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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條件
外省戶口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以下簡稱:“異地高考”)的報名條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xù)居住滿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級在我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xù)在我省就讀6年,同時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yè);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職業(yè),并按規(guī)定參加我省從業(yè)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從業(yè)人員基本養(yǎng)老和基本醫(y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6”報考條件)
2.考生本人小學一年級到高三年級在我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xù)在我省就讀滿12年,同時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yè),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住所(含租賃)且就讀期間連續(xù)居住滿12年,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職業(yè),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且不受報考批次限制。(以下簡稱:“異地高考2個12”報考條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xù)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本人初中階段在我省學校就讀并畢業(yè),參加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并連續(xù)在我省就讀滿3年,同時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職業(yè),并按規(guī)定參加我省從業(yè)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從業(yè)人員基本養(yǎng)老和基本醫(yī)療兩項社會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原本科B批及高職專科學校。(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3”報考條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住所(含租賃),本人在我省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讀經歷,并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證書,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的職業(yè),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茖W校。(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有”報考條件)
“異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居住時間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讀時間,從2020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從2019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項之一,但符合第(二)款異地高考報名條件中1至2項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參照異地高考相應政策執(zhí)行。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考生,在本人就讀高中畢業(yè)學校報名;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往屆生在本人高中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關鍵詞〕異地高考;政策網絡;政策執(zhí)行;利益博弈;高等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2.4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8048-(2014)01-0104-04
一、引言
任何公共政策從其本質上來看都是一定利益的確認形式,也是利益的調整工具和分配機制。異地高考政策是圍繞優(yōu)質高等教育資源所產生的利益分配機制,異地高考政策涉及到眾多主體的切身利益,如何分配它們之間的利益以及分配是否公平就直接影響了政策結果。作為一種利益分配機制,異地高考政策應從全局利益出發(fā),以實現(xiàn)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為目的,合理分配各主體的利益,實現(xiàn)利益均衡。
