畫龍點睛。
二、提高教師的邏輯學
一、我校目前法律邏輯學教學概況
就我國邏輯工作者目前對法律邏輯學的理解來看,大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是指一門以邏輯學(主要指普通邏輯)為綱,聯(lián)系法律理論與實踐而闡述邏輯學基本原理的學科;狹義的法律邏輯學是指用邏輯學(包括傳統(tǒng)邏輯與現(xiàn)代邏輯)一般原理去研究立法、司法、偵查工作中的一系列特殊的邏輯問題而形成的一門應用性很強的邏輯學分支科學[1]。以我校目前教學情況看,對法律邏輯的理解還是按照廣義的理解去應用的。我校目前有政治學與行政學、漢語言文學、法律三個專業(yè)在學習普通邏輯學,使用高等院校文科通用的教材,即首都經(jīng)貿(mào)大學出版,李小克編著的《普通邏輯學教程》。課堂教學按不同專業(yè)分開上課。
就法律專業(yè)來講,為了盡可能讓學生在輕松的氣氛下學習,在最短時間內(nèi)掌握相關知識,每次上課前筆者要做大量準備,查找與課堂內(nèi)容相關的一些案例,既要結合現(xiàn)實讓學生感興趣,又能很恰當?shù)亟Y合相關知識,所以課前準備工作花費不少時間。在講授過程中也感到學生學習這門課也很吃力。一方面,因為內(nèi)容繁多、公式復雜,學生在學習時有畏難情緒。又由于和實踐不能聯(lián)系起來,使學生感到這門課程實用性不強,不知道如何運用邏輯知識來解決司法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另一方面,我校將法律邏輯課對法律專業(yè)設置為考查課,使學生普遍不再重視這門課程,又加上難學,一些學生準備放棄了,一些學生則認為考查課很容易過關的,不用下太大的工夫的。所以針對這個現(xiàn)狀,筆者認為教學方法應該有所改進,努力將難以理解的內(nèi)容變得淺顯易懂,進一步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二、法律邏輯學教學方法的探索
法律邏輯學這門課程由于本身內(nèi)容的抽象性,在教學中常常會遇到學生難以理解的地方,甚至于學生中途放棄繼續(xù)學習這門課。經(jīng)過幾年的教學摸索,筆者采取多種方法進行講解和加以引導,使學生們能夠清楚明白地理解這些問題,激發(fā)學習興趣,更好地掌握相關知識。在課堂教學中,筆者認為應該采取以下這些方法:
1.教學中加入適當?shù)陌咐?/p>
邏輯學習的最終目的是培養(yǎng)學生運用邏輯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就需耍學生用實踐的方法來學習,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lián)系實際。這也是邏輯教學的一個基本原則[2]。就如一個優(yōu)秀的廚師,面對相同的原材料,如何根據(jù)不同的調(diào)味料,烹制出不同食客的喜好口味來。面對法律專業(yè)的學生,在課堂講授中,為增加學生理解而適當加入一些真實的案例,不僅有助于教師把所要講授的知識更加明白準確的傳授給學生,而且能利用案例故事情節(jié)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使學生能夠在課堂上更加專心致志,把比較抽象、枯燥的知識,在案例分析中,逐條刻畫在腦海中。例如,在講概念的內(nèi)涵和外延這一節(jié)內(nèi)容中,為突出內(nèi)涵和外延在語言使用中的準確性,舉一個最近大家很關注的案件為例子,即“許霆案”。2007年1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因為其盜竊金融機構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審判了無期徒刑。辯護律師認為許霆無罪。在課堂上我和同學們一起討論辯護律師的言論,首先給出 “盜竊”的內(nèi)涵,即“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圍繞著這個內(nèi)涵,組織同學們分組討論什么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如何理解“秘密竊取”中的“取”和“銀行取款”中的“取”的異同等等,課堂氣氛非常熱烈,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最終同學們明白了概念內(nèi)涵和外延的關系,體會到了概念內(nèi)涵的重要性。同時有的學生還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所謂的“辯護”,就是圍繞概念的內(nèi)涵,爭取朝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理解,并在合理的范圍內(nèi)去解釋。
2.講清難點,解決學生學習障礙
