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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蘭奎 單位:四川文理學院
美國經濟學和社會學家奧爾森在《集體行動的邏輯》(1965)一書提出,集體利益包括相容性(inclusive)和排他性(exclusive)兩種:相容性利益是指利益主體在追求這種利益時是相互包容的,即所謂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若干年后,他在《國家的興衰》(1982)一書中又進一步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概念———“共容利益”(encompassinginterests)的基本概念。擁有共容利益主體,其自身利益與社會的繁榮密切相關,因而有強烈的激勵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理性地追其自身利益的個人或某個擁有相當凝聚力和紀律的組織,如果能夠獲得穩(wěn)定社會總產出中相當大的部分,同時會因該社會產出的減少而遭受損失,則他們在此社會中便擁有了共榮利益。多元主體之間的合作是規(guī)避風險,彰顯共榮利益的平臺。廣義的合作可以用來指稱人類群體活動的三種形態(tài),即“互助”、“協(xié)作”和“合作”。狹義的合作則是合作的高級形態(tài),它包含著工具理性的內容而又實現(xiàn)了對工具理性的超越,可以看作是人類較為高級的實踐理性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5]。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實施中,政府、社會、家庭、高校通過互動合作,從共榮利益角度去整合資源,而不是單一的追求自身利益,在利益的訴求上更多傾向于合作共榮,構建多元主體的合作模式,從而更從容的應對風險社會所帶來的沖擊,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諧。
缺乏信任、互動與回應機制: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困境
家庭教育是人類最原始、基礎的源頭教育。個體在成長的過程中,往往對安全的第一意識便是來自孩童時期的家庭教育。隨著現(xiàn)代性本身的發(fā)展和全球化趨勢導致的風險無限擴大化,風險社會作為對中國社會結構產生關鍵性影響的另一種力量開始崛起,我們所處的社會結構開始由物質財富分配向風險分配重組。而高校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實施中往往關注的是他們自身的狹隘利益,忽視了家庭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影響力。一方面,由于地域、時間、文化層次、工作關系和自身的參與意識等影響和制約,家庭無法也不愿參與高校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高校教育的獨立性和專業(yè)性,作為高校的管理者和教育者也不愿意家庭廣泛的參與,因此家庭和高校之間的互動將無從產生。尤其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內容和路徑上,高校多從維護學校的穩(wěn)定出發(fā),而忽視了學生本身,或者家庭的因素,那么形成的結果就是輸入與輸出信息的極不對稱性,故而,公共教育的實施主體便失去了約束性和自覺性,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往往無法兼顧到對家庭因素的考量。人的自利性造成了“凡是屬于最多數(shù)人的公共事務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事務,人們關懷著自己的所有,而忽視公共的事務:對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對他個人多少有些相關的事務?!保?]因而由人組成的組織或利益集團在常態(tài)下更關注自身的利益。政府作為“政治人”,是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擁有強大的社會資源。但在現(xiàn)實中,政府往往又無法繞開自己的利益,無法避開“經濟人”理性的支配,常會選擇在更短的時間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日常中,政府的公安、司法、衛(wèi)生、文化、工商、質檢、宣傳、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并沒有與高校形成緊密銜接和良性互動。據(jù)調查,目前國內大部分高校的公共安全教育仍由校內某一職能部門承擔,這就造成了公共安全教育師資、資源的緊缺,教育成效不明顯,尤其是風險社會所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使大學生在風險面前無所適從,不知如何應對,風險意識淡薄,這也是高校突發(fā)性事件頻發(fā)的誘因之一。公共安全教育制度缺乏全員參與,缺乏互動平臺,安全教育常常成為事后的補救,缺乏前瞻性。一定程度上說,是信任、互動、回應機制的缺乏和預警機制的不健全。
走向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有效路徑
公共安全教育是一項合作的事業(yè),在風險面前,各利益主體是積極索取自己的狹隘利益,還是積極互動、資源共享、互惠信任、平等合作。很顯然,應對風險的公共安全教育絕不是高校自身的義務,而是政府、社會、家庭共擔的責任,那么只有各利益主體的廣泛參與,平等合作,建立適應社會發(fā)展變化的合作新模式,各利益相關者的訴求才能得到合理解決,利益相關者的投入與回報才會相匹配,才能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快樂成才塑造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切實提高公共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1培育風險文化,構建風險共擔機制
高校在實施公共安全教育時,要放眼世界,洞察國際風云變幻時局,結合青年大學生的自身特點和風險社會的不確定性,提高他們對風險的認識、應對和化解能力,構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機制。為了保障這個機制的良性運轉,需要政府、高校、家庭形成良好的誠信、授信和互動,在互動中促進利益的共榮。同時強化風險的共擔,使每一個主體在風險面前,都出自整體的利益,而不是自身或某個集團的狹隘利益。
2疏通家長參與渠道,構建家校合作模式
在家校合作模式中,馬忠虎對家校合作活動的分類及家長在不同活動中的角色提出構建“以家為本”和“以校為本”的合作模式,崔鳴國則提出以“家?;印睘楹献髂J?。無論是“以家為本”、“以校為本”,還是“家?;印保钍滓且柰议L的參與渠道,參與渠道不暢通,合作就得不到落實。高校可通過網(wǎng)絡為溝通載體,互聯(lián)網(wǎng)的產生和廣泛運用為家校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溝通平臺,高校在公共安全教育實施中,可通過微博、網(wǎng)絡電視、QQ群、飛信等多種方式溝通交流,訊息的快捷性和私密性使教育效果更為明顯。除了運用現(xiàn)代的多媒體技術之外,還可沿用傳統(tǒng)的書信形式,滿足不同的家庭需求??傊咝:图彝ブ灰ㄟ^采取多種途徑產生互動和回應,那么建構起家校合作模式,就會促進公共安全教育的實施,并取得明顯的成效。
3增強利益共生共榮,構建府校合作模式
近年來,地方政府越來越熱衷于開展與高校之間的合作,通過與高校建立的合作,一方面依托高校培養(yǎng)急需的專業(yè)人才,另一方面通過高校的知識化帶動地方政府的產業(yè)化,不斷拓展產學研一體化,加快地方經濟的快速增長。高校和地方政府擁有兩種不同資源,這兩種資源具有相當?shù)幕パa性,通過資源的整合,既可以幫助高校走出目前的發(fā)展困境,又可以幫助地方政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地方政府通過與高校在公共安全教育領域開展的全方位、多層次合作,有利于安全教育機制的建立、安全教育知識的更新和教育教學方法的創(chuàng)新,能緊跟時代潮流和社會發(fā)展形勢,安全教育更有針對性和時效性,教育效果更為顯著[9]。密爾認為,一個好政府的首要問題不在于它管多少具體的事情,而應該把提倡公民的公共精神看成是其最重要的任務,而且在公共精神的教育與提升方面,公共權力機關應起著表率的作用[10]。故而,政府在與高校合作時,必須以利益的共榮為原則,通過資源整合、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共同應對風險社會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以公共安全教育和公共精神的培養(yǎng)推動合作模式的健康發(fā)展,更大范圍地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的形成。
結語
在風險社會面前,政府、家庭、高校、社會各主體必須從整個社會的公平、和諧角度出發(fā),建立于平等、信任基礎上的合作,通過培育風險文化,構建風險共擔機制;疏通家長參與渠道,構建家校合作模式;增強利益共生共榮,構建府校合作模式。從而推動多元主體在公共安全教育領域的全方位、多層次合作,在更大程度上彰顯共榮利益,維護高校穩(wěn)定,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