以往中國的高考制度實行的是由國家主導的統(tǒng)一入學選拔政策,因此對高考制度的分析主要是從政府的角度進行單方面分析,但隨著市場因素的介入和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導致了高考制度中利益訴求的多元化,在異地高考政策中涉及到多個利益主體,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需求是不一樣的,每個利益主體對政策結果都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應改變以往的以國家為中心的科層制的傳統(tǒng)政策分析模式,把對異地高考政策分析的對象擴大到與異地高考政策相關的所有利益主體,把異地高考政策看作是由多個利益主體相互作用和影響而形成的政策網絡,從這個角度出發(fā),運用政策網絡理論進行分析有助于我們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異地高考政策。
二、異地高考的政策網絡分析
政策網絡作為一種新興的政策分析方法,它將網絡的概念引入政治領域和公共政策領域,為公共政策分析提供新的研究視角,擅長于對多元主體參與的公共政策的分析。但是就政策網絡的概念而言,學術界還沒達成一致的說法,但綜合各類說法可以將政策網絡理解為由多個利益主體圍繞某個議題進行資源交換、利益協(xié)調形成的一個政策網絡,不同網絡主體擁有不同的資源和利益訴求,它們通過復雜的互動博弈過程影響著公共政策的形成。政策網絡有兩個適用條件:一是復雜的政策過程,二是多元參與主體?!?〕就異地高考政策來說,它的政策過程是十分復雜的,異地高考政策是不同利益主體復雜的互動博弈過程。其次它涉及到多個利益主體,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校、考生及家長,各個利益主體通過相互依賴和資源交換推動異地高考政策的制定與執(zhí)行?;谶@種現(xiàn)實,運用政策網絡理論分析異地高考政策具有較強的適應性。
羅茨將政策網絡的類型劃分為五種:政策社群、府際網絡、專業(yè)網絡、生產者網絡、議題網絡。〔2〕中國的異地高考政策網絡中的行動者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學校、考生、家長以及各專家、媒體等,按照不同行動者的行為方式和特征并結合羅茨政策網絡經典模型,本文將異地高考政策網絡分為政策社群、府際網絡、專業(yè)網絡和議題網絡四類。
政策社群:政策社群的成員主要指中央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它占據(jù)了稀缺的政治資源,控制了利益訴求的渠道。在異地高考政策中政策社群的行動者主要有:教育部、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規(guī)劃部、流動人口管理部等國家機構。這些機構在異地高考政策網絡中起著支配和領導的作用,指明異地高考政策的大體方向,為解決異地高考問題提供思路和目標。
府際網絡:主要指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在異地高考政策中,由于涉及到眾多的地方政府,為了便于分析,本文將異地高考政策的地方政府分為流入地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和流出地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兩大類。地方政府是異地高考政策的主要執(zhí)行主體,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指導下,將異地高考政策落實到實處。
專業(yè)網絡:專業(yè)網絡的成員僅限于具有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并進入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和研究機構〔3〕。在異地高考政策中其專業(yè)網絡就包括從事教育研究的全國性研究機構、教育學家、公共管理專家,社會學家等,這些機構和成員為政府部門的決策提供意見和理論支持。
議題網絡:議題網絡的參與者眾多、成員復雜,在異地高考政策中議題網絡主體主要有新聞媒體、專家學者、高校、考生及家長,其中新聞媒體主要對異地高考政策進行宣傳報道和監(jiān)督,矛盾突出地區(qū)的考生及家長在議題網絡中活動頻繁,異地考生家長與當?shù)乜忌议L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形成了利益相悖的兩類主體。
異地高考政策網絡存在上述四種典型的網絡類型,四種網絡之間通過不斷的互動和相互影響促進了異地高考政策的形成和發(fā)展。但它們之間也因為不同的利益訴求產生不同的利益博弈,從根本上導致了異地高考政策的執(zhí)行困境,下面通過分析不同網絡主體的利益需求及它們之間的利益博弈來剖析異地高考政策執(zhí)行困境。
三、異地高考政策的執(zhí)行困境分析
一項政策的形成要歷經多個階段,異地高考政策要歷經政策問題的確認、政策議程設定、制定公共政策、政策合法化、公共政策執(zhí)行、公共政策評估、政策終結等過程。〔4〕因為一項政策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策執(zhí)行的好壞,它是整個過程的核心,所以本文重點選取異地高考政策執(zhí)行過程作為分析的重點。導致公共政策執(zhí)行困境的因素有很多,即包括政策本身的因素,也包括政策環(huán)境和政策機制的因素,而公共政策執(zhí)行也是相關群體之間基于利益得失的考慮而進行的一種利益博弈過程,所以本文基于政策網絡的視角,通過對異地高考政策執(zhí)行網絡主體間的利益博弈關系的分析,找出異地高考政策執(zhí)行困境發(fā)生的癥結所在。
1. 政策社群之間的部門利益之爭,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執(zhí)行權威
異地高考政策主要涉及到的中央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有教育部、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嚴格來講,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應與中央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公共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各部門由于追求各自的部門利益而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和分歧。比如,教育部從全國人民平等接受教育的角度出發(fā),積極出臺異地高考政策的指導方針和政策用以指導異地高考政策的執(zhí)行;發(fā)改委由于擁有是否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的權力,新增教育資源投入必定減少對其他領域建設的投入〔5〕;公安部和人力資源部由于要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異地考生的流動勢必加大其部門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因此,可以看出在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內部也是存在一定的部門利益爭議,分化了政府職能,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執(zhí)行權威。