難點是學生學習過程中的障礙,如果不及時解決,學生會感到厭倦,甚至會放棄繼續(xù)學習。法律邏輯學的教學內(nèi)容中,最關鍵的內(nèi)容是在“判斷”部分,說重要是因為它是對“概念”部分內(nèi)容的運用,同時又是學習下一章“推理”的基礎。說難點是因為這里定義、公理、公式、符號、真值表等純邏輯知識比較多,學生難于理解,也很容易混淆。面對需要記憶的內(nèi)容,在課堂上筆者一再強調(diào)要理解記憶,否則死記硬背造成的就是混淆。比如,在講七種負復合判斷的等值判斷時,如何才能理解記憶這七個公式呢?只有知道了這七個公式的推導過程,那這些公式很快就能區(qū)分、牢記的。由于教材中沒有這個推導過程,筆者要求學生和老師一起畫出七種復合判斷的真值表,指導學生從這個表中根據(jù)不同種類的復合判斷為假時,其枝判斷的真假情況自己先總結出等值公式,然后與書中內(nèi)容對比,實際上是引導學生先記憶一遍,思維能力強的學生已經(jīng)能記住這些公式了。接著要求同學之間分組模擬練習,比如,甲同學說:“如果張某作案,那么他應該有作案動機?!币彝瑢W說:“我反對,有可能張某作案,但他沒有動機?!边@是乙同學針對甲同學的充分條件假言判斷進行否定以后的等值判斷,即是對這個公式(PQ)== P ∧Q 的具體應用。經(jīng)過這樣的反復練習,一方面在課堂上加深印象,使同學們能較快地記住公式,更重要的是能在記住公式的基礎上靈活運用。
3.通過習題鞏固學生所學的知識
法律邏輯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要在實踐中靈活運用,首先要掌握理論知識。對于課堂上大量的邏輯知識,教師除去講授以外,還應該關注如何讓學生鞏固所學的知識,在鞏固的基礎上再引導實踐應用。在教學過程中,或利用課堂講授中的邊角時間,或是為了活躍一下課堂氛圍,筆者采用課堂口頭練習和上臺練習的方法,隨時回爐學過的內(nèi)容。在時間允許的條件下,對教材中的課后習題和同學們一起在課堂上討論完成,對于有爭議的知識點當堂解決。還會請同學上講臺,在黑板上進行練習,這不僅達到了鞏固學習內(nèi)容的目的,而且對上課注意力不集中的同學也起到警示作用,有些在課堂上漫不經(jīng)心的同學也變得精力集中了。在每一章內(nèi)容講完后,還會單獨再出一套練習題,這是經(jīng)過幾年的教學積累,筆者總結出的在每個知識點中的重點、難點,以及考試中的不同題型,要求同學們獨立完成。在老師批改完后,再根據(jù)作業(yè)情況,重點講授出錯的地方。同時要求同學們要妥善保管這些習題,這些將是期末考試中所要見到的各種題型。經(jīng)過這幾種不同類型的練習模式,基本上保證了同學們在每一章內(nèi)容學完后,不僅掌握了每一章的基本知識點,還熟悉了每一章的難點、重點和不同題型,保證了同學們對每一章知識的學習和把握。幾年下來,這種練習的效果還是很明顯的,一個具體的例子就是,連續(xù)幾年以來,本系對具有保送研究生資格的學生進行選拔考試的時候,這些同學的邏輯考試成績都很高,并且水平都相當。這是令筆者感到自豪的地方。
4.運用多媒體教學
現(xiàn)代化的教學手段,在教學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別是聲像和多媒體教學更是現(xiàn)代教學的一大特點。由于法律邏輯學本身這種工具性的邊緣性學科,就注定了這門課的高度抽象性。通過聲像教育,或多媒體教學教育,可以使學生利用現(xiàn)代化的高科技技術輕松地理解掌握那些難度大、內(nèi)容抽象的知識。同時多媒體教學也彌補了教學與社會實踐的脫節(jié)這種缺陷,使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也學會了將知識運用在實踐中[3]。例如在講“推理”的內(nèi)容時,“二難推理”是相當精彩的,在法庭辯論中也經(jīng)常應用,應用的巧妙會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例如邏輯歷史上最著名的“半費之訟”,學生很直觀地就感覺到了“二難推理”的魅力了,也激發(fā)起他們學習如何構造“二難推理”的興趣。學生們都有一種感覺,即不但對經(jīng)過多媒體教學放出的案例印象深刻,更是對所包含的邏輯知識更容易理解,對于今后的實踐應用也多了幾分把握。
三、結束語
作為講授法律邏輯學的老師,要講好這門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不斷充實自身的專業(yè)理論基礎上,還要不斷學習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在教學過程中,要注意靈活運用邏輯知識,注意學生的掌握程度,隨時調(diào)整教學方法,努力培養(yǎng)學生們的邏輯思維能力。
參考文獻:
[1]郭哲.《法律邏輯學》教學過程初探[J].湘潭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5).