2. 政策社群與府際網絡之間的教育公平和權力之爭,導致政策執(zhí)行乏力
中央政府應從全國的角度出發(fā),充分考慮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權利的實現(xiàn),中央推進異地高考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得以公平實現(xiàn),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教育部在制定招生指標時要在考慮整體公平的基礎上兼顧效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利益的代表,很少從全國的角度去考慮教育公平,地方政府為了發(fā)展地方高等教育,為本地區(qū)的人口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機會,彰顯自己的政績,它們總是以爭取更多的教育資源、招生名額和招生自為目標〔6〕,在執(zhí)行異地高考政策時傾向于那些能為本地區(qū)帶來最大利益的政策,對中央政府的政策采取規(guī)避、選擇或異化執(zhí)行的做法。
此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博弈還體現(xiàn)在權力分配方面,中國的教育權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央政府對高等教育進行全國統(tǒng)一管理,實行全國統(tǒng)一入學考試制度,較強的行政干預和管理辦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育管理和高考政策的穩(wěn)定,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這種由中央政府統(tǒng)一管理的局面不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中央政府開始將部分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在教育權方面,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和高校一定的招生自,在政策執(zhí)行方面給予地方政府較多的自由裁量權,就異地高考政策來說,中央政府只是下達一個行政性的指令,具體的執(zhí)行標準則交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這樣做雖然可以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針對性較強的教育政策,但是中央政府過度放權則會導致地方政府濫用權力保護地方利益,從而不利于異地高考政策的執(zhí)行和教育公平的實現(xiàn)。
3. 府際網絡之間的招生指標之爭,導致過度的地方保護主義
由于地方政府是異地高考政策的主要執(zhí)行者,它們之間的利益博弈是導致異地高考政策執(zhí)行困難的主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主要是圍繞招生指標和招生自的博弈,每個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區(qū)發(fā)展的需要,都希望從中央政府拿到更多的招生指標,得到更多的招生自。中央政府給這個省份的招生指標多,勢必會減少其它省份的招生指標,因此,各個地方政府總會圍繞著招生指標展開激烈的競爭,在招生指標劃分上嚴重偏向本地區(qū)。異地高考的開放將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高考移民現(xiàn)象,大量考生將會涌入高等教育資源豐富的地區(qū)和受國家政策照顧的地區(qū),在不增加總的招生指標數(shù)量的前提下,這不僅會擠占流入地政府的招生指標,損害當?shù)貙W生的利益,還會增加流入地政府的財政負擔和社會管理負擔。因此,對于那些高等教育資源豐富的地方政府在制定考生資格條件上往往作出苛刻的限制,不僅對考生的學籍提出要求,還對父母的職業(yè)、住所、納稅年限提出要求,眾所周知,這些高等教育資源豐富的地區(qū)才是異地高考政策急需開放的地區(qū),而地方政府制定的這些苛刻標準,無非只是在形式上迎合中央政府的要求,實質上卻在極力保護地方利益,使異地高考政策只是流于形式而失去了它的價值,阻礙異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放開。
4. 府際網絡與議題網絡之間的利益之爭,阻礙了政治民主的發(fā)展
隨著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公民的主體意識和政治參與意識越來越強烈,公民參與到與自身切身利益相關的政策制定與執(zhí)行過程中,將有利于實現(xiàn)自身利益,推動公共政策的執(zhí)行和政策目標的實現(xiàn)。但在中國,民主政治雖有一定的發(fā)展,但實現(xiàn)民主政治的途徑和方式還不盡完善,公眾與政府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渠道和互動平臺。在異地高考政策中,除了少數(shù)專家學者、民眾能夠參與到政策過程中去,大部分公眾尤其是農民工因缺少參與途徑基本沒有參與這一政策的制定與執(zhí)行過程,這就使他們的利益訴求無法實現(xiàn),甚至在社會上出現(xiàn)了一些群眾采取極端的做法來表達自己意愿的行為,這樣既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和發(fā)展,也阻礙了我國民主政治的發(fā)展進程。
中國高等教育形成了少數(shù)重點部署高校以中央財政資助和地方財政資助相結合,大多數(shù)普通高校以地方政府為主要資助主體的分層資助體系〔7〕,這個特征就決定了高校的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地方政府的支持,加之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分省定額錄取制度,這就導致地方政府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和滿足當?shù)厝嗣竦慕逃枨?,往往在招生指標的劃分上嚴重偏向本地區(qū),賦予高校較少的招生自,這種招生屬地化現(xiàn)象既不利于高校自身的發(fā)展,降低高校的生源質量,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實現(xiàn)。
關鍵詞:高考 第一輪復習 階段目標 側重點
在高考的大背景下,如何在有限的時間里搞好思想政治課復習,是擺在廣大師生面前的一道難題。要破解這一難題,必須要在研究近幾年來高考試題的基礎上,制定出科學高效的復習策略。
一、要從思想認識上幫助學生樹立起高三意識
在剛步入高三,大多數(shù)學生的意識還停留在高一高二的時候,沒有產生緊迫感,總感覺剛進入高三,高考還遙遙無期,進而滋生松散、懈怠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因此,一進入高三,教師就要提前將全年復習計劃告知學生,甚至要把復習計劃具體到每一天,在每一節(jié)課下課之前,要把下一節(jié)的復習內容讓學生知道。目的是讓學生對整個高三的復習情況有一個整體感知,從而能認識到時間的緊迫性。
剛進入高三,許多學生想當然的認為基礎知識不那么重要,背不背書沒關系。殊不知,沒有基礎哪來能力?高考試題千變萬化,但不變的是課本基本知識,正所謂“題在書外,理在書中”。特別是在第二輪復習期間,由于知識的跨度大、練習的綜合性要求高,如果一輪復習不扎實,根本跟不上進度,越甩越遠。所以老師一定要向學生強調一輪復習基礎知識的重要性,使其認識到復習的艱巨性。
二、讓學生明確一輪復習的階段目標、要求及側重點
一輪復習的總體要求是“全面夯實基礎,自主構建知識體系”。在這一輪復習當中,要讓學生盡快熟悉考試模式、性質、形式、特點及要求,對自己的學習方法及思維方式做出及時的調整。
1.夯實基礎,作好攻堅戰(zhàn)準備。在一輪復習時,首要的一條就是夯實基礎,熟練掌握高中思想政治(經濟學、哲學、政治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力求做到“爛熟于心”。要達到這一點,一要在充分理解概念、范疇、原理的基礎上去強化記憶;二要適當增加看教材的遍數(shù),同時不斷提高看書學習的速度,正確處理好速度與效益的關系;三要學會從宏觀上去把握知識,使基礎知識條理化、系統(tǒng)化、網絡化和圖表化。學生在復習過程中,應當學會做到章章有歸納,節(jié)節(jié)有提煉,課課有總結。自我建構立體知識系統(tǒng),以備需要時隨“點”隨“到”。
教師要教會學生自己動手構建有關政治學、哲學、經濟學三門學科的知識體系,學會從總體上駕馭知識,提高從總體上去思考問題的自覺性。當然,也可以在教師的指導下去整理,不過要一定自己去動手,切不可照抄照搬別人的東西,更不能實行簡單的“拿來主義”,否則就不能變成自己的東西,更談不上印象深刻和融會貫通了。
2.立足學科基礎,注重學科能力,扎扎實實學好基礎知識。從近幾年的高考試卷分析可以看出,學生答題的正確率之所以低,究其原因是學生的思維轉換能力差,反映出來的深層問題是基礎知識不扎實。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對思想政治課這一學科內不同要素、部分、環(huán)節(jié)之間內在聯(lián)系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單科知識和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梢?,綜合能力的形成首先是建立在學生對單科知識理解和把握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對單科知識的系統(tǒng)把握,絕不可能形成所謂的綜合能力。更何況綜合測試部分只占整個試卷分值的20%,單科知識仍占試卷的80%,而且隨著單題分值的大幅度增加,使學生每錯一題都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鑒于此,在一輪復習時,首先,要指導學生把握基本概念,用比較的方法去記概念,找出相似概念的不同點,從而做到準確把握。其次,要幫助學生理解基本關系。特別要注意其內在的聯(lián)系,即教材文字背后東西的縱向串聯(lián)和橫向串聯(lián)。最后,是掌握基本觀點。將書本知識內化為自身知識結構的一部分,使其隨時可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基礎和能力。另外,在第一輪復習中,還要注重知識間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尋找貫穿知識點的紅線,通過比較、列表、畫圖等方法構筑知識體系,從而形成對知識的整體把握。
三、要使學生學會處理課內和課外的關系
在一輪復習當中,教師要把學生分類,根據(jù)具體情況因材施教。如果學生的基礎比較好,能跟上老師的進度,那么更多的要給他們教復習的方法和技巧,讓他們先于老師走一步,不要用課時來局限他們。但是如果學生的基礎知識不扎實,那么就要投入更多的時間,除了課內要跟上老師的復習進度,還要安排好課外時間來記憶知識點的框架結構,多做一些習題,理解和消化課本上的重難點。另外,要引導學生關心國家大事,注意收聽(看)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有關重要問題的評論,專題講座、社論等,有意識地學習分析問題的方法,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從中學習分析實際問題的思路和能力,避免“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政治書”的錯誤現(xiàn)象。政治學科考試的最大特點就是和當年的時事政治聯(lián)系緊密。所以引導學生關注時事政治,并把它們按政治、經濟、科技、文化、體育等分門別類,在這一過程中,把其與課本的復習相結合,學會多角度、多方面去分析時政,做到學以致用。
四、要幫助學生合理安排時間