(一)有利于拓展邏輯學發(fā)展方向,更廣泛地體現(xiàn)邏輯學的價值
經(jīng)過多年的發(fā)展,邏輯學呈現(xiàn)出多元發(fā)展的趨勢,出現(xiàn)很多邏輯分支或邏輯類型,成為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并在不同的領域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與傳統(tǒng)邏輯比較,現(xiàn)代邏輯雖然成為了當今邏輯學發(fā)展的主流,其嚴密性、先進性以及在現(xiàn)代哲學、數(shù)學、計算機、認知科學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和所發(fā)揮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一門科學的持續(xù)發(fā)展,要考慮它的適應群體和研究目的。論及此,必須提一下非形式邏輯領域被廣為引證的卡亨的一段話:在幾年以前的課堂上,當我正要結束(對我來說)迷人的、復雜的謂詞邏輯的量詞規(guī)則的時候,有個學生嫌惡地問道:他花了整整一個學期所學的東西,與諸如約翰遜總統(tǒng)決定再次升級越南戰(zhàn)爭的問題有何關系。我喃喃無語,就約翰遜方面說是糟糕的邏輯,然后就表示,邏輯導論不是這類課程。學生接著問道,什么課程處理這種事務。我不得不承認,就我所知,還沒有這樣的課程。這個學生想要今天大多數(shù)學生想要的一門與日常推理相關的課程,一門與他們聽到、看到的各種論證相關的課程,這些論證的內(nèi)容涉及到種族、污染、貧困、性別、核戰(zhàn)爭、人炸以及在20世紀后半葉人類所面臨的所有其他問題?!?〕28與此相同,吳家國教授也曾提及在國內(nèi)發(fā)生的類似情況:1999年12月12日,為了紀念“學術百年”、面向社會宣傳邏輯學,北京邏輯學會舉辦了一場邏輯報告會,除專業(yè)邏輯工作者參加外,還公開售票,歡迎對邏輯學感興趣的人們參加。會上,邏輯工作者發(fā)言十分踴躍。然而,在會議結束時有一位中年女同志站起來發(fā)了言,她深沉地說:我是花錢買票來聽講的,本想學點邏輯知識對工作有用,可是,聽了以后感到聽不懂,不知道邏輯學對我有什么幫助。我很失望?!?〕這些事例,充分說明了邏輯學發(fā)展過程中的一個不盡如人意的方面,甚至可以說不平衡發(fā)展的不足。在這種邏輯學與人們現(xiàn)實生活、思維實踐嚴重脫離的情況下,首先從北美興起批判性思維運動,從而推動了非形式邏輯的發(fā)展。武宏志、周建民、唐堅等人在《非形式邏輯導論》一書緒論中大量轉述國外部分邏輯學家的論述,指出數(shù)學邏輯(即通常說的數(shù)理邏輯—引者)的特征及非形式邏輯學家對數(shù)學邏輯的批評,提出了“邏輯學的實踐轉向”?!?〕28目前,非形式邏輯與批判性思維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視并廣泛推廣,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鞠實兒教授曾提出:“假定存在一個邏輯類型,它或者是新的或已知的。如果它取代另一邏輯類型而成為被關注的主流,則稱這一歷史事件為邏輯學轉向”?!?〕并在該文中提出了邏輯學的認知轉向。陳慕澤教授在《邏輯的非形式轉向》一文中確認邏輯學是以研究推理和論證的總體目標的前提下,解釋了邏輯轉向的三個意思:“第一,促使邏輯學在某一階段發(fā)展的動力,有別于上述總體目標;第二,邏輯學在此種轉向目標的推動下,取得了長足的實質(zhì)性的進展;第三,此種進展不但對實現(xiàn)其轉向的目標,而且對實現(xiàn)邏輯學的總體目標有重要的意義”?!?〕邏輯學的這些發(fā)展方向的轉變?yōu)椴煌褡逅季S方式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啟發(fā)和理論依據(jù)。陳波教授在探討“邏輯的可修正”問題時指出了“作為研究對象的邏輯”和“作為理論形態(tài)的邏輯”的區(qū)別:“前者(指作為研究對象的邏輯———引者)就是我們在實際使用著的邏輯,這是一種客觀形態(tài)的東西。有沒有這樣的邏輯存在,是有爭議的。如果有這種邏輯的話,它大概存在于人類的語言實踐和思維實踐中,并且與人類所面對的外部世界也有某種關聯(lián)。于是,‘作為理論形態(tài)的邏輯’,就是對這種邏輯的描寫、刻畫或重構;它們是一種‘發(fā)現(xiàn)’而不是‘發(fā)明’;發(fā)現(xiàn)就含有描述性成分,就有真假對錯之分……,由此引出一連串復雜的哲學問題。當我說‘邏輯是可修的’時候,我不是指客觀形態(tài)的邏輯,這種邏輯是‘存在’那里、‘擺’在那里的東西,無法修正;至于它究竟是什么樣子,則見仁見智,難以獲得統(tǒng)一的見解??梢孕拚闹荒苁恰鳛槔碚撔螒B(tài)的邏輯’,即邏輯學家所構造的、并獲得公認的邏輯學說和邏輯系統(tǒng)”?!?0〕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就是存在于不同民族語言實踐和思維實踐中,并在他們認識世界、表達和交流思想等與外部世界發(fā)生一切關系時具有密切關聯(lián)、起重要作用的一種實際的思維現(xiàn)象,可視為該民族“作為研究對象的”邏輯。以邏輯學視角,用邏輯學理論,研究不同民族思維方式,掌握其認識世界、交流思想的基本規(guī)律,分析其形成的歷史文化背景,總結在有效交際過程中的主導推理形式,并與邏輯一般規(guī)律以及各民族傳統(tǒng)思維方式進行比較等等,都可謂是邏輯學今后在邏輯與文化的互動視域下值得研究的新領域,也是解決邏輯脫離人們思維實際的有效途徑之一,同時能夠充分發(fā)揮邏輯科學在不同民族思維實踐中的重要作用,體現(xiàn)其應用價值。
(二)有利于中國邏輯史的研究,豐富中國古代邏輯思想
西方邏輯傳入中國之后,中國有識之士大量介紹、學習西方邏輯的同時,圍繞“中國古代有沒有邏輯?”、“邏輯在中國歷史上的狀況應當如何認識與評價?”的問題開始了中國邏輯史的研究。經(jīng)過一個世紀以來幾代學者的辛勤勞動和不懈努力,中國邏輯史的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對中國邏輯史的研究對象形成共識,研究方法進一步科學化,研究成果可謂是洋洋大觀。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邏輯思想是邏輯史研究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中國古代有豐富的邏輯思想,其中由于中國古代的歷史發(fā)展本身就是一個不同民族不斷融合的過程,其歷史的發(fā)展演變中當然也包括了不同民族的歷史文化的持續(xù)融合過程。因此,研究中國古代的邏輯思想,理應包括在不同歷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不同民族的邏輯思想。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不能說是不同的邏輯,但它是邏輯思想的核心內(nèi)容之一,在不同民族群體的思維實踐中占居主導地位并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我們應該通過學習、研究不同民族思維方式來探究其規(guī)律性的因素,通過比較研究,豐富中國的古代邏輯思想。比如,蒙古族是我國具有悠久歷史的少數(shù)民族之一,長期以來在以蒙古高原為中心的北方遼闊草原為依靠游牧經(jīng)濟生息繁衍,創(chuàng)造了有別于中原農(nóng)業(yè)文明的草原文化,形成了獨有特色的蒙古族思維方式。蒙古人的為人處事方式與漢族人有別樣的一面。那么這是為什么?這種特征是怎么形成的?這些問題要從古代蒙古族的歷史文化背景著手,進行全方位、系統(tǒng)的研究,并與漢族古代邏輯思想進行比較,分析與漢族及其它民族思維方式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等。邏輯與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互動關系。張東蓀先生進行了邏輯與語言結合的研究,提出了自己關于邏輯與文化之間關系的觀點,有人稱之為“文化主義邏輯觀”。他認為:“邏輯是由文化所需要而逼迫出來的,跟著哲學思想走,是文化的產(chǎn)物,由于不同國家、民族的文化不同,因此邏輯就不同,不存在先驗的、普遍的邏輯,沒有唯一的邏輯,而只有在各種不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不同邏輯”。〔11〕崔清田教授則在中西邏輯比較研究中充分闡明了邏輯與文化之間的互動關系。他指出:“邏輯與文化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客觀聯(lián)系。這種聯(lián)系是由文化的整體性,以及包括邏輯思維在內(nèi)的思維方式在構成文化整體的諸要素中的特殊地位所決定的。邏輯與文化的關系既表現(xiàn)為文化的整體特征和需求對邏輯的制約,也表現(xiàn)為邏輯對文化發(fā)展的影響。文化對邏輯的制約,決定了由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文化所孕育出的不同邏輯傳統(tǒng),既有共同性的一面,又有特殊的一面”?!?