高三復習時間比較緊張,合理安排時間顯得尤為重要。一般來說,一輪復習時間大概要控制在兩個半月時間。對學生來說,要根據(jù)實際情況有所側重,自己熟悉的知識點少花時間,自己沒有掌握的知識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要注意自己的記憶規(guī)律,記憶高峰期多記一些知識點,記憶低谷時少安排一些內容。只有合理安排好時間,一輪復習才能有條不紊地進行,才能取得實效。
【警惕異地高考將“拼爹”合法化】
要想在工作地為自己的子女爭取高考的機會,父母要在當?shù)赜蟹€(wěn)定的工作,穩(wěn)定的住所,穩(wěn)定的收入,并且繳納各種保險,可以不是戶籍人口,但必須是常住人口。這些“破冰”的條件同樣是門檻,意味著大多數(shù)民工子女將無法享受這項政策的好處。
新浪網“新觀察”欄目評論“要警惕異地高考成合法拼爹”——絕大多數(shù)外來人口都沒有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也不在國企工作,主要在私營單位工作的他們難免經常變換工作,并可能時而處于失業(yè)狀態(tài)。外來人口大多沒有自己的住房,租房住的他們難免經常變換住所。將穩(wěn)定的工作、住所和收入作為“家長條件”之一,看似不高實則很高,很多外來人口都達不到,這會將絕大多數(shù)隨遷子女拒之于“異地高考”門外。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這些限制條件將會損害窮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讓富人得利,因為后者可以很容易滿足這些要求。
《華商報》撰文《異地高考依然是“拼爹時代”的縮影》——但凡對這片土地有著深切體會和認知的人都曉得,能夠滿足“工作穩(wěn)定、有房、上保險”這三項,龐大的農民工,這個最需要關照的群體,斷然是被排除在外了……現(xiàn)今出臺的關于“異地高考”的政策,雖然不乏良好初衷和善意,但其實依然以父輩們占有資源的多寡作為子女能否參加高考的“硬杠杠”。
《蘭州晨報》發(fā)表評論“真正的渴望者,廣大外來普通務工人員,只能望‘異地高考’而興嘆”——誰最渴望異地高考這個“良政”的眷顧?籠統(tǒng)地說,是沒有戶籍的流動人口。然而,那些“當?shù)爻鞘行枰倪@個行業(yè)群體”、“有穩(wěn)定的工作,穩(wěn)定的住所,穩(wěn)定的收入,并且繳納各種保險的常住人口”,多數(shù)可能已經通過各種途徑獲得了戶籍,即使沒有獲得戶籍,他們中的多數(shù)估計也有能力選擇讓孩子接受優(yōu)質教育的途徑:真正的渴望者,廣大外來普通務工人員,特別是那些農民工,恐怕只能望“異地高考”而興嘆了。
網友@石堅William宣稱“不要打著公平正義的旗號享受權益”——1、每個群體都有爭取利益的權利,但爭取“異地高考”的(群體)并不是想廢除不公,而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不公平的博弈中享受權益的那方,所以請不要打著公平正義的旗號。2、全國高考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分數(shù)線不按照地域設置招生名額才是公平,教育資源的協(xié)調分配在新的博弈下自然會平衡。
【“異地高考”突顯利益糾葛】
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城市輿情室統(tǒng)計的數(shù)據(jù),有46%的網民表示支持異地高考政策,京滬地區(qū)本地市民反對呼聲超過95%,甚至有上海網友成立了反對異地高考簽名的專用微博。他們的觀點主要是:兩地教育資源有賴于地方財政,允許外籍孩子在京滬參加高考將分攤本地孩子的人均教育資源,兩地人口與資源的矛盾緊張,容不下太多的外地孩子。
@學霸晨爺表示“開放的是異地高考,消失的那個,叫做北京”——等未來的某一天,當所謂的首都變成全中國的縮影時,當校園里只有變了味兒的普通話而難尋京片子時,你們才會明白,今天的決定不是包容貫通而是對過往文化的深度毀滅。開放的是異地高考,消失的那個,叫做北京。
@公平教育關注:上海戶籍人民9月15日在大沽路100號舉行反對異地高考萬阿人簽名活動,他們的目標和口號是:嚴格遵守教育條例,保障本地生源公平入學,依法遵守計劃生育,抵制超生人群入學。
在占有大部分高校資源、高考錄取率明顯高于其他地區(qū)的京滬兩地,要想既實現(xiàn)“異地高考”,又不觸及京滬兩地考生的利益,難上加難。
上海:正在搞積分制,根據(jù)城市需要多少人來設置,用積分的辦法來認定,積分到多少,符合條件。
北京:異地高考方案目前還在研究中,具體推出日期暫時還不能確定。北京異地高考方案將遵照教育部的標準制定,“城市條件”主要還是考慮一個城市對人口的承載力因素。
【“異地高考”解決方案】
“異地高考另類三大條件,不是來自山東,不是來自河南,不是來自湖北?!眹乙蟾鞯卦?012年底前出臺“異地高考”政策,把最后的決定權留給地方,地方必定會從本地的利益出發(fā)。要真正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光靠地方是無法實現(xiàn)的。
《華商報》撰文“異地高考不能淪為城市實現(xiàn)自我調控的工具和手段之一”——高考,是所有參加高考的孩子的權利,包括隨遷子女在內,之所以推出異地高考政策,就在于保障和方便龐大的隨遷子女群體參加高考的權利,這一點,尤其不能在執(zhí)行中有絲毫的動搖和偏移,更不能淪為城市實現(xiàn)自我調控的工具和手段之一……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權利不能被剝奪,這是公民基本的教育公平權利。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從目前情況來看,北京、上海這樣的城市異地高考的門檻是非常高的,只有少部分人能夠享受到異地高考政策。實施異地高考,必然也會導致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的沖突,因此要解決異地高考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推進高考制度的改革。
《廣州日報》堅稱“異地高考解釋權不應交給地方”——城市的管理者不會也不敢貿然動本地考生“奶酪”,在上級政令與本地考生利益之間,唯一能做的就是繞著走,不能拒絕異地高考,就嚴格準入制度,象征性開放……涉及不同地區(qū)的利益糾葛,這道一元多次方程式地方政府解不開,需要教育部有全局觀念,并以居高臨下的視角,進行頂層設計,統(tǒng)籌解決這一問題。
戶籍仍在河北邯鄲老家的趙澤華是今年遼寧552名異地高考考生之一。從上初中起就跟隨父母在沈陽上學的小趙說:“遼寧和河北語文、外語教材不一樣,回去考,肯定影響成績。趕上異地高考的第一班車,真是太好了!”
2012年8月,國務院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省區(qū)市原則上2012年年底前出臺異地高考實施方案。截至2012年最后一天,包括北京、上海、廣東在內的十多個省份相繼公布異地高考方案。
“遼寧異地高考的政策很寬松,基本只有高中3年學籍這一個限定條件?!边|寧省招考辦普招處處長鄧玉波介紹。
由于考生多、高校錄取率偏低,河南省歷年來是中國高考難度最大的省份之一,今年出臺“零門檻”的異地高考方案后,有49名外省戶籍考生在當?shù)貐⒓赢惖馗呖?。一名福建籍考生家長劉女士說:“我兒子在河南參加高考并不占便宜,但不必再兩地奔波了,這個政策好在以人為本,給人更多自主選擇的機會。”
據(jù)粗略統(tǒng)計,今年中國有二十多個省份實施異地高考,報名人數(shù)達數(shù)千人,其中重慶、湖南等少數(shù)省份達千人左右,江蘇、安徽、湖北等多數(shù)省份為二三百人。
在前些年實施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異地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這次開啟異地高考大門是一次更為深入的改革。一些教育界人士認為,這項改革將有可能改變中國一貫的教育資源計劃分配辦法。
政策不平衡是今年中國初次實施異地高考的現(xiàn)實情況。人口輸出省的門檻普遍較低,而人口輸入省份的門檻則設定得較高,最突出的是北京、上海、廣東。
一位河南籍、北京某高級中學二年級學生的家長說:“北京的異地高考方案只放開了職業(yè)學校,等于原封沒動,完全沒有誠意。”
廣東省出臺了異地高考“三步走”的方案,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連續(xù)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自2016年起才可以在廣東報名高考。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廣東省中小學平均每個年級有20萬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解決隨遷子女教育和參加升學考試等困難和壓力相當大,如果異地高考不設準入條件,每年還可能有幾十萬的隨遷子女涌入廣東,形成“高考移民”。
“異地高考雖然僅僅是一小步,但也是中國教育公平的一個進步?!笔锥紟煼洞髮W特聘教授、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政策與法律專業(yè)委員會理事長勞凱聲認為,這項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認為,北上廣等地方政府對“高考移民”的擔心有一定道理。異地高考是復雜的社會問題,涉及資源配置、人口政策、戶籍管理、社會管理、財政體制和教育體制等諸多因素,應從國家層面通盤考慮,制定相關舉措。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教育部將會同發(fā)改委、公安部和人社部,對各省(區(qū)、市)開展隨遷子女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方案落實的專項督查,還要分赴京滬粵等地督促指導落實方案。
今年8月,教育部等四部委出臺文件,明確要求各地年底前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現(xiàn)在離年底只有一個多月時間,除青海、黑龍江等省份已初步明確隨遷子女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的條件外,多數(shù)省份尚未出臺方案。對此,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表示,“要集中力量,打好這一場硬仗”。
雖然中央和教育部都在不斷督促各地盡快出臺異地高考的方案,但是具體到北京、上海、廣州等焦點地區(qū),異地高考真正推行的難度還是不小。
截至2011年秋季開學,北京市義務教育隨遷子女約47.8萬人,創(chuàng)歷史新高,比2010年同期增長4.4萬人,比2000年同期增長39.3萬人。9月,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的“異地高考”方案正在研究中。但令許多家長失望的是,11月21日北京教育考試院出臺的政策中明確規(guī)定:“明年高考報名須具有本市正式戶口?!?/p>
北京市教委表示,目前北京市發(fā)改委、教育、公安等部門正在研究起草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原則上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
11月22日,廣東公布了類似的政策,即對非本省戶籍考生高考報名仍未放開。而上海則擬對居住證進行“積分制”管理,但目前該意見仍處在征求意見之中。
異地高考到底難在哪里?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高校校長曾向筆者透露,“這根本就不是教育部一家就可以解決的問題”??v觀已出臺計劃的各省市區(qū),現(xiàn)在通行的方法是設置一些“門檻”,比如需要考生在當?shù)鼐妥x一定年限的基礎教育。那么這個地區(qū)的基礎教育資源承載力、相應配套的醫(yī)療設施、財政撥款、甚至當?shù)亟煌ǖ榷际恰爱惖馗呖肌北澈蟆盃恳话l(fā)而動全身”的工作,所以異地高考在熱點地區(qū)這絕不會是一到兩年就能解決的問題。
除了要考慮熱門省市承載資源的問題外,各省市之間還將面臨一個實際的問題就是,如果實行異地高考,最終錄取名額是占用戶籍地的指標還是高考所在地的指標?這也是政策設計者和各省市執(zhí)行者面臨的現(xiàn)實問題。教育部原副部長吳啟迪曾表示,異地高考牽涉的利益很復雜,教育部門需要和方方面面協(xié)調,一方面是看給各地的名額怎么改變,一方面是看能否在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除此之外,諸如異地高考是否會帶來新一批的高考移民?以及與此相關的戶籍改革能否聯(lián)動等問題,也都是異地高考面臨的挑戰(zhàn)。南方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就曾表示,若異地高考真的要實施,首先還是要解決戶口問題,取消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差異,如果農村城市戶口一視同仁,也就不存在這個問題。異地高考問題,10到20年能解決都是樂觀的估計。
新聞回顧:山東省近日宣布,從2014年起允許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在流入地參加高考,一石激起千層浪,這無疑讓呼喚已久的異地高考政策有了可執(zhí)行的路徑。而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明確回應,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將在十個月內公布,并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等地研究”。
異地高考大爭論
你支持異地高考嗎?