〕156鞠實兒教授在《邏輯學的問題與未來》一文中指出,在某一文明內(nèi)部,由不同的人群所創(chuàng)造的不同或具有顯著差異的物質(zhì)和精神產(chǎn)品構成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明可以具有不同的邏輯?!?2〕眾所周知,中國邏輯學界“大邏輯觀”與“小邏輯觀”之爭可以說至今還沒有徹底結束。我們雖然沒有將大邏輯觀擴大化,持不同的民族都有不同的邏輯,或者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就是不同的邏輯的觀點。但是,從中國特殊的歷史文化背景出發(fā),將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或不同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作為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組成部分進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布留爾將原始人的思維稱作為“原邏輯”,并指出:它(指原始人的思維)不是反邏輯的,也不是非邏輯的?!?3〕一個民族的思維方式或一個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可以說是前邏輯或原邏輯,它體現(xiàn)著一個文化群體在認識客觀事物、表達思想、論證觀點等方面的規(guī)律、規(guī)則、程序、步驟、手段等共同的思維特點和思維趨向。將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或不同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納入到中國邏輯史研究范疇,能夠豐富中國古代邏輯思想,體現(xiàn)我國多民族的文化、思維相互影響、交融一體的特點,對中國邏輯史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有利于不同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和民族文化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
當今社會科學技術突飛猛進,信息傳播方式不斷進步,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日趨頻繁。不同民族文化從表面上看,有很多顯現(xiàn)的、可感知的差異,而其最本質(zhì)的差異潛在于一種文化的深層次。這里包括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積淀的文化理念。這種理念在不同民族政治、經(jīng)濟、歷史、文學、藝術、道德、宗教、風俗、語言文字等諸多領域起作用并處處得到體現(xiàn)。一個民族或一種文化群體的思維方式以及說理方式貫穿于該文化體系中,有學者稱之為文化的“本”和“紐帶”,認為在思維方式的作用下各種具體文化形態(tài)和形式聯(lián)結成為一個有機整體。不同文化群體之間或不同說理方式的人群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可以視為一種跨文化的論證。評價一個論證的好壞,有很多不同的標準。從非形式邏輯標準分析,其要素———“論證者”與“目標聽眾”至關重要。所謂論證者“就是指提出論證的人”。所謂目標聽眾“即是指論證者試圖說服的聽眾”?!?4〕面對不同民族文化群體之間或不同說理方式的人群之間的跨文化互動,不僅要考慮論證形式的共性,更要考慮涉及論證者和目標聽眾的文化差異性。和諧社會需要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和諧社會是通過社會主體———人的行為得以實現(xiàn)的,只有人人保持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社會才能夠和諧發(fā)展。每個人的行為都受其思維方式的制約,是思維方式的具體表現(xiàn),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也是如此。在國與國、民族與民族之間的交流、交往過程中,能夠多一些和諧、少一些沖突,其重要的前提之一就是對彼此思維方式的全面、正確了解。因此,對不同民族的思維方式進行認真研究,正確認識、全面了解不同民族文化各層面的具體狀態(tài)及其歷史演變,把握其文化的特質(zhì)思維方式背后深層次的因素,是社會和諧發(fā)展的時代需要。鞠實兒教授曾提出“廣義論證”〔15〕概念,擴大了邏輯家族成員,在廣義論證的框架內(nèi)考察不同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說理方式的人群之間的交流方式,將不同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納入到邏輯家族。廣義論證不僅考慮到論證中的語境變量,而且還將文化作為變量引入邏輯學的研究領域;強調(diào)博弈參與者的文化隸屬關系對論證活動的作用,從而允許我們在廣義論證的框架內(nèi)考察不同文化群體的說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說理方式的人群之間的交流方式。由于參與者的社會文化隸屬關系對論證的實施方式和論證結果的可接受性有直接的制約作用,事實上,如果博弈者使用的規(guī)則不被他們所屬的文化群體認可,博弈的結果將不會被相應的群體所接受,所以也就沒有規(guī)范性。這一理論的提出對于邏輯學發(fā)展和不同民族文化交流與發(fā)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只有在這樣理論指導和“文明平等原則”〔12〕下,不同民族之間才能夠順利有效地交流,也只有這樣的原則下,不同民族文化才能平等、協(xié)調(diào)發(fā)展。
二、民族思維方式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門科學或學科不容忽視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茖W的研究方法是取得成功的先決條件。民族思維方式的研究,要借鑒中國邏輯史研究的成功經(jīng)驗,采取比較研究方法和歷史分析與文化詮釋的方法。
(一)比較研究方法
比較研究方法是諸多學科普遍運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學科運用比較研究方法之后,在該學科研究領域出現(xiàn)過新的分支或研究方向。例如,比較文學、比較邏輯等。民族思維方式的研究,也離不開比較研究方法。因為,只有在比較中才能夠更好地體現(xiàn)不同民族思維方式的本質(zhì)特征和一般規(guī)律。采用比較方法,必須堅持科學、客觀的原則,不能盲目比附或強行比較。要明確比較目的、對象,要通過不同民族思維方式所形成的歷史文化背景、主要特征的比較,總結出他們的共性和個性,全面、客觀地分析他們的異同特征形成的原因,掌握發(fā)展規(guī)律,分析發(fā)展趨勢,指導不同民族群體和個體之間的交流。
(二)歷史分析與文化詮釋方法
歷史分析與文化詮釋方法是中國邏輯史研究的一種成功的研究方法。即把中國古代邏輯史放在它產(chǎn)生和發(fā)展的具體歷史環(huán)境和文化環(huán)境中,將中國古代邏輯思想作為先秦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與當時的哲學、倫理學、政治學、語言學和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思想以及文化發(fā)展的基本特征結合起來進行全面的分析、考察,從而得出全面、確切的結論。歷史分析與文化詮釋方法不僅糾正了過去中國邏輯史研究“據(jù)西釋中”、“簡單比附”方法的缺陷和不足,為中國邏輯史研究開辟新的思路,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而且對很多學科的研究都具有方法論意義。民族思維方式研究必須正確采用歷史分析與文化詮釋方法,把不同民族思維方式放在其產(chǎn)生和發(fā)展的該民族的特定歷史背景和文化環(huán)境中,進行全面考察、認真分析、高度概括、科學歸納,得出切合實際的結論。
三、小結
邏輯學是一門關于思維的科學。邏輯思維與我們?nèi)祟悶榘?,滲透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我們要提高邏輯思維能力,最基本、最主要的途徑就是通過學習邏輯來獲得。學習邏輯學不僅可以培養(yǎng)認識世界的方法,幫助人們正確地認識事物,獲取新的知識,而且有助于人們準確嚴密地表達和論證思想,提高溝通交際的能力。
筆者在邏輯學教學中發(fā)現(xiàn),學員們在學習過程中主要面臨兩大困難:一是邏輯學教學內(nèi)容比較抽象,常常運用符號、公式,十分枯燥乏味,難于理解與記憶,致使學員失去學習的興趣;二是學員運用邏輯學理論知識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維能力較弱,缺乏自主學習和解決問題的興趣和能力。要解決這些問題,提高教學效果,必須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式,培養(yǎng)學員的學習興趣,激發(fā)學員自主學習的積極性。