對于異地高考的意見分成兩派:外地家長都很支持,但很多本地人不滿意。龐大的網民和專家們也各執(zhí)己見。
1.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程方平:異地高考放開后,人口可能會由錄取分數(shù)高的區(qū)域向錄取分數(shù)低的區(qū)域遷移,一是北京、上海這類城市,二是民族地區(qū)。改革有一定的風險,在決策前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法律、政策必須細化,對不同的情況加以甄別,跟隨父母工作而定居異地的孩子的上學問題要解決,但高考移民必須制止,否則會引起新的教育不公平。促進公平還有其他辦法,比如國家可以給欠發(fā)達地區(qū)、農村地區(qū)的考生一定的加分;改變一考定終身的方式,增加考試機會引起隨遷子女高考難題的根源在戶籍制度,而在改革過程中,資源配置的不均衡才是導致人們趨利行為的主要動因。高考改革不是獨立行軍,教育的發(fā)展還要依靠資源投入、社會保障、監(jiān)管制度等各方面的支持。
2.北京學生家長:現(xiàn)在我身邊有一些外地的家長,來北京是為了讓孩子接受更好的基礎教育,因為開銷很大,他們中大部分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一旦允許異地高考了,可能會有更多的人涌進來。大學錄取率、分數(shù)線肯定要產生變化,但不僅是教育資源緊張,人口膨脹帶來的交通、住房等其他的問題更難解決。
3.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段成榮:根據(jù)我們的調查,遼寧、陜西、福建等八個省份對考生有戶籍、學籍的雙重要求,如果學生一直跟著父母在外地上學,就連回原籍高考的資格都沒有了。所以解決隨遷子女的高考問題,非常重要、非常緊迫,非解決不可。我們要探索的是如何規(guī)避可能出現(xiàn)的不利影響。高考移民和隨遷子女其實可以區(qū)分。我們把學生和家長聯(lián)系起來,比如把學生的學習時間和父母的就業(yè)、社保年限聯(lián)系起來,有三年或五年的要求;而高考移民大多是父母把孩子單獨送到外地去高考,而他們還在原來居住的地方工作。招錄制度應該隨之進行改革,招生名額要根據(jù)本地戶籍考生與異地考生的總和來定,學生的教育經費、補貼也要跟著調整。
4.專家陳:北京現(xiàn)在的有關購房、購車的限制,也可以用在高考上。我們也希望孩子能得到公正的待遇,而不要被高考移民鉆了空子。
5.北京學生家長朱女士:從大的方面看,這是件好事。我相信北京孩子是不怕跟外地孩子競爭的,與其攔著不讓別人來,還不如把自己的孩子培養(yǎng)好,孩子們需要更積極地學習,我們有信心。
異地高考破局在即
改革開放30多年,市場經濟大潮裹挾著人們四處流動,然而,脫胎于計劃經濟的教育體制、高考體制卻遠遠滯后于時展,使得流動人口子女一度無法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現(xiàn)在這個問題雖逐步得以解決,卻也使得另一個問題更加凸顯:流動人口子女無法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高考之前他們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報名。由于各地基礎教育使用的教材不一致,流動人口子女回老家參加高考往往“水土不服”,難以考取好成績,故而,很多流動人口只能將子女留在老家接受基礎教育,“留守兒童”由此成為一個社會問題。
另一方面,各地高考錄取率、錄取分數(shù)線相差巨大,為了考上大學、考上好大學,一些人通過各種途徑遷移戶口,甚至不惜弄虛作假,以求讓子女在異地參加高考,“高考移民”由此成為另一個社會問題。
讓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參加升學考試,達此改革目標確實有很多困難,正如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所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參加高考問題,涉及高考制度、戶籍制度,加之各地上大學機會差異較大,解決這個問題“相當復雜”。外來人口子女在某地參加高考,勢必會“分享”當?shù)厝丝谧优纳龑W機會,亦即影響戶籍人口的既得利益。當改革影響千萬普通市民的利益之時,他們會答應嗎?他們會以平等眼光、平和心態(tài)看待外來人口及其子女嗎?恐怕很難。要知道,各地封堵、查處“高考移民”的主要動力,其實也是來自戶籍人口的強烈反響。