一、聯(lián)系生活實際進行滲透教學
在邏輯教學中,應從生活實際出發(fā),把邏輯知識與邏輯應用活動聯(lián)系起來,將理論內(nèi)容最大限度地滲透到教學實踐中,讓學員親自體驗生活情境里的邏輯問題,感受邏輯源于生活,生活中處處有邏輯,體會邏輯與生活的密切關系,從而激發(fā)學員不斷尋找邏輯問題,不斷求異創(chuàng)新,不斷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形成強大的學習動力。教學中若以學員感興趣的話題、關注的事件作為課堂教學的開始,可以使學員對邏輯知識產(chǎn)生濃厚的興趣,很好的調(diào)動學員的積極性和學習熱情,較快地集中注意力,融入到課堂教學中來。比如,在講授概念的分類時,教師可以即時讓學員自己依據(jù)不同的標準來劃分學員的類別,結合劃分結果幫助學員理解概念間的關系等等。另外,在教學中既要堅持傳統(tǒng)邏輯的理論框架,又要適當吸收現(xiàn)代邏輯的科研成果。教學體系上,可以結合概念、判斷、推理、邏輯論證、思維規(guī)律的理論框架,對相對抽象的不太結合工作生活實際的現(xiàn)代邏輯演算可以做合理的取舍。這樣,學員學習起來才不會感到太吃力而產(chǎn)生厭煩情緒。
二、增加趣味素材進行生動教學
學習首先要激發(fā)興趣。興趣是最好的導師,只有興趣,才可能有學習的自覺性。邏輯學的基本特點是內(nèi)容高度抽象,很多學員學習普通邏輯時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如果不注意用生動的實例去教學,而是單純地從符號到符號、從公式到公式地進行推導,只會使學員產(chǎn)生厭學情緒。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教師在教學時要力爭把普通邏輯的知識性和趣味性結合起來,使普通邏輯教學趣味化。為了做到這一點,在系統(tǒng)講授邏輯學原理的同時,可以穿插許多有趣的邏輯故事、邏輯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論知識生動化、具體化。許多歷史故事、神話傳說、科學發(fā)明、奇人逸事、成語典故中都包含著趣味盎然的邏輯故事。把基礎理論知識講授與有趣的邏輯故事結合起來,既使學員很好地掌握了推理知識,又培養(yǎng)了學員的學習興趣。堅持知識性與趣味性的結合,要求教師要提前做好備課工作。教師要在課前精心挑選適合的邏輯故事,邏輯故事要與所講的內(nèi)容具有相關性,不能為追求趣味性而忽視了知識性。
三、適當設置疑問進行啟發(fā)教學
課堂提問是啟發(fā)式教學的一種基本形式。所謂啟發(fā)式教學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根據(jù)教學內(nèi)容和學習的客觀規(guī)律,從學員的實際出發(fā),采用多種方式,以啟發(fā)學員的思維為核心,調(diào)動學員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促使他們生動活潑地學習的一種教學指導思想。學員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了問題,如果在教師的啟發(fā)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義、定理和法則,他解決問題的積極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難越多、越大,他的學習越加積極,興趣也會越大。作為教師應引導學員主動嘗試,啟發(fā)他們積極思考,多方面地培養(yǎng)他們的學習興趣。比如,在講授類比推理的時候,教師可以提問學員生活中的很多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來歷,啟發(fā)學員自己理解類比推理的邏輯內(nèi)涵。再如,給學員們提供一段日常對話,讓學員們分析其中的邏輯錯誤。邏輯教學中,運用設置疑問的方法,要求教師首先要提供問題或提供含有問題的材料,這些材料或問題的選擇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師要善于引導學員積極主動地思考問題;最后,教師要做好問題總結,講透理論知識,使學員明確問題所包含的邏輯理論。
四、運用多媒體手段進行形象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