11月24日中國廣播網報道,今年是北京首次允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京考高職,但非京籍考生參加高職招考申請,父母在北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必須符合已滿6年,這把不少考生擋在門外。無獨有偶,廣東省教育廳前幾天公布的“異地高考”,在報考條件中,除了5大條件: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持有連續(xù)3年以上(含3年)的廣東居住證、在廣東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就業(yè)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爱惖馗呖肌毙枰邕^如此多的門檻,才能得到報名資格,可謂是“壁壘森嚴”。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對異地高考表態(tài)說,“城市應當為穩(wěn)定就業(yè)者子女就學負責”, 教育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的意見》也指出,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是促進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進城務工者的戶籍雖不在城市,但他們?yōu)檩斎氲卣鞒隽酥卮筘暙I,對于其子女的受教育,輸入地政府本來就應努力擔當。這是一種權責對等的契約道義,更是輸入地政府應該提供的一種精神福利和公民福利。不因為戶籍不同而剝奪、限制他們享受城市公共福利的機會,這才是基層政府不可或缺的公共責任底線。
可看看北京、廣東的“異地高考”措施,仍有諸多不足,比如廣東的“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成為報名新門檻,在地級市“異地中考”的政策尚未出臺,異地高考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又加上了一個“異地中考”,無疑增加了“異地高考”的推行難度。況且“在廣東連續(xù)6年”,承擔的房租及生活費用,就是一個不菲的數(shù)字,這是在幫助務工人員呢,還是在變相限制其子女的入學機會呢?如果這個“高門檻”堵住考生們的報名機會,異地高考就成為了事實上的“聾子的耳朵——配搭”, “異地高考”還怎么實施呢?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合法權益機會,也會受到“蒸發(fā)”。
異地高考本來就是為了讓進城務工人員分享公共福利,是為了滿足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高考權益,所以,我們希望,“異地高考”方案在考慮均衡效應、穩(wěn)定效應的同時,更應該對外來工群體多一些關心和傾斜;考慮城市需要的同時,也應該在教育資源的均衡和“再分配”方面,多一些大膽探索,努力作為;考慮到“城市教育資源人滿為患”的同時,也應該適當降低門檻,進行必要的公共讓步,讓袁部長的要求:異地高考當“為穩(wěn)定就業(yè)者子女就學負責”,和教育部的要求:“堅持有利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等擲地有聲的承諾得到實實在在的落實,只有這樣“異地高考”才能得到不斷推進和完善。
初聞“隨遷子女可以異地高考”的消息,多少在外務工的父母欣喜若狂、如釋重負,人們?yōu)橹甲吆籼柺嗄甑母呖挤h,終于有了“破冰”的開局。但三個“準入條件”,猶如難以逾越的三道門檻,讓眾多外來務工人員頗有“畫餅充饑”般的失落。
應該說,教育主管部門為“異地高考”列出“拼家長”“拼學生”“拼運氣”的苛刻條件,有其自身矛盾糾結的“兩難”考量:既想打破異地不能高考的制度弊端,又恐失控為泛濫的“高考移民”;既要回應民眾期待已久的如潮呼聲,又不能不顧及城市居民已有的既得利益。這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態(tài)度,無疑折射出教育主管部門對推行高考制度改革開放不足、謹慎有余的畏懼心理。
透過三個模糊而又苛刻的“準入條件”,人們幾乎可以肯定地作出被拒者多多、符合者寥寥的可期預測,并且有極易為權力尋租制造借口的擔憂。比如“三穩(wěn)定”的家長,什么算“穩(wěn)定的工作”,是按工種,還是按企業(yè)、按區(qū)域,抑或按城市?在資方比雇工強勢的背景下,頻繁跳槽求職的農民工,何來長期固定的“穩(wěn)定”工作;而“穩(wěn)定的住處”,是以有棲身之處算,還是以擁有固定房產計,如果是后者,農民工何以買得起房?還有“穩(wěn)定收入”“各種保險”,外來工何嘗不想擁有,能輕易辦得到嗎?最可笑的是“城市需要”,這是明顯把生殺大權交給了城市的管理者:說“需要”就需要,“不需要”你又如何,老百姓何以感知城市的“發(fā)展需要和承載能力”?艱難完成前“兩拼”后,只有在“城市需要”的考題中“拼”“運氣”了。
我們理解政府的苦衷,也贊同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破題思路,但制定政策必須考慮多數(shù)人的利益與感受,如果政策門檻讓少數(shù)人受益、多數(shù)人望塵莫及,勢必招致同為外來人的相互攀比,從而誘發(fā)新的不公與波動。既然異地高考是關乎教育公平、涉及億萬人群的大事,既然主管部門如此身陷糾結,舉步維艱,何不來個開門問政、討計于民?實施“異地高考”是一個挑戰(zhàn)舊有制度的革新工程,也是彰顯公平、惠及民生的德政善舉,如何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把好事辦好才是問題的關鍵,而邁出公平合理的“第一